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之锋狱中再被捕推荐文章1:港媒:黄之锋狱中再被捕 涉违反香港国安法
海外网1月7日电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警方6日拘捕53名“泛民”人士,指他们2020年组织及参与所谓“初选”,图谋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服刑的乱港分子黄之锋,与涉违香港国安法正被还押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7日早分别在石壁监狱和荔枝角收押所被捕,两人均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6日曾到黄之锋住所搜查近1.5小时。
据香港东网等港媒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6日开始有约一千名警员,在全港有执法行动。被捕人士涉及“揽炒十步曲”及“35+初选”两个行动,警方拘捕53人包括45男8女,罪名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罪”。李桂华称,被捕人士中6人是组织者,另外47人则是参与者。警方在持法令的情况下搜查72处地方,探员向4家公司送物料提交“交出文件令”法庭文件,此外,探员冻结案件相关的约160万港币。
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6日表示,涉案人士图谋以一个歹毒的计划,去瘫痪特区政府,警方的行动是必要和必须的,强调特区政府绝不容忍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李家超表示,警方采取行动拘捕一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活跃份子,他们图谋通过“35+”和“揽炒十部曲”计划,不顾一切一心要否决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案,令特首下台。他强调“审议”财政预算案是符合职责,但一心否决预算案,旨在令特区政府停摆,则不会容忍。他指出,涉案人士会以大规模街头暴动,加上国际政治和经济上的制裁,令香港瘫痪,是“共同跳崖”,是有组织有计划地令香港陷入深渊。如果计划得逞,香港社会会受到极严重的冲击和破坏,因此警方的行动是必要。(海外网 杨佳)
来源: 海外网
黄之锋狱中再被捕推荐文章2:狱中黄之锋“五进宫”
据香港“东网”消息,已经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13日再被判刑,入狱4个月。同时获刑的还有一名反对派人士古思尧(74岁),他被判入狱5个月。

黄之锋(左)与古思尧 图源:星岛日报
黄之锋此前已经四度入狱,正处于其第四个刑期中,这次是他“五进宫”。
去年12月,黄之锋因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被判刑入狱13个半月,罪名为“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
古思尧则被控于2020年7月在法院外侮辱国旗,今年1月28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个月。

黄之锋 资料图
此次黄、古二人被控于2019年10月5日香港《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当天,在港岛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此外,黄之锋还被控当日在金钟道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辨识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个挂耳式口罩,违反了《禁止蒙面规例》。
因黄之锋正因包围警察总部案服刑,本案法官邓少雄下令,本案刑期与包围警察总部案分期执行。
黄之锋狱中再被捕推荐文章3:黄之锋被拘捕!涉危害国家安全及洗黑钱
据香港文汇网,香港特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6月6日在赤柱拘捕一名28岁男子。他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洗黑钱。
该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被捕人是在“35+串谋颠覆政权”案中被判囚56个月及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黄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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