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一、真实困境:当交通事故遇上工伤认定

  王某下班途中被货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11万元后,王某又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单位却以“已获交通事故赔偿”为由拒绝工伤赔付。王某的儿子愤而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单位支付8.2万元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河北某保安公司的真实案例。

  此类争议的核心在于:

  法律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侵权责任(私法领域),工伤赔偿属于社会保险责任(公法领域);

  责任主体分离:侵权人是第三方个体,工伤赔偿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

  立法目的差异:侵权赔偿填补损害,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生存权。

二、双赔规则:医疗费除外,其他项目可兼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已获医疗费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医疗费;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应予支付”。

赔偿项目对照表

  序号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项目

  能否双重主张

  1

  医疗费

  医疗费

  不可重复

  2

  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

  可双重主张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双重主张

  4

  交通费

  交通费

  可双重主张

  5

  残疾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

  可双重主张

  6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可双重主张

  7

  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

  可双重主张

  8

  被抚养人生活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可双重主张

  9

  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可双重主张

  10

  死亡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可双重主张

  11

  营养费

  -

  可主张(交通事故)

  12

  -

  伤残津贴

  可主张(工伤)

  13

  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可主张(交通事故)

  14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可主张(工伤)

  15

  财产损失费

  -

  可主张(交通事故)

  16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可主张(工伤)

  注:山东、河北等地案例均支持此原则

三、类案检索

  山东陆某案(东昌府区法院)

  下班途中车祸死亡,家属获侵权方赔偿31万元后,法院另判决单位支付工伤待遇50.8万元(含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济南王某案(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医疗费已在交通事故中赔偿,但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1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180元仍由单位承担,因属工伤保险法定待遇。

  单位未参保的后果(江苏检察《因交通事故遭受工伤的职工能否获得双重赔偿》2014-02-20)

  江苏某饭馆厨师遭遇交通事故,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法院强调:“即使用人单位无力缴费,工伤保险基金也需先行支付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

四、劳动者必知的3个实操要点

  1.证据留存技巧

  护理费主张:需提供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及医嘱(河北王某案因缺证据被驳回护理费请求);

  费用单据:医疗发票、交通费凭证原件分开保存,便于分别申报。

  2.时效与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单位需在事故后30日内提出,个人可在1年内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立即启动,伤残等级直接影响补助金数额。

  3.单位拒赔的应对

  若单位声称“已获侵权赔偿”,可援引《八民纪要》第9条:“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保而减免”;

  若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医疗费损失可向其追偿。

  对拒付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写在最后

  地区不同,裁判尺度可能有细微差异,如上海等地对“重复项目”有限制性判例,但大原则不会变:医疗费只赔一次,其余大多可兼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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