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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艾


  图|欢欢


  要不把你孩子送进真空吧?这是网友们对这位告学校的家长说的话!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大家这么气愤的批评这位家长呢?


  网络


事件原委

  12岁的赵某某是江苏无锡某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学生,放学后在学校台阶上意外摔倒,牙齿磕到了地面,导致牙齿折断,嘴唇擦伤。


  老师第一时间发现后通知了家长还陪着一起去了医院。家长在时候觉得学校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应该承担责任,于是向学校索赔8万元,法院则驳回了这一请求。


  这起看似普通的校园伤害案,实则撕开了中国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认知裂痕——当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必须为所有后果“买单”?


案件背后

  1. 家长视角:安全保障的“无限责任”陷阱在赵小某父母的逻辑中,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方”,理应对学生的安全承担绝对责任。他们提出两大核心诉求:其一,学校未在楼梯间安排专人维持秩序;其二,学生受伤后未及时启动心理干预机制。这种“全包式”责任认知,折射出部分家长对教育责任的认知偏差。


  学校走廊墙面张贴的“小心台阶”“不争不抢不打闹”等警示标识,以及每周常态化开展的安全教育课程,均构成“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的铁证。


  2. 学校困境:教育权与安全责任的“不可能三角”本案中,涉事学校在事发后10分钟内联系家长、30分钟内送医的处置流程,堪称校园应急管理的“教科书级”操作。然而,这仍未能平息舆论质疑。教育工私下坦言:“现在连学生课间去厕所都要专人看护,生怕出意外。”这种“过度防御”的背后,是学校在安全责任与教育自由之间的艰难平衡。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学校为规避风险,采取“一刀切”策略:取消体育课足球比赛、禁止学生课间追逐打闹、甚至要求教师全天候“盯梢”。这种“因噎废食”的管理思维,不仅剥夺了学生的成长空间,更与“双减”政策中“增强学生体质”的初衷背道而驰。


类似案例

  2023年山东某中学也有类似案件——一名初中生在课间奔跑时撞碎玻璃门受伤,家长索赔12万,最终因学校提前张贴安全警示并设置防撞条而败诉。


  两案的共性在于:当学校已建立制度化安全防护体系,个别学生的偶然性伤害不应被无限上纲为管理失职。


  以2024年渠县法院审理的“体育课接力赛摔伤案”为例,原告李某在跑步时跌倒致十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万元、学校承担1万元。


  网络


  两案对比可见,司法机关在责任认定时并非“一刀切”,而是严格区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补偿”。这种“精准归责”的裁判逻辑,既维护了受害者权益,又避免学校陷入“无限连带责任”的泥潭。


网友锐评

  很多人觉得这位家长是在讹诈学校。


  大家觉得如果碰不得,那就让孩子在家得了,在家安全,这样出事也不用怪老师了。


  令小编没想到的是,大家的态度出奇的一致,那就是抨击这位家长,批评他如果这样形成风气,那以后老师就不会让孩子下课后自由活动了。


学校不是安全囚笼而是成长乐园

  还记得2023年北京某重点小学的“课间静默令”吗?当时就引发舆论哗然:学校要求学生在课间10分钟内不得离开座位,理由是“避免碰撞”。


  这种“过度保护”不仅违背儿童天性,更可能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社交能力退化。教育学家李玫瑾曾指出:“真正的安全教育,是教会孩子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而非将他们与风险彻底隔绝。”


  在本案中,法院特别强调“家长监护责任与学校教育责任的边界划分”。事实上,许多校园伤害事件中,家长与学校的矛盾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例如,2024年广州某小学发生的“课间骨折案”,因家长未能及时提供学生既往病史,导致责任认定陷入僵局。建立常态化的家校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安全联席会、共享学生健康档案等,或可成为化解此类矛盾的“润滑剂”。


  真正的教育,不应是“不出事”的底线管理,而应是“促成长”的价值引领。深圳某中学的“挫折教育课”颇具启示:学校通过模拟野外生存、组织体育竞技等活动,让学生在可控风险中学会自我保护。这种“在风险中成长”的教育理念,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又培养了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抗压能力。


  当学校不再为所有意外“背锅”,当家长学会理性看待成长风险,在守护孩子安全的同时,为他们保留一片自由奔跑的天地,才是教育的胜利。


  真心希望以后这样闹心的事情可以少一点,今天的文章故事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我是每日奇谈,大家对“学生在学校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这件事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留言!


本文标题:奇葩!学生在学校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网友们纷纷骂起了家长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