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卖柠檬水时薪仅20推荐文章1:蜜雪冰城回应网友倒卖柠檬水赚差价
据经视直播报道,近日,一则“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引发关注与讨论。
发布者称,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周边仅有售卖矿泉水和冰棍的流动小贩,没有便利店,一位博主发现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进行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位置摆摊售卖。该博主将原价4元的柠檬水定价为6元出售,半小时便售出20杯,随后又下单补货。三个半小时内,该博主累计卖出98杯(含自饮2杯),最终获利254元。
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经过搜索可以发现,在不同时间和地点,也有类似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但视频中并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工作人员摆摊售卖,还是其他摊主转卖。
5月初,一位大爷在蜜雪冰城“批发”柠檬水的视频就曾被爆出。
据网友爆料,这位大爷每天清晨都会去蜜雪冰城门店一次性买四五十杯柠檬水,装进泡沫箱、塞上冰袋保鲜,再拉个小推车直奔景区。到了景区,大爷一杯加价1块钱转手卖给游客,不到半天就能卖光。
这事儿被传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锅:“大爷这货源保真,雪王的柠檬水闭眼买。”
“加1块钱算啥?大热天的,人家从冰柜到景区一路折腾,赚的是辛苦钱。”
“游客也省得排队,这波双赢啊!”
不过,也有部分质疑声音,担忧无证经营泛滥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或存在饮品保管不当(如变质、二次污染)的风险,一旦出事可能牵连品牌方声誉。
上述行为引发公众对“二次销售合法性”及“品牌权益”的讨论。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表示,从合法性来看,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后享有处置权,加价转售本身不违法,但若未办理营业执照或违反地方流动商贩管理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使用“蜜雪冰城”标识的目的若仅为标明产品来源,且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
蜜雪集团上市后的首份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蜜雪集团全球门店总数达到46479家,相比2023年同期增加了8914家。其中中国内地门店为41584家,内地以外门店为4895家。
根据财报,蜜雪冰城主要有两类业务,一是商品和设备销售,二是加盟和相关服务。前者收入占比97.5%,后者仅占比2.5%。
来源:界面新闻
转卖柠檬水时薪仅20推荐文章2:蜜雪冰城柠檬水被批发倒卖赚差价?客服:将反映给公司相关部门
奔流新闻讯(记者沙金萍)近日,社交平台一则“大爷每天清晨就往蜜雪冰城跑,一次买四五十杯柠檬水,整整齐齐放进箱子,马不停蹄赶往景区售卖”的消息引发关注。无独有偶,5月21日,有媒体报道的“网友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3.5小时赚254元”冲上热搜,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由此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

据经视直播报道,根据“黄腿肠”发布的微博说,近日刷到一条博主的视频,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周边仅有售卖矿泉水和冰棍的流动小贩,没有便利店,一位博主发现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进行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位置摆摊售卖。该博主将原价4元的柠檬水定价为6元出售,半小时便售出20杯,随后又下单补货。三个半小时内,该博主累计卖出98杯(含自饮2杯)。该博主称发视频是想反驳有人说他赚不到钱。关于景区内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情况是否属实,经视直播记者留言给“黄腿肠”,对方没有回复。



奔流新闻记者搜索发现,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类似摆摊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视频,其中包括“实战”和“教学”,甚至有人看到后“模仿实践”。这一行为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这是灵活赚钱的方式,也有人认为团购后二次销售的行为存在违法风险。
奔流新记者致电蜜雪冰城官方客服热线,询问是否知晓这一转卖现象?对此又有什么看法?转卖行为是否构成对品牌的侵权?客服回应称会将该问题反映到公司相关部门,有专人进行核实。

转卖柠檬水时薪仅20推荐文章3: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3个半小时赚254块?律师:不犯法但有风险
近日,“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消息,引发关注。
5月21日,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正是事件当事人,并简要讲述了事情经过。
该网友表示,自己拍摄倒卖柠檬水视频,初衷是想为粉丝做一个低成本摆摊创业的实操示范,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段无心拍摄的视频收获了大量关注,引发广泛讨论。
随着事件发酵,专业法律人士也对此事进行了解读,指出该行为未构成侵权,这让他放下心来。
该网友感慨,这次经历给自己,也给所有年轻创业者都上了深刻一课。“在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之前,务必将‘不侵犯他人权益’作为首要前提。”
据此前媒体报道,一位网友发文称,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周边仅有售卖矿泉水和冰棍的流动小贩,没有便利店,一位博主发现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进行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位置摆摊售卖。
有网友发布视频记录自己转卖的过程。蜜雪冰城柠檬水原价4元,团购价格还有折扣。该网友以每杯6元价格卖出,半小时不到20杯全部卖完,马上加码又购入80杯,3个半小时全部清空,除去自己和摄影师消耗的2杯,总共到手254元。
“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在网络上引发诸多讨论。有人称赞其“商业嗅觉敏锐”,也有人质疑此举 “不合规,喝出问题来算谁的”。
律师: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
据《法治日报》报道,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称,博主的转卖行为并不违反民事法律规定。因为从法律上讲,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买家支付价款,卖家进行商品交付,价款支付和商品交付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即属于买家所有,买家有权进行处置,包括进行转售。卖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也没有造假、哄抬物价及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一般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博主未办理营业执照或临时摊位许可,可能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另外,若转卖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消费者可向实际销售者(即摊主)索赔,摊主需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赔责任。
关于商标的使用问题,马丽红律师表示,若博主合理说明商品来源(如“本摊销售蜜雪冰城柠檬水”),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仿制招牌、使用官方Logo或误导消费者认为系授权点,则可能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
马丽红律师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品牌方若强制要求终端售价,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纵向垄断”行为(即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但目前无证据显示蜜雪冰城存在此类行为。
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潮新闻
原标题:《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3个半小时赚254块?律师:不犯法但有风险》
栏目主编:孙欣祺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沈佳灵
[本文标题]:转卖柠檬水时薪仅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