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摔倒家长索赔8万推荐文章1学生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医药费被曝只有600,网友:讹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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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家长思想似乎有一种误区,认为孩子只要放在学校,他的一切吃喝拉撒就应该由学校负责。


  如果孩子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完了,那绝对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一定是他们监管不到位,才导致孩子受了伤。


  他们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卸到学校和老师身上,并且向学校索要赔偿,显然是将学校当成了“无限责任公司”。


  可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这不现实就有一桩这样的案例。


  近日网友爆料,江苏无锡一名六年级学生赵小某在放学时,像往常一样跟随班级队伍从四楼教室列队出发,旁边还有老师看护。


  刚走到三楼与二楼楼梯间的平台时,赵小某一个没留神,竟然直接从台阶上摔下来了,摔到了楼梯间的平台转角处,牙齿还不幸磕到了墙面上,当即就流了血。


  图片于网络


  老师看到这一幕吓坏了,但她立刻掏出了手机通知了家长,向家长简要讲述情况后,第一时间带着赵小某就医了。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牙齿因为磕在平台墙面导致折断了,嘴唇也有挫伤擦伤。


  事件刚出,就得到了校方的重视,学校立即开展了事故原因调查。


  调查中发现,楼梯间张贴有“小心台阶”等安全标志,楼梯、台阶也没有任何损坏,完全履行了安全教育职责。


  但家长不依,根本不管孩子是如何摔伤的,只是认定了学校有责任。


  他们认为,赵小某是在校期间受伤的,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当承担责任,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


  有网友爆料,这笔医疗费只花了633.07元,但家长考虑到后续还需要种牙,这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再林林总总的计算,最终得出了赔偿8万元的金额。


  从医疗费633.07元到要求赔偿8万元,这难道不是妥妥的敲诈吗?


  此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位家长心思不纯,这是讹学校讹上瘾了。毕竟这种无厘头的要求,要说纯纯是为了孩子的治疗实在是让人无法信服。


  还有网友表示,这么怕伤着孩子,“那就别上学了,在家请家教,且上课用绳子捆住,也别吃别喝,省得喝水呛着都怨老师……”


  家长这种要求属实离谱,按照这位家长的意思,在大马路上摔了就要怪路政,在任何一个地方摔倒都要抱怨地心引力,这合理吗?


  索赔的结果真的会如家长所愿吗?当然不会!


  家长妄图以“闹事”的行为来得到学校的妥协,以为自己将学校告上了法院,“正义”就会站在自己这一边。这个算盘打得,全网网友都听到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小某摔伤是意外,并非是由楼梯等设施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因此学校不必担责。


  再者,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多次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并且在校内张贴有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在这一点上学校尽到了学校的教育职责。


  此外,赵小某受到伤害后,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并且陪同就医,还及时调查了事发经过,在意外情况处理上做的十分到位,也履行了学校必要的管理职责。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赵小某的诉讼请求,学校不必向家长赔偿8万元。


  不得不说,这个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网友对这个结果还是很满意的。并且表示,就是有太多这样的家长让学校索赔,孩子的课余活动才大幅减少。


  但是现在不是只要家长往学校一闹,学校就会立马对家长弯腰、赔礼道歉的时代了。


  孩子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出现意外,这时候不去教孩子如何规避风险,如何保护自己,反而要求赔偿,是谁本末导致了?


  就在最近,还是在小学,发生了和本案相似的一桩案例,法院也同样驳回了家长的请求。


  4月23日,一年级学生李小某因为在学校扎、咬其他同学,被老师要求在班会上向其他同学道歉。


  李小某到家后心情低落,家长了解原因后竟然不去教育孩子,而是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认为老师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要去学校赔偿两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教师正常行使了教育惩戒权,故驳回家长请求。


  现在,老师连正常行使教育权都被阻碍,还怎么指望单凭学校就能教育好学生。


  再者,家长是真心认为孩子意外摔倒、或者向同学道歉是学校的错吗?到底是法律意识薄弱还是心里打着小九九,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这样绝对不能成为孩子的榜样。


  信源:央视新闻发布于4月25日关于“学生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学生意外受伤学校要赔钱吗”


  信源:蝴蝶花雨话教育发布于2024年5月13日标题为“学生下楼梯磕断一颗牙,家长索赔8万;VR下场,法院判决让人叫好”的文章


  信源:极目新闻发布于4月24日关于“老师要求咬人学生当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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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艾


  图|欢欢


  要不把你孩子送进真空吧?这是网友们对这位告学校的家长说的话!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大家这么气愤的批评这位家长呢?


  网络


事件原委

  12岁的赵某某是江苏无锡某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学生,放学后在学校台阶上意外摔倒,牙齿磕到了地面,导致牙齿折断,嘴唇擦伤。


  老师第一时间发现后通知了家长还陪着一起去了医院。家长在时候觉得学校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应该承担责任,于是向学校索赔8万元,法院则驳回了这一请求。


  这起看似普通的校园伤害案,实则撕开了中国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认知裂痕——当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必须为所有后果“买单”?


案件背后

  1. 家长视角:安全保障的“无限责任”陷阱在赵小某父母的逻辑中,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方”,理应对学生的安全承担绝对责任。他们提出两大核心诉求:其一,学校未在楼梯间安排专人维持秩序;其二,学生受伤后未及时启动心理干预机制。这种“全包式”责任认知,折射出部分家长对教育责任的认知偏差。


  学校走廊墙面张贴的“小心台阶”“不争不抢不打闹”等警示标识,以及每周常态化开展的安全教育课程,均构成“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的铁证。


  2. 学校困境:教育权与安全责任的“不可能三角”本案中,涉事学校在事发后10分钟内联系家长、30分钟内送医的处置流程,堪称校园应急管理的“教科书级”操作。然而,这仍未能平息舆论质疑。教育工私下坦言:“现在连学生课间去厕所都要专人看护,生怕出意外。”这种“过度防御”的背后,是学校在安全责任与教育自由之间的艰难平衡。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学校为规避风险,采取“一刀切”策略:取消体育课足球比赛、禁止学生课间追逐打闹、甚至要求教师全天候“盯梢”。这种“因噎废食”的管理思维,不仅剥夺了学生的成长空间,更与“双减”政策中“增强学生体质”的初衷背道而驰。


类似案例

  2023年山东某中学也有类似案件——一名初中生在课间奔跑时撞碎玻璃门受伤,家长索赔12万,最终因学校提前张贴安全警示并设置防撞条而败诉。


  两案的共性在于:当学校已建立制度化安全防护体系,个别学生的偶然性伤害不应被无限上纲为管理失职。


  以2024年渠县法院审理的“体育课接力赛摔伤案”为例,原告李某在跑步时跌倒致十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万元、学校承担1万元。


  网络


  两案对比可见,司法机关在责任认定时并非“一刀切”,而是严格区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补偿”。这种“精准归责”的裁判逻辑,既维护了受害者权益,又避免学校陷入“无限连带责任”的泥潭。


网友锐评

  很多人觉得这位家长是在讹诈学校。


  大家觉得如果碰不得,那就让孩子在家得了,在家安全,这样出事也不用怪老师了。


  令小编没想到的是,大家的态度出奇的一致,那就是抨击这位家长,批评他如果这样形成风气,那以后老师就不会让孩子下课后自由活动了。


学校不是安全囚笼而是成长乐园

  还记得2023年北京某重点小学的“课间静默令”吗?当时就引发舆论哗然:学校要求学生在课间10分钟内不得离开座位,理由是“避免碰撞”。


  这种“过度保护”不仅违背儿童天性,更可能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社交能力退化。教育学家李玫瑾曾指出:“真正的安全教育,是教会孩子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而非将他们与风险彻底隔绝。”


  在本案中,法院特别强调“家长监护责任与学校教育责任的边界划分”。事实上,许多校园伤害事件中,家长与学校的矛盾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例如,2024年广州某小学发生的“课间骨折案”,因家长未能及时提供学生既往病史,导致责任认定陷入僵局。建立常态化的家校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安全联席会、共享学生健康档案等,或可成为化解此类矛盾的“润滑剂”。


  真正的教育,不应是“不出事”的底线管理,而应是“促成长”的价值引领。深圳某中学的“挫折教育课”颇具启示:学校通过模拟野外生存、组织体育竞技等活动,让学生在可控风险中学会自我保护。这种“在风险中成长”的教育理念,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又培养了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抗压能力。


  当学校不再为所有意外“背锅”,当家长学会理性看待成长风险,在守护孩子安全的同时,为他们保留一片自由奔跑的天地,才是教育的胜利。


  真心希望以后这样闹心的事情可以少一点,今天的文章故事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我是每日奇谈,大家对“学生在学校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这件事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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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周岁的赵小某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后,赵小某在学校台阶不慎摔倒,牙齿磕在平台墙面导致折断,嘴唇挫伤擦伤。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陪同就医。然而家长认为,赵小某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向学校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小某摔伤并非楼梯等设施场所本身缺陷导致;学校已多次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校内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尽到了学校的教育职责;在赵小某受到损害后,学校也及时通知家长,并且陪同就医,还及时调查了事发经过,履行了学校必要的管理职责。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学校存在过错,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赵小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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