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蒋女士
仅与前夫协议离婚一个月后
便患癌去世了
留下了一份
“不同寻常”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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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三家公司的巨额股权
全部赠予一名异性朋友
并将自己的两个女儿
托付给这位朋友
指定他成为孩子的
第一顺位监护人
因质疑这里头“有猫腻”
前夫张先生向法院上诉
最近终于宣判!
张先生表示,自己拥有博士学位,原是某大学的特聘副教授。2016年,41岁的他在国外与46岁的蒋女士相恋。2017年,他们在深圳登记结婚,有两个法定女儿。然而,2023年3月6日,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正式协议离婚。

当时,根据离婚协议:
两个女儿均由蒋女士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
蒋女士名下深圳3套房产、惠州1套房产,归张先生所有;
蒋女士还将支付给张先生230万元补偿款。
按照当时房价估算,这些财产值一千多万。

没想到
离婚短短一个月后
蒋女士竟因卵巢癌去世了!
这时张先生被告知
在2023年1月30日
也就是双方离婚一个多月前
蒋女士立下公证遗嘱
将三家公司的股权
全部交给朋友王先生
离婚前一天
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
两个女儿的监护权也给王先生


据了解,王先生是蒋女士合作了15年的朋友,也是公司的负责人。
遗嘱中的表述是:“ 希望王先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照顾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指定王先生为两个女儿的第一顺位监护人,蒋女士的表妹黄女士为第二顺位监护人。
在去世前几天
蒋女士再次立下新遗嘱
指定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
为遗嘱执行人
在这份最后的遗嘱中写道:价值三千万元的多套深圳房产和存款由两个女儿继承,待女儿22周岁继承房产,此前由卢女士管理遗产。
前夫张先生认为
遗嘱不合理!
张先生表示,自己是在前妻蒋女士离世后才知道这些安排。蒋女士曾患有精神疾病,她订立遗嘱时存在神志不清的可能。且蒋女士的母亲未分得一分钱遗产,弟弟也只分得150万元的房产,这“不合常理”。
据调查,遗嘱原文中有:“本人书写本遗嘱时神志清醒,本遗嘱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向深圳市康宁医院调取的病历则显示,蒋女士曾在2015年-2022年就诊12次,先后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双相情感障碍”等。

2025年,张先生以自己和两个女儿的名义,将王先生和遗嘱第一执行人卢女士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将已登记到王先生名下的三家公司股权全部移交和过户给自己,或支付股权收益款380万元(暂计算至2025年3月),并每月支付抚养费102500元至两女儿22岁止。
此外他还主张,蒋女士的遗赠是“附义务遗赠”,所附义务即为“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并且尽到监护人义务”。他认为,遗嘱中的“希望”一词实质上是“恳切的要求”,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院宣判!蒋女士遗嘱有效!
2026年1月,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蒋女士在遗嘱中表述的“希望”王先生照顾其女儿,并非对接受遗赠设定的条件和义务。法院认为,蒋女士在遗嘱中将王先生指定为监护人时,“完全未提及遗赠的相关内容”,因此两份遗嘱相互独立,不存在附义务遗赠的情形。
法院最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400元由原告张先生承担。
此外,南山区人民法院另一份判决也驳回了张先生撤销卢女士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资格的主张,认定蒋女士的遗嘱真实有效,同时也认定张先生是两个女儿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支持惠州房产过户给张先生,并支付部分款项给张先生。
1月30日
张先生表示
将继续寻求法律援助
对此,有网友认为
钱本来就是蒋女士的
也分给张先生一笔数目可观的钱了
应该尊重她的遗嘱意愿
:相信别人也相信不了前夫哥咯。
玄武大侠:结婚6年,分了1000万。离婚了 还不满意。
未续:首先,钱是蒋女士的,因为婚姻法她已经通过离婚分出去1000多万,也就是说她身上还有的钱属于婚前财产,是属于她自己支配的,她愿意怎样就怎样。
胤:明显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godsend恩宠:王先生是蒋女士合作了15年的朋友,他们共事十几年,蒋女士能攒下巨额财富,可见王先生人品可靠,再看看前夫,在一起六年,分走她1000多万,她的财产交给王先生没毛病。
蚊蚊:都是前夫了,两人没关系了!离婚时已经分好财产了。还来闹腾啥。
也有网友认为
蒋女士遗嘱中居然没有母亲的份
确实不合常理
辉太狼:我个人认为,姜女士没给自己母亲任何遗产,好像不太正常。
frankgu:遗嘱确实不合情理!
潘潘:没有母亲的份,感觉不合情理。
关于这起一波三折的遗产纠纷
坊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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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广州日报、话匣子
来源: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