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来苏州旅游的曾女士打进本12345热线反映,在山塘街上的一家饭店就餐时疑似被坑,旅游的好心情全被破坏了。


  曾女士是从深圳来的游客,2月2日,她和朋友在山塘街上游玩,中午在一家美食店里用餐,听说苏州的松鼠桂鱼很有名,她和朋友都想尝一尝。在商家提供的菜单上,松鼠桂鱼的标价是10元/50克。由于不清楚松鼠桂鱼的做法,她认为这道菜是按鱼的实际称重来卖的。于是,她向店员说明,由于人少,只要来一小份就行了。没一会儿,店员端上了一盘菜,正是曾女士点的松鼠桂鱼。然而,让她疑惑的是,盘子里是一整条做好的鱼,店员并没有称重,而是直接价128元。“既然标价是按50克为单位,就应该称重后结算,怎么就直接成了128元一份?”她质问店员。对此,店员回答得很直接,这就是小份的松鼠桂鱼。曾女士觉得自己似乎遭遇了宰客,她坚决不愿意支付128元一份的菜价。最终,在她的坚持下,这道菜她只支付了64元。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商家既然在菜单上标注的价格是按50克为单位来计算的,那么实际的收费就应该按照称重结果来结算,商家直接一口价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