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歌手杨坤针对“四川芬达恶意模仿事件”发布长文回应,核心要点如下:


一、杨坤的回应内容

  1、法律程序优先?


  杨坤强调自事件发酵以来,始终未主动公开回应,认为诉讼期间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而非利用网络舆论“带节奏”。但近期因对方持续炒作导致公众误解,决定还原事件经过。


  2、明确界限?


  他指出“四川芬达”的模仿行为已超越合理边界,包括复刻其标志性造型(如《中国好声音》导师形象)、滥用“32场演唱会”梗等,并利用相关内容进行直播带货牟利,构成对名誉权的实质性损害。杨坤表示“能分辨冒犯与侮辱的区别”,认为对方行为属于后者。


  3、反对“道歉式营销”?


  杨坤批评“四川芬达”在诉讼期间借争议涨粉百万,一边发布“道歉视频”声称尊重,一边将法律纠纷异化为流量变现工具,此类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需依法追责。


二、事件进展与诉讼现状

  1、时间线?


  2025年3月10日,“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被起诉,展示法院传票及起诉书,显示案由为“网络责任纠纷”。


  3月24日首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4月11日,“四川芬达”发视频道歉并宣布改名,但后续仍通过争议内容引流。


  2、杨坤的诉讼请求?


  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社会舆论分化

  1、支持杨坤?


  部分网友认为“四川芬达”的模仿存在丑化倾向,且利用诉讼炒作牟利,触及法律底线。


  2、质疑过度维权?


  另一部分观点认为明星需对公众模仿保持适度容忍,且模仿视频未直接提及杨坤姓名,是否构成存疑。


四、后续影响

  此案被视为短视频行业“恶意模仿”行为的标志性事件,法律界认为若成立,将推动行业规范模仿尺度,遏制“审丑经济”乱象。公众期待司法判决为“娱乐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划清边界。


本文标题:杨坤回应四川芬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