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周岁的赵小某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后,赵小某在学校台阶不慎摔倒,牙齿磕在平台墙面导致折断,嘴唇挫伤擦伤。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陪同就医。然而家长认为,赵小某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向学校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小某摔伤并非楼梯等设施场所本身缺陷导致;学校已多次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校内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尽到了学校的教育职责;在赵小某受到损害后,学校也及时通知家长,并且陪同就医,还及时调查了事发经过,履行了学校必要的管理职责。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学校存在过错,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赵小某的诉讼请求。


  网友:大快人心


  对此判决,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


  综合央视新闻、新浪微博


本文标题:学生在校摔倒家长索赔8万,法院:学校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