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女子举报中钢网董事长出轨,大量照片曝光,更多细节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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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古书奇谭
编辑 | 古书奇谭
“文内所有信息皆出自权威媒体”
前言近日,河南郑州33岁的董女士突然在网上实名爆料。她声称,55岁的中钢网董事长姚某涉嫌婚内出轨,欺骗她的感情,导致她数次怀孕并流产。
而对于董女士的爆料,当事人姚某却声称:假的,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这年头出轨的事件屡见不鲜,但还是想感叹一句:好一出情感纠葛的大戏啊。
姚某所言,直接将董女士的说法全盘否认了,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难不成人家还会举着身份证,故意说假话不成?
事情经过根据董女士的描述,其与中钢网董事长姚某在2019年6月偶然结识,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在2020年11月,董女士第一次意外怀孕,随后选择流产。
之后到2023年3月第二次意外怀孕,并于同年5月选择进行流产手术。在这几年期间二人一直保持着恋人关系,而姚某也多次向董女士转账作为补偿。
事实上,姚某面对董女士的指控,他却表示:“没有和她有任何小三、情人、或男女朋友关系,更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生活过一天的时间。”
在2024年11月,姚某还曾以被董女士敲诈勒索的名义向当地警方案,其提供的受案回执单可以证实。而经过警方的了解和调查,以姚某提供的证据不充足为由,得出了不予立案的结论。
“不予立案”这个结论,就很微妙了。
问题来了,如果真如姚某所说,自己是被董女士泼脏水给敲诈了,那么他为何却没有充足的证据来洗白自己呢,反倒是董女士这边却提供了大量的录音、以及聊天记录的证据。
细节梳理根据董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姚某曾在2023年5月7日、5月15日以及8月5日分别向董女士转账了10000元、30000元和5000元。
姚某所谓的与董女士无任何关系,那转账又是为何呢,难不成是在做慈善?
其次,透过董女士提供的两人之间的大量聊天记录,字里行间里也可以看出两人曾经的确非常熟识,并且言语暧昧,关系匪浅。
除了这些,董女士还放出了更为关键的证据,与姚某以及姚某母亲之间的通话录音,称这些是姚某某与董女士母亲、董女士本人就怀孕、流产的补偿进行讨论的录音。
在其中的一段录音中,姚某向董女士的母亲表示,不管结果怎么样,他这事的的确确做错了,他也没想到董女士会不采取措施,就那么一次,结果董女士就意外怀孕了。
此录音一出,真相到底如何,想来已经不言而喻了。
然而姚某某的反应却表面上看起来镇定自若的,面对询问董女士提供的录音是否是真实时,他大方回应:“让司法机关去辨别吧,尊重官方意见。”
这话说得就很模棱两可了,既没有直接了当的否定是录音假的,也没有明确说明是真的。这种态度,让大众的天平更加倾向于董女士所言为真了。
争议焦点分析这起案件之前,我先来说一说这个中钢网的董事长姚某是何许人也。
中钢网隶属于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姚某于2009年成立,是河南本土的一所互联网标杆企业,并于2024年入选福布斯中国科创人物榜。
姚某1970年生,今年55岁,是河南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担任过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工商联常务委员等职位。
2022年姚某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企业家,2023年2月获评“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2024年4月18日获评“2024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
姚某本人作为中钢网的董事长,不仅商业价值不菲,在整个行业里也影响力巨大,因此不难推测出其本人非常在意自己的面子,会极力想要维护自身的成就。
当然,如果这次婚内出轨的丑闻被坐实,可想而知姚某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名声不仅会一落千丈,个人的自尊和面子严重受损,更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甚至影响到与政府的合作关系。
姚某与友人
这也就是为什么,姚某在最初要一口咬定自己是无妄之灾,是被董女士攀诬的。
然而,姚某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立案申请也是既定事实。再加之董女士不惜以自身的声誉为代价,在网络上实名举,从而引发大量舆论,所以就算再怎么遮掩也逃不过需要接受大众和法律审视的命运了。
反观董女士这边,她曾一度质疑姚某想利用其雄厚的身份背景逃避责任,甚至反咬她一口,贼喊捉贼。
而她对于警方对其提供的证据是否进行深入调查的过程,也表示十分关注和重视。
董女士照片
关于董女士所提供的录音内容,姚某某也只是承认他确实“做得不对”,但没有明确说两人就是恋人关系,因此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是一种对董女士的补偿而非是姚某的婚外情,极有可能被姚某一方钻空子来否定事情的性质。
而关于董女士提供转账截图,也有人士指出这些缺乏相关的一些书面协议或是具有威胁意味的对话,所以可能难以直接用作证据来证明事实。
法律分析针对这次的案件,也有网友进行了分析,姚某当初案所谓的敲诈勒索属于刑事,而警方采取不予立案,就说明女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像姚某这样发展地下情人的行为,只能归属于作风问题,归纪检来管,姚某本人的确不那么清白。
那警方到底为何会认定证据不足,从而不给姚某立案呢?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敲诈勒索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索要财物”。
而在本案中,如果董女士是在进行了流产手术后,再与姚某某协商索要补偿的,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使用任何威胁手段,比如公开隐私等,就不构成犯罪。
然后,在回到董女士这边的指控。
董女士照片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单点来说, 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董女士自述与姚某某长期保持关系,期间多次怀孕流产,大概率只能属于通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
除非董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中有内容能表明,在与姚某发生关系时,董女士是被威胁、被暴力或精神控制了,才可能构成犯罪。 但就目前仅有的一些证据,却推断不出这些情况的存在。
若双方是长期自愿交往的,而且从董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二人也是属于典型的你情我愿,则转账记录便会理解为是经济补偿,难以认定是强奸罪。
最后,这场闹剧说白了就是一场典型的情感纠纷,与法律事实发生了激烈的冲撞。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我们还需等待法律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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