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年前,一女孩取名“北雁云依”被驳回,为什么“王者荣耀”“谢祖隆恩”能用
中国的姓名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基于周朝礼教系统的儒家典籍《仪礼》中说:“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意思孩子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取名,20岁举办成人礼(冠礼)的时候,再取字。
《左传》记述了鲁国大夫申繻总结的取名五原则,“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例如孔子名“丘”,属于“以类命为象”,因为头顶与众不同,略微凹陷,即俗语说的“圩顶”,故取名为“丘”。
秦汉之际取名多用单字,《春秋公羊传》有言,“二名非礼也”,意思是两个字的名字不符合礼制,也有人认为,这是说一个人有两个名字不合礼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名早没了那么多限制,两字名大行其道。父子之间不再避讳用同一个字,例如王羲之、王献之父子,语气助词“之”字在当时很吃香,士大夫阶层特别爱用。
到唐宋年间,人们往往结合阴阳五行、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因素取名,这种取名方法到现在还很受重视。
此外,古人取名会尽量考虑稳当、平安的寓意,忌与帝王重名,也不用历史上坏人的名字,或者凶字。
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天的一些年轻人一味追求标新立异,给孩子取的名字显得不伦不类。
例如近两年在网上很火的名字“王者荣耀”、“谢祖隆恩”,都正常办理了户籍,也赚足了眼球。
可能有人还记得11年前的“北雁云依”事件,一个小孩子取名,竟然惊动了最高法院。
2009年,山东济南一对夫妇给女儿取名叫“北雁云依”,很有诗意。但孩子的父亲姓吕,这个名字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
孩子的父母解释说,“北雁”是姓,“云依”是名字,寄托着他们对女儿的一种美好祝愿。
但是吕某夫妇给孩子上户口时,被当地燕山派出所拒绝,户籍部门认为这个名字不合规定。
吕某不服,一纸诉状把燕山派出所告到了历下区法院。这种案例比较罕见,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未能做出判决,还需咨询有关部门的解释。
到2014年,历下区法院根据“姓名权”的立法解释,重新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吕某夫妇仅凭个人喜好自创姓氏,过于随意。
如果允许这种名字办理户籍,会造成对传统文化及伦理观念的不良影响。2015年,法院最终支持了燕山派出所的意见,驳回了吕某的诉求。
这件事当时引发互联网的广泛关注。事后,办案法官告诉媒体,吕某一家搬到了南方某地,女儿仍然没有办理落户。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2014年11月有关部门通过的一项的立法解释,在以下三个条件范围内,公民改姓才算合法: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这就是“北雁云依”不被法律支持的原因。通常情况下,取名字可以很随意,但姓氏需要尊重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不能仅凭个人意愿自行创新。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案入选其中,作为此类案件以后的判决依据。除了少数民族的某些特殊情况,汉字姓氏的随意“创新”从法律层面被杜绝。
前文提到的那个异常“火爆”的名字“王者荣耀”,在河北某地通过了户口登记。不过那是因为孩子的父亲姓王,给孩子取名“者荣耀”。“谢祖隆恩”也是这种情况。不得不服这些家长的创意。
然而,取名字固然很自由,也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意愿。如果一味追求新奇或者某种寓意,取名过于任性,孩子长大后有可能不乐意,甚至影响其生活。
看来,古代形成的取名办法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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