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1978年10月,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提出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青少年心中重新点燃精神文明之火。山东共青团积极响应团中央的号召,动员和组织了上百万青少年走上街头,开展了维护公共秩序,为群众做好事,打扫环境卫生等活动,赢得了各地群众的赞扬和好评,涌现出潍坊市东风百货商店团总支、临沂汽车客运站徐光明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据潍坊市统计,仅在1980年上半年,青少年做好事45900多件,收到表扬信6420多封。

  这一时期“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注重向广大青少年广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义和任务,开展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公益活动,并且将每年3月5日至4月5日定为全省“学雷锋活动月”,评选“学雷锋、树新风模范青少年”,来宣传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榜样,使雷锋精神誉满齐鲁大地。

  1981年2月团中央联合7部门提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号召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不久又增加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内容,形成了人们所传诵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经典口号,活动也发展汇成了一个统一的群众运动。后来,在团中央的建议下,1982年3月,中共中央提出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文明礼貌月活动,文明礼貌月活动以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很快就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公认的指导原则。

  从1982年全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开始后,山东共青团主要从具体化、经常化、制度化方向出发,从三先(即:先抓有形的、先抓容易做到的、先抓大家普遍关心的)入手,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把文明礼貌月活动落到实处,使活动既迅速广泛地开展起来,又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从城市到农村、从内地到沿海,全省广大团员青少年积极行动起来,学雷锋、学先进、树新风,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有数万个青年服务队和学雷锋小组,在城乡开展了“为您服务”等助人为乐活动。

  济宁市团委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百日百件好事”活动,实现了“五讲四美”的具体化,开创了文明礼貌月活动常态化的典范;潍坊市北大街第一小学根据学生的特点,分年龄段开展活动;泰安县范镇公社范西小学把清除污言秽语、搞好环境卫生作为开展活动的突破口来抓;济南市团委开展了“趵突泉清淤会战”,近万名青年连续奋战6天,清挖趵突泉公园水域4500平方米,起运淤泥2700立方,为国家节约资金3700元;青岛国棉八厂团委通过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全厂青年普遍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诸城棉纺织厂通过理论启迪、资料对比、走访前辈、缅怀先烈等方式对青年进行三热爱教育。

  公共交通系统和商业系统既是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事业,又是社会文明风尚的窗口,他们的服务质量如何,是整个社会风气的客观反映。1981年4月至11月,团省委联合多部门,在公交系统开展了“争当最佳乘务员、最佳驾驶员”的活动,同时在商业系统开展争当“最佳商店”、“最佳营业员”活动,进一步深化了“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在公交、商业系统的具体体现。1981年底,团省委对各地涌现出来的100名最佳乘务员、最佳驾驶员,60个最佳商店,200名最佳营业员分别进行了表彰。

  通过这一系列健康向上的活动和灵活扎实的思想道德教育,山东广大青少年振奋了投身祖国建设事业的精神,增强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不仅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而且树立了齐鲁青少年的新形象。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和文明礼貌月活动,成为80年代共青团组织最有影响的活动之一。

  本文标题:建团百年·100个团史故事52- 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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