法制晚报2017-11-1822:20:09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因被媒体质疑为高利贷公司,并通过“买空卖空”合同购买“空中楼阁”且成功办房产证,进而企图抢夺土地,北京一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媒体告上法庭,要求删除涉案报道,索赔200万元。
11月15日上午,本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北京顺成通达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北京华夏时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于今年七八月份在其主办和经营的华夏时报网站、官方新浪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华夏时报》报纸上连续刊载了《土地被查封房子竟能过户?蹊跷的“空中楼阁”官司》、《北京开发商被杀后:假合同假凭据夺走假房产》《土地被查封房子竟能过户案后续:高利贷神奇魔法》系列文章,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合法审理的原告与案外人北京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与完全不相干枪杀案关联;将合法法律文件“定义”为假合同、假凭证、假房产;并采取如下虚假及攻击性语言表述“高利贷贷款引发的夺地案”、“抢地案时间轴”、“顺成公司的夺地梦”、“顺成公司一直对我进行威胁,甚至把我和律师团困在国土局的房间里不让走,几个穿黑衣服的男青年看着我们。我实在没有办法才签的”、“顺成公司夺走达龙公司主要资产,将导致达龙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受损”……被告通过虚假及恶意表述,将原告描述成放高利贷、造假合同、策划枪杀案、抢地这样一个黑恶公司。
原告顺成公司认为,被告在没有证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支持下,采用虚假及恶意表述,连续撰文并在公开渠道发布多篇侵权文章,侵权文章严重损毁了原告的名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删除涉案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等人民币200万元。
庭审中,被告华夏时报公司辩称,报道系该报多名记者经过长达两个月的采访、暗访等工作后推出的重磅调查,采访细致,证据材料扎实,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损毁原告名誉情形。
据了解,涉案报道是关于北京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达龙公司”)董事长赫某某被枪杀后,顺成通达与达龙公司围绕北京南四环外一宗土地展开的纠纷。
华夏时报公司称,顺成公司取得的房产证中的房屋绝大部分不存在,即假房产,对“空中楼阁”的所谓买卖,是不符常理的。从采访获知的信息显示,其主要目的是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而这种“以房屋买卖替代担保”的方式,在高利贷业中较为常见。基于假房产这一事实,所谓的买卖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假合同”。而顺成公司以员工账户冠以达龙公司之名缴纳购房税费,作为买房凭据,将其称作“假凭据”亦无不妥。
在当天的庭审中,向媒体提供线索并举报的达龙公司工作人员出庭作证,称华夏时报的报道准确、客观,所有内容均有证据支撑。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