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聚会
86年7月我从军校毕业留校(行政23级、技术14级),8月19日从校财务科领取113元工资,这是入伍以来第一次领取工资,原先都是战士津贴。这个标准比地方科级干部还多。机关三部唯我们科有奖金,10元不等。第一次发工资后给家中邮寄80元,尽管家中不需要。每月机关食堂大约除35元左右的伙食费。
那是一段快乐的单身生活,提干后工作稳定,工资较高,无忧无虑,手头宽裕,开销无计划。那二年留济的战友经常见面,特别是分在隔壁教学医院的,有时候到他们食堂吃饭,周末到他们值班的地方或寝室叙叙旧。
阿东留校任区队长,住在学员队,平时比较忙。我和阿东利用周日先后到兖州、泰安与薛城的阿国、兖州的阿桂、泰安的阿宏、阿英、阿宏等战友聚会。有时候在他们集体宿舍聚餐,有时候在饭店相聚。
泰安驻军医院的阿宏是同学中第一个结婚的,在医院山下家属院分的2间平房,一次聚会就是在他的新家。我为数不多的聚会照片中就有一张当时的合影。
毕业留在在省城,交通便利,出差的军校同学、战友、老乡阿临、阿芬、阿国、阿伟和原师医院、三炮连战友阿勇、阿淳、阿克、阿辉等相继到校,每次相聚我非常高兴,一般都选择校外饭店吃饭。科里阿娟军医几次好心劝我,要省着花,到食堂吃饭就可以,存些钱要找媳妇,过日子呢!
在食堂我也属于伙食标准较高之列的,如经常吃包子、水饺和火腿。食堂一些炊事员大部分是志愿兵,他们探亲时候希望能带些常用药回家,我也尽可能地在范围内开绿灯。所以那几位食堂的志愿兵每次打饭对我格外“照顾”,一样的饭票,打菜比别人多些,以至在一起“聚堆”吃饭的教研室单身助教、技师“有意见”,每次都会先动筷“共产”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