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11吨脏贝壳被罚50万,商家上诉被驳回 这场环保较量你看懂了吗
2021年4月的广东深圳,阳光炽热,大鹏海关的查验场地上,一批刚刚抵达的大凤螺贝壳正等待着命运的裁决。它们来自异国他乡,本应作为饰品制作的原材料,为深圳的饰品行业添彩,却未曾料到,即将掀起一场长达数年的风波。
随着国内饰品行业蓬勃发展,对特色原材料需求激增,大凤螺贝壳凭借独特外形与色泽,成了众多商家眼中的香饽饽 ,不少商家选择从国外进口。但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体废物入境,海关对进口物品监管愈发严格,进口商需要格外谨慎。
深圳这家珍珠商行,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进口近11吨大凤螺贝壳,总价值5万多元。在申单上,明确备注着贝壳是完整原始状态,去肉,经过反复清洗并且干燥处理,未经加工、未分级别、非粉末状、非废料。然而,当海关工作人员打开集装箱,一股刺鼻异味扑面而来,仔细查看,贝壳上还附着着沙土及污物。“这和申的完全不一样!”一位海关工作人员皱着眉头说道。
随后,海关迅速取样送检,深圳海关检测中心出具的鉴别结论令人震惊:这些贝壳属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判定为固体废物。“这些贝壳携带的土壤中极有可能含有虫卵、病菌等微生物,一旦入境,极易引发有害生物入侵,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海关法规科科长李静严肃地解释道。
2021年7月7日,大鹏海关果断立案调查。商行经营者邓某面对货物查验及送检结果,无奈地放弃了复检权利。8月17日,大鹏海关责令珍珠商行将涉案贝壳退运出境,商行在10月25日申退运。但在告知拟处罚结果和相关权利后,珍珠商行仅进行了书面申辩。2022年1月21日,大鹏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珍珠商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行自然不服,于2022年10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庭审中,珍珠商行喊冤:“我们和国外供货商签了合同,约定对方提供清洗干燥的贝壳,是他们没尽责,怎么能怪我们呢?”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一说法。法官依据《海关法》指出,进口商有权在申前查验货物,若发现固废嫌疑可直接退运,而珍珠商行未查验货物,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理应对申时的货物状况负责 。此外,商行在收到货物为固体废物的鉴定结果后,也未按海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运出境。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珍珠商行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寇秉辉表示,按照司法解释,进口固体废物超过5吨就可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该珍珠商行是合法申进口,且用于饰品加工,主观恶意不强,所以海关按最低处罚幅度罚款。
这场历时数年的案件落下帷幕,它不仅仅是一家商行与海关、法院之间的纠葛,更是我国坚决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证明。在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当下,如何在发展贸易的同时,严守生态底线,成为摆在监管部门和进口商面前的重要课题。这起案件给所有进口商敲响了警钟: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货物源头的把控,切不可心存侥幸。未来,监管部门是否会进一步升级监管手段?进口商又该如何构建更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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