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建立实名制通道,工人扫脸上班;建筑工地款项实行分账管理,划出专门款项用于保障工人工资发放;银行、企业和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全方位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情况……
5月21日,在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中山市人社局)联合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等单位,召开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示范项目观摩会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讲会,全市各镇街人社部门和建筑单位企业代表到示范工地项目参观,学习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验。示范项目实施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资金分账管理等多种举措做法,给参观单位留下来深刻印象。
中山市人社局和火炬开发区向工人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书籍资料。
示范项目的举措是中山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缩影。去年以来,中山市人社局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源头治理,持续规范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打出了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组合拳”。
工人工资款项分账管理
本次观摩和宣讲活动设了两个会场,选取了火炬开发区电子基地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和南头镇海雅缤纷广场六期等2个住建工程作为示范项目,供部门、镇街和建筑领域企业负责人参学习。
“请扫脸进场。”在火炬开发区电子基地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施工工地入口,设有“实名制员工安全通道”,这是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工人上班前,必须经此入口,扫脸确认身份,才能进入工地工作,工人的考勤信息将实时传输至实名制平台上,这些信息将与工人工资挂钩,项目将根据实名认证情况制定工资发放清单,监管部门则根据清单进行巡查和监管。据介绍,实名制系统未来还将与银行和人社等监管部门系统进行连通,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将被实时动态监控。
宣讲会现场。
在实名制系统的背后,项目还实施了系列举措,其中包括实施工人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并与“中山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对接。工地为每一位工人开设用于工资支付的银行卡,工人工资直接由银行专户向工人支付。如专户资金有异常,银行和监管部门可第一时间了解到。
为确保监管举措落到实处,火炬开发区人社、经科、财政等多个部门还联合出台诚信评级与财政补贴挂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在享受财政补贴过程中,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人社部门列入劳动保障诚信评级D级的,财政部门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相关财政补贴。
三项制度守住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
实名制和分账管理制,都是中山市强化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举措,去年,中山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还联合出台《中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由此形成了中山建筑领域工资支付监管的三项主要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是对工人工资支付的又一层保障。
按照《实施细则》,中山市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在施工前须从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该项目工资保证金。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可提取、挪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外事项,以此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观摩项目现场。
工资保证金实行“信用评价,分级缴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以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总价、劳动用工规模、工资预算、施工单位资质及其三年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等为依据。单个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按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3%,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多个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按单个工程项目缴存的比例和金额累计,但缴存金额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施工单位的欠薪行为和信用记录对保证金缴存数额产生影响,信用优良者可少存或免存,信用不佳者需多存。
此外,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工程建设市场活力,中山市人社局今年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入符合资质的2020年度中山市保费收入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保险机构,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以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的保证金。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最高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采写/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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