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受贿1575次赃款存亲属名下,自称廉政典型!】2010年5月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李荫奎案发于当地老百姓的900个“红手印”。2008年,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三级环保、信访部门都收到一封由900多名居民代表联名按下红手印的举报信,反映封丘县城居民区内有一家非法生产甲醇的“毒工厂”——黄河化工有限公司,造成环境污染,诱发居民疾病。公司老板与县委书记李荫奎关系密切。
落马贪官李荫奎,在担任河南省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639800元,以示自己清廉。
殊不料,日后他却被查出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
包庇“毒工厂” “阴沟”翻了船
李荫奎在“阴沟里翻了船”,这条“阴沟”还是他自己一手“挖”出来的。“翻船的阴沟”就是地处封丘县城居民区中的“毒工厂”———河南省新乡市黄河化工有限公司。
黄河化工非法生产甲醇,不仅产生了严重的噪音和粉尘污染,还导致了附近居民患肺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的人数开始增加;而且这家工厂还偷偷将废水、废液从暗道经十支渠直接排入黄河,导致周围环境进一步恶化。
省、市政府部门为此多次下达停产令,但黄河化工却屡屡“起死回生”,甚至被列为了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
黄河化工到底有何神通?竟然能在一再被关停的情况下,变成政府的重点项目?这一切皆因为李荫奎和黄河化工老总黄金慈为武陟老乡。2008年9月,900多名居民代表在一封举报信上联名按下红手印。部分居民代表开始逐级向封丘县、新乡市和河南省的环保、信访部门举报。而李荫奎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被河南省纪委重视,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其展开调查。2009年2月,刚任几个月县委书记的李荫奎被“双规”。
受贿上千万 名下无巨款
刚被“双规”期间,面对专案调查组,李荫奎十分坦然:“你们查吧,家庭情况可以说明我的问题。面对金钱诱惑,我抵抗住了。但碍于人情,也收下了一些钱,我都上缴廉政账户了。”
专案调查组调查发现,李荫奎和妻子、孩子名下均无大额财产,而李荫奎在2003年至2008年12月确实上缴廉政账户资金共639800元。收受了巨额贿赂,家庭名下却无巨款,李荫奎的巨额财产究竟藏匿于何处?
原来,李荫奎和妻子刘士珍在收受第一笔贿赂的时候,也是心惊肉跳,总怕东窗事发。二人合计,最终商定“妙计”:他们家庭成员名下不放财产,而是让亲戚朋友四处找身份证,以备存款之需。
根据李荫奎的交代,省纪委专案组人员从刘士珍的妹妹刘士兰处提取存单41份,股金证一份,总金额为人民币193.2万元、美元9015.23元、欧元2416.49元;从刘士珍的弟弟刘世庆处提取存单45份,股金证一份,总金额为4602098.73元,另提取现金人民币22.96万元、美元65000元和欧元8000元;从刘士珍的妹妹刘慧娟家中提取存单13份,总金额为125万元;从刘士珍的表哥杨某的诊所里提取存单10份,总金额为60万元;刘士兰丈夫李继平主动向专案组人员交出存单14份,总金额120万元,另上缴现金45万元。而从李荫奎家中仅提取现金5万余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荫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荫奎对一审判决不服,很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李荫奎的辩护人称:其收受的钱多数是礼金,送礼人利用逢年过节期间,无具体的请托事项,主观上为得到工作上的支持、关照,多次送5000元以下的小额现金,但收钱后,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不具备受贿罪钱权交易的特征,此项共计313.1万元,应从受贿数额中减去;另外,其在办丧事时收受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礼金,共计105.3万元,属礼尚往来,不应计入受贿数额;原判已认定其有自首、退赃情节,应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本文标题:李荫奎,县委书受贿1575次赃款存亲属名下,自称廉政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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