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信息界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戴伟:合规是数据资产化的前提
中经记者 黄永旭 西宁报道
9月21日,首届青海数据要素生态大会在西宁开幕。本次大会通过深入探讨数据要素流通、产业链协同等关键议题,凝聚发展共识,共同推动青海数据要素新发展格局,为西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会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信息界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戴伟发表演讲指出:“数据要素资产化需以法律为基石,合规确权是激活数据价值的核心。”
在政策红利、市场需求与技术创新三重驱动下,数据要素正从“沉睡资源”转变为“黄金资产”。而数据资产化进程中,法律合规与确权机制,将成为这场变革中不可或缺的“压舱石”。
资产确权是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正经历从“资源化”到“资产化”的关键跃迁。2024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了操作指南,标志着数据资产化进入实操阶段。
“中国是全球第一个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的国家,这是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戴伟表示,我国已构建起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法律为核心的数据治理法律框架,并配套出台《数据二十条》《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戴伟提出,从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市场发展的历史经验看,实现要素从资源化到资产化是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次飞跃”,这一飞跃解决的是产品化和进入市场流通的问题。从资产化到资本化金融化则是“第二次飞跃”,这一飞跃对于激励资本参与产业发展、激发创新动力具有重要价值。
从2015年9月5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开始,数据产业发展高歌猛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规划和配套措施相继出台,见证着数字产业的快速落地、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同时,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逐步确立,数据资产化进程更加深入,相关立法和制度建设也进入新阶段。“数据资产化的第一步,不是谈技术,而是先明确‘谁有权用、怎么用’。”戴伟表示,“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和隐私,维护互联网安全是数字经济立法1.0的主题,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确认和保护数据资产、数据市场是数字经济立法2.0的宗旨,而现在最急需的立法是数据要素市场立法,特别是数据产权立法。”
面对数据权属争议,戴伟解读了“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并以某物流公司案例说明,企业通过授权协议获得第三方物流数据加工使用权,经脱敏处理后形成行业分析报告,进而取得产品经营权,最终实现数据资产质押融资。
合规是大前提
随着政策红利释放,数据资产化进入“快车道”,数据合规被看作资产化的前提,成为不可跨越的红线。
据了解,《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数据合规领域的三大基本法律,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数据不合规最高处罚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球营收的5%。
“目前我国执法实践中,因数据不合规而被处罚的案例中,被处罚的最高额为80多亿元。”戴伟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数据资产入表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需要通过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以确保数据资产入表合法合规。
结合实践经验,戴伟概括了常见的几类合规问题,包括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披露、非法加工、非法交易、数据泄露等,并通过3个案例,重点揭示了企业数据资产化流程中,可能要面临的数据来源风险、数据处理风险、数据产品风险三类核心风险。
数据要素资产化的大势下,企业要如何甄辨合规问题、规避风险?戴伟总结称,数据要素资产化需构建“法律框架—合规体系—确权机制—交易平台”四位一体支撑体系。他透露,中闻律师事务所已联合深圳数据交易所等机构,推出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一站式服务,覆盖数据盘点、合规认定、质量评价等八大环节。截至2025年8月底,该服务已助力全国超100家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化转型。
“未来,数据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等金融创新将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戴伟展望,随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一系列数据要素政策落地,数据要素市场有望在2026年前形成5000亿元左右的规模。
(编辑:王金龙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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