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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30日早上,肇事者高海勇,男,驾驶证号372522198204133911,准驾车型A2,驾驶鲁P43414号重型半牵引车(鲁P43414号重型半牵引车投保于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装载久久新电动车及钢材从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往县城方向行驶。


  在7时40分左右,该车行驶至宣双路1KM+800m处,因车辆失控与多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9人受伤(其中,1小孩在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高海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故发生后,宣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立即带领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了宣汉县“5·30”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处置组、维稳处突组、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组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编辑:瞿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