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篇第十一」25
【原文】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
【译文】
子路让子羔去作费邑邑宰。孔子说:“这是误人子弟。”子路说:“有民众在那(可学为政),有社稷在那(可学为祭),为何必需读书才算为学?”孔子说:“此所以我厌恶那狡辩之人。”
【注释】
“子路”,姓仲,名由,字子路,又字季路。孔门十哲政事科弟子,小孔子九岁,先孔子一年惨死于卫国内乱。子路伉直好勇,惟不好学,且行事鲁莽。子路曾随孔子周游列国,也曾仕于鲁国季氏和卫国孔氏。
“子羔”,高柴的字,孔子弟子,小孔子三十岁。
“费宰”,费邑邑宰。“费”,季氏的封邑;“宰”,主管。
“贼夫人之子”,犹言误人子弟。“贼”,败也,毁也;“夫”音“扶”,文言指示代词,相当于这、那;“人之子”,指子羔。一说指费邑之“民人”,亦通。
“民人”,此处泛指民众。
“社稷”,此处指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的地方。“社”,土地神;“稷”,谷神。二者共祀于一坛,即社稷坛。古代国都及各地都设立社稷坛,分别由国君和地方长官主祭,故“社稷”后来成为国家政权的象征。
“是故”,所以、因此。为承上启下之词。
“恶”,音“勿”,讨厌、憎恶。
“佞”,此处指以口才诡辩、狡辩。
【评析】
子路曾为季氏家宰,总管季氏家臣,有一定的人事权力,所以才能“使子羔为费宰”,去主政一方。但孔子认为,为政首先便应“敬事”(1.5),若不知“政者,正也”(12.17)之义,“敬事”也就无从谈起。而欲知何以“为正”,就必需“读书”“为学”,所谓“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6.27)。
《礼记》云:“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君子之爱人”可帮人长养善德,“细人之爱人”则足以“姑息”养奸,正所谓“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12.16)。子路让不具备“为正”能力的子羔去“为正”,正是使子羔损德败行之举,足以“成人之恶”,是故子曰:“贼夫人之子”。朱熹亦曰:“治民事神,固学者事,然必学之已成,然后可仕以行其学。若初未尝学,而使之即仕以为学,其不至于慢神而虐民者几希矣”。
子路见孔子反对,就强辩说:“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意思是子羔可以从为政中学习为政。人类固然可以、也需要从实践中学习,就连孔子也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1.1),但“为政”之“习”必需以“学”为基础,而不能替代“学”的过程,否则就会极大地增加“为政”的“试错成本”。而“为政”关乎社会福祉,关乎“天下兴亡”,必得“敬事”(1.5)以待,岂容轻易“试错”?像“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这种话,岂是仁者之所能言?如此强词夺理、文过饰非,又岂君子之所当为?因而孔子斥曰:“是故恶夫佞者。”
孔子曾想让漆雕开出仕,但漆雕开自觉尚不能“行其义”,因此便对孔子说“吾斯之未能信”(5.06)。漆雕开对出仕的“敬事”态度,对自己的“自知之明”,令孔子深感欣慰,而这恰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孔子明确反对“子羔为费宰”,而子羔却不自知,其与漆雕开相比,正可见“柴也愚”(11.18)。
“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 子皮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 子产曰:「不可。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吾子爱人则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中的这段记载,与本章可谓异曲同工,学者可以互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