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全会和团省委全会精神,不断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共青团事业改革再出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引导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与团市委、市文联、市社科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上研究群团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向着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中迈出新的青春步伐,奋力书写全市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共青团洛阳市委决定表彰一批2018年度 “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洛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洛阳青年五四奖章”“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温馨提醒
本次评选活动4月4日起,已通过各级团组织进行宣传发动和酝酿推荐,将于2019年4月18日18:00停止接收申报材料,有意申报相关项目的各位青们,请抓紧时间上报材料啦~~
1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团组织,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洛阳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范围是: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本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洛阳籍青年和在洛阳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专兼职团干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且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的评选范围是: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的专职团干部,要求是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兼任驻村第一团支部书记的兼职团干部,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半年以上,或累计入村时间不少于20天。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领域各战线各系统14周岁-28周岁(1991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共青团员,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必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近三年内曾获得“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洛阳市优秀团干部”“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洛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洛阳市五四青年奖章”及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表彰名额
1. 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10个;
2. 洛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100个;
3. 洛阳青年五四奖章10名;
4.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50名;
5.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10名(其中,驻村第一团支书不少于5名);
6.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150名。
2 申报条件(一)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
1. 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共青团改革各项举措,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 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 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 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7.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二)洛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洛阳青年五四奖章
1. 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本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洛阳籍青年和在洛阳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 在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开创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四)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 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
“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也可参加评选。
(五)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
面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的专职团干部、兼任驻村第一团支部书记的兼职团干部开展评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脱贫攻坚业绩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成效显著。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聚焦贫困地区团的基层基础建设和援业、援学、援智、援助等领域,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扶贫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严格落实驻村扶贫或驻村第一团支书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比较扎实,群众满意度较高。
4.扶贫年限较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的专职团干部,要求是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兼任驻村第一团支部书记的兼职团干部,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半年以上,或累计入村时间不少于20天。
(六)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6.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项评选。
3 报名方式各县(市)区、各单位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申报事迹(1500字以内),于4月18日18:0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征求意见表等原件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办公邮箱:zzbtsw@126.com。
在邮件正文栏中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崔懿安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市总工会办公大楼308室
联系电话:0379-63225070
电子信箱:zzbt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