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陕西省政协委员、汉中市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陶怡秀在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她带来了关于手足口、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和加大救助孕期并发症困难家庭的提案。
手足口病和水痘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与精神压力
陶怡秀说,作为一名医疗领域的工作者,她在工作中有着切身的体会,“手足口病和水痘是严重危害我省儿童健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易引发聚集性疫情的特点,不仅威胁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负担与精神压力,并消耗大量公共医疗资源。”
近年来,我省两类疾病报告发病数居高不下,成为影响儿童正常学习生活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因素。
目前,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和水痘疫苗均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需家长自费自愿接种。受经济条件、认知差异等因素影响,两类疫苗在我省儿童中的接种率尚未达到理想水平,尤其在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及流动儿童群体中覆盖率更低。接种率不足导致群体免疫屏障薄弱,无法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疫情反复发生。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陶怡秀说,将这两种疫苗“转二为一”(从二类苗转为免疫规划一类苗),实行免费接种,能够极大提高接种公平性和可及性,迅速提升接种率,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从长远看,可大幅减少因疾病导致的医疗支出、家庭照护成本和社会生产力损失,其社会经济效益远超疫苗投入成本,是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的明智决策,也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加大孕期并发症困难家庭大医疗救助力度
陶怡秀在工作中发现,孕期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前置胎盘等)已成为加重家庭医疗负担的突出问题,其治疗往往涉及孕期治疗、急救、特殊用药及剖宫产等高成本复杂手段,费用动辄数万元甚至更高。同时,现行医疗保障体系针对孕期并发症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有限且部分孕期并发症的自费项目较多,未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医疗救助政策尚未将孕期并发症纳入专项保障范畴。三是商业健康保险因承保门槛高、赔付条件严苛而难以覆盖孕期专项需求。四是社会救助资源分散无序,缺乏有效整合。这些问题导致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因无力承担高昂的自付费用而被迫中断治疗。
针对这一问题,陶怡秀建议:
一是提高孕期并发症医保覆盖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应详细界定孕期并发症种类,适当扩大其范畴,将常见且威胁孕产妇生命健康的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前置胎盘等孕期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支付医保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额度上限,对于病情复杂,出现多种并发症孕产妇,需要长期治疗和高额费用的并发症,提高报销封顶线。目前城乡居民生育占比相对较高,报销金额低,建议参考职工生育政策定额报销,进一步消除地区间、医院等级间报销差异,制定统一的报销标准。
二是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由国家卫健委、医保局主导,联合慈善机构、企业及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成立“孕期并发症专项救助基金”。明确基金覆盖范围,重点救助医保报销后仍负担沉重的家庭,并对低收入、多胎妊娠、危重病例给予倾斜。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三是强化政策协同。推动医保、医疗救助与专项基金的政策衔接,明确各保障渠道责任,避免重复或空白。鼓励商业保险开发针对孕期并发症的补充保险产品,降低投保门槛。同时通过医疗机构、社区、媒体普及孕期并发症防治知识与救助政策,定期公示基金使用情况,提升公信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捐赠与帮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心理疏导等服务
“截至2025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9967个,其中,社会团体17000个、基金会182个、社会服务机构12785个,总量居全国第12位。”1月26日,省政协委员、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在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组织作为连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重要桥梁纽带,既是民政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更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戈养年说,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要求,全省民政部门积极建立“对内深耕民政主业、对外服务发展大局”双轮驱动体系,着力让社会组织成为民政事业的专业伙伴和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聚焦‘一老一小’、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推动各条线业务培育一批省级示范性社会组织。”戈养年说,比如,在养老服务方面,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在儿童福利方面,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在社会救助方面,在陕西省“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上开设“融救联助”板块,紧盯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融合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推动实现“政策找人”。推广“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救助模式,服务“政策找人”,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救助服务。推动每个县(区)至少培育2支专业化救助服务队伍;在基层治理方面,指导市、区(县)、街道(县镇)开展公益创投,整合财政资金、企业捐赠、慈善组织募捐资金等,资助社会组织承接符合资金用途、有效回应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类公益性项目,促进解决社会问题。
“省民政厅引导社会组织跳出民政小圈子,融入发展大格局,在服务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对外开放等方面主动作为。”戈养年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支持农业类社会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品牌打造、产销对接服务,推动更多社会组织与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结对帮扶,同时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聚焦农村养老、教育、医疗等薄弱环节,实施特色帮扶项目。
戈养年介绍,目前,全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5万余个,较2020年增加3.9万个。这些社区社会组织既通过专业化、精准化服务破解民生难题,又立足社区实际,在纠纷调解、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有效支撑。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机制,重点培育扎根社区的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会组织;依托孵化基地培育街道、社区级社会组织,引导其开展社会救助、文化建设、矛盾调解等惠民服务;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为公益慈善类开通备案绿色通道,为社区事务类强化能力培训,为文体活动类提供场地与经费支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加快构建和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省政协委员、陕西至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乔志博关注养老话题,他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关乎国家发展全局、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的重要议题。
居家和社区养老仍是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
“尽管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居家和社区养老仍是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城乡之间养老发展仍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地区面临老龄化程度高、青年劳动力外流、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医疗与照护资源薄弱、老年人收入偏低等突出挑战。”乔志博说,养老服务整体仍存在体系不健全、城乡机构分布不均、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居家社区机构衔接不畅等问题,制约了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加快构建和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已成为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紧迫任务。
乔志博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在养老领域还存在以下问题:
居家养老政策不完善,服务覆盖面窄、专业性不足。居家养老支持政策暂不完善,公共资源投入不足,或者部分地区有投入,但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专业性欠缺,难以支持长远运营。另外,各地养老政策不明朗,缺乏有效的宣传渠道。
社区养老服务单一,定位不清晰。部分社区设有养老服务站和日间照料中心,但设施建设落后,已建成的利用率低,缺乏专业性照护和个性化服务,“重建设轻运营”,且服务单一。城市和农村资源分配不均,城市社区养老资源相对集中,农村社区普遍匮乏。
农村老年人经济基础薄弱,支付能力不足。农村地区养老金水平低,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政府有效评估和帮扶政策,且“未富先老”特征明显,支付能力弱。另外,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多,导致家庭养老照护功能弱化,生活照料缺失,养老问题愈发凸显。
养老医疗双结合的机构资源失衡,质量有待提升。目前养老机构基础服务有,但针对失能老人的专业护理不足,且养老医疗结合的机构价格偏高,普惠型养老机构供给短缺。农村敬老院设施陈旧、服务质量差,多以“兜底保障”为主,无法“体面”生活。
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体系
针对这些问题,乔志博建议:
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推行短期托养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培育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上门服务,重点覆盖高龄、失能、独居老人,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对有实际困难的家庭予以补贴;做好社区养老枢纽作用,试行农村集体养老服务点,补齐现有设施短板,提供餐饮、文娱、日间照料、医疗康复等一体的社区(村集体)服务体系;加大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普惠型机构发展,降低收费,保障低收入群体,同时,改造升级农村敬老院,推行“敬老院+村养老服务点”联动模式,拓展各项服务功能。
做好养老政策设计与保障,重点支持农村普惠型养老机构的运营。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医养融合机构建设,对农村普惠型养老机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保证持续运营。
加大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延伸服务范围。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如降低成本、减免税费、简化审批等),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多元筹资、市场运作、有效监管”的可持续机制,做到服务可及、质量可控、产业可持续。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服务监督管理。建立清晰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严防挪用、套取政府资金和补贴。并通过多媒体宣传,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推广优秀养老服务模式与经验,提升公众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度与认可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构建全省统一大数据平台
实现病历互通
“我建议构建全省统一医疗大数据平台实现病历互通,以遏制过度医疗和重复检查。”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康利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峰说。
医疗数据互通共享有短板
问题集中于三方面
刘峰委员介绍,陕西省近年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建设,已建成远程医疗云平台与“三秦智医助理”系统,部分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但调研显示,医疗数据互通共享仍存在短板,核心症结在于全省缺乏统一的医疗大数据平台,导致各医疗机构病历档案分散存储、数据标准不统一。跨机构就诊时,患者需重复提交资料,医生无法及时调阅过往完整诊疗记录,不仅浪费患者时间与医疗资源,更直接引发重复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加重患者负担与医保资源浪费。”
具体问题集中于三方面:一是数据壁垒未破除,不同层级、类型医疗机构间信息割裂,电子病历、检验结果等关键数据难以跨机构共享;二是标准规范不统一,各医院病历格式、数据口径差异显著,缺乏全省统一的数据集规范,影响互通实效;三是平台功能支撑不足,现有系统侧重单点应用,缺失病历互通核心功能与过度医疗预警机制,与遏制过度医疗、优化医保使用的现实需求脱节。
建议构建全省统一医疗大数据平台
杜绝重复检查遏制过度医疗
刘峰委员建议,高位统筹,构建全省统一医疗大数据平台;全域互通病历,杜绝重复检查;强化平台监管,遏制过度医疗。
强化省级统筹建设,依托陕西数字政府资源与卫生健康行业链路,升级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县域医共体系统、远程医疗云平台等现有资源,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医疗大数据平台,实现病历、检验结果、诊疗记录等数据全量汇聚。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由省卫健委牵头制定电子病历数据集、数据交换接口等统一标准,明确病历采集范围、存储格式与共享权限,确保数据“能互通、可共用”,同步对接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领域协同。
扩大互通覆盖范围,将电子病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用药记录等纳入全省共享目录,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病历实时调阅。这样一来,患者在省内就诊时,医生就可直接查询过往完整诊疗记录,无特殊医学需求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直接采信已有合规检查结果。此外,优化查询使用流程,建立“实名授权、全程留痕”的病历查询通道,明确医务人员访问权限边界,同时为患者提供个人诊疗数据查询端口,方便其监督诊疗行为。
为了强化平台监管遏制过度医疗,建议搭建智能预警模块,在统一医疗大数据平台中嵌入过度医疗智能预警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监测诊疗行为,对重复检查、检查项目与病情关联性低、手术及收费异常等情况自动预警,为监管部门提供精准依据。同时,还应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病历互通执行率、重复检查发生率等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与医保结算额度、评优评先资格直接挂钩。对违规开展过度医疗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医保支付比例,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筑牢安全防线
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刘峰建议,与此同时还要筑牢安全防线,杜绝个人信息泄露,以保障隐私权益。
为此,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医疗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全流程安全责任,采用加密传输、分级权限控制、多重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防范数据泄露与篡改风险。强化安全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医务人员与平台运维人员数据安全培训,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统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坚决杜绝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我希望能强化保障措施,以确保这个建议落地。这需要加大投入与人才支撑,省级财政专项安排平台建设与运维经费,引进医疗信息化专业人才,系统性开展医务人员平台操作培训,提升应用能力。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省卫健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与任务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