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份,我参加了辽宁省政府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一次社会调研活动。其中,我们本溪调研组的任务是前往大连重型机械厂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也正是“大重”的企业精神,即“你爱我我爱他,你我他爱大家,大家爱大重,大重爱国家”。当时,这段口号式的企业精神,就是“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翻版,即宣传了“大爱”精神,又体现了“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的相互关系。当时“大重”企业精神见诸报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褒贬不一。通过深入实际,走访交流,我们调研的最后结论是肯定的。在我的记忆中,大概归结为:“大重”的企业精神,一是不死板,突出新颖;二是不做作,突出人性;三是不复杂,通俗易懂。


  “大重”的企业精神源于本企业一个车间一群人的一段互相关爱、激励向上、爱岗爱厂、爱国爱党的感人故事,在企业有关部门深入挖掘他们的事迹时,发现这个车间人人都在传颂着这个口号。企业领导知道后,经研究决定正式确定这个口号为该企业的“企业精神”。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觉得,如今“人人爱我,我爱人人”这个口号并没有过时。就其内容讲:“人人爱我”,是指这个世界太多的人都在关爱你;“我爱人人”,是说我们必须学会感恩,也要关爱爱自己和欣赏自己的人。就其意义讲:“我为人人”是一种高尚的人生境界,我们社会需要这种大爱和感恩。感恩,又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优秀品质,是一种道德情操。感恩也是生活中的大智慧,是一种歌唱生活的方式,他来自对生活的爱和希望。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最早出现在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大仲马1844年出版的小说《三个火枪手》又译《三侠客》,英文原文AII.for..one.one.for.aii.翻译为“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传到华夏大地就变成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它告诉我们说,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中要相互帮助,“抱团取暖”,不要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点。别人的劳动和思想果实,我们能得到分享,我的也能和其他人一块得到分享。大家是一个互惠互利的不可分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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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意为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人都为我服务,因此我也应该尽力为他人服务,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这么做,就必然换来“人人为我”的理想结果。就整句话来讲,虽“人人为我”在前面,但“我为人人”是前提。只有“我为人人”尽到责任和义务,才能实现“人人为我”的美好愿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所以能在民间广为流传,是因为它得到了天下人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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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没有“人人为我”,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和谐社会和美好生活。同时,也正是因为“我为人人”,与“人人为我”产生了共鸣,我们又得助于社会,赢得帮助,享受成果,分享快乐。又和“你、我、他”大家一起,携手共进,共创社会美好。


  


  


  而做好“我为人人”,你才能得到“人人为我”。意思是说,为他人着想,你就会处处为他人提供方便,而得到你提供方便的人会感受到这种善意后,他就会把这种善意传播出去,也只有达到“我为人人”的境界,才能实现“人人为我”的和谐。


  就像“大重”企业精神讲的那样,“你为我我为他,你我他为大家,大家为大重”。最终达到“大重为国家”,从而实现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本文标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