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物价局
(第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三亚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8月中旬召开三亚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对三亚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6名,由消费者12名,经营者1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7名,社会组织人员1名组成。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记者。
二、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12名。采取自愿名方式,三亚市物价局将从符合条件的名者中随机选取。若到期无消费者申请或名名额不满,三亚市物价局将委托有关单位推荐。具体分配名额:居民代表10名,学校代表1名,医院代表1名。
(二)经营者1名。由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选派。
(三)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由中海油管道燃料化工(海南)有限公司选派。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三亚市物价局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五)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由三亚市物价局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六)政府有关部门7名。由三亚市物价局委托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分别推荐1名。
(七)社会组织人员1名。由三亚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
(八)听证会旁听人5名。自愿名,按名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九)新闻媒体。自愿名,三亚市物价局邀请参加。
三、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关注和关心气价改革,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4、遵守听证会纪律,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
5、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名办法
(一)消费者采取现场名方式,名者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三亚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科名。名者届时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采取现场和电话名方式,于2015年7月10日前到现场或直接电话名。
名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10层市物价局
联系人:王在凤、刘艺
联系电话:88363461
五、本次听证会涉及的后续事项,将在《三亚物价网》(网址:http ://wj.sanya.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三亚市物价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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