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严禁中小学节假日补课的通知》,明确规定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文件还明确规定,各类学校在正常教学日的作息安排中需严格执行规范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得早于8:30和8:00开始上课,寄宿制高中不早于7:40;夜间就寝时间亦有明确规定,初中不得晚于21:00,高中不得晚于21:30,寄宿生最晚不得晚于22:30。此举不仅关注学业负担的减轻,也体现出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高度重视。


  此外,教师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课活动,违者将面临师德考核扣分及行政处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扭转“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政策实施后,学生将拥有更多自主安排时间的权利,可选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或兴趣培养等多样化活动。


  教育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平台、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 该政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家长群体普遍表示支持,认为此举能有效缓解学生课业压力,避免“假期变学期”的恶性循环。部分教师则建议,学校应优化日常教学效率,通过精准分层作业和课后服务提升学习效果。


  教育专家指出,禁令的出台标志着浙江教育管理从“结果导向”向“过程规范”的转变,未来需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推动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浙江省教育厅强调,将定期公布违规案例并向社会通,对屡教不改的学校将取消评优资格。同时鼓励家长和社会共同监督,通过多方协作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教育环境。


本文标题:浙江明确全省中小学不得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