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个新闻,某小学六年级学生放学时摔倒磕断牙,家长索赔8万被法院驳回!结果一出,评论区炸锅了…今天必须和大家聊聊这个事!


  事件回顾 12岁学生小美(化名)放学时在三楼楼梯平台摔倒,磕断门牙。家长认为学校监管不力,索赔8万(含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最终驳回诉求,理由如下:


  1??设施无缺陷:摔倒并非楼梯破损导致,平台无安全隐患。


   2?? 安全教育到位:学校多次开展安全教育,张贴警示标志。


   3?? 处理及时:老师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尽到管理职责。


  责任划分原则(划重点!) 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8岁以下: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除非证明无过错)。


   ? 8-18岁:家长需举证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如设施缺陷、监管缺失)。


  简单来说:


  ●低龄学生受伤,学校默认有责任;


  ●高年级学生受伤,家长需证明学校有过错。


  这些情况学校可能担责 ?? 设施隐患(如楼梯栏杆松动、地面湿滑未及时处理)


   ?? 教师疏于管理(体育课未做安全提示、放任学生危险行为)


   ?? 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救治


  家长必看:如何避免纠纷?


  1.安全教育别松懈:教孩子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走廊追逐打闹。


  2.保留证据:发生事故后拍照记录现场、留存就医凭证。


  3.理性沟通:先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法律小贴士 《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最后想说 校园安全需要家校共同守护,家长不必过度焦虑,但也不能完全放任。遇到问题理性解决,才是对孩子最好#教育那些事##校园生活#


本文标题:学生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法院判决告诉你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