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京津冀备受雾霾影响,老百姓口罩出门,20省市区迎来环保部督查组的时间节点里,25日上午,素有“铁面督查”称谓的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原主任、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原司长熊跃辉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长问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时,熊跃辉明确答道:“没有异议。我认罪。”


  据熊跃辉供述,其任职的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是环保部的一个派出机构,属于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环保部委托,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河南省等六地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环保部在对某家企业进行处罚前,现场调查取证也由该中心负责。2013年,熊跃辉带领督查中心在京暗查29家企业,发现22家存在问题。暗查全过程经媒体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对于检查,他当时告诉本记者,是不打招呼暗访,不留情面真实客观反映问题。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熊跃辉于2010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担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负责河南、河北等区域环境执法督查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湖南麓南脱硫脱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杨某、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某、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孙某等人的请托,为上述公司在环保工程招投标、环境执法督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240余万元。


  熊跃辉被控受贿犯罪数额最大的一笔,是湖南麓南脱硫脱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杨某的220余万元。法庭上,熊跃辉称,他是以借款的名义让杨某先给其垫付220余万元房款。“借款的期限有没有?”公诉人讯问。杨某回答:“没有。”“房子卖出后,那些钱有没有还给杨某?”“没有。”熊跃辉承认,接受杨某支付房款时,自己其实已有贪欲。“他几次想给我买房子。我也有想法,退休后给他打工。”


  熊跃辉的两位代理律师分别为他做了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


  庭审持续到11时35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进行宣判。


  据了解,熊跃辉在环保系统任职多年,是典型的“老环保”。在国家环保总局时期,熊跃辉曾任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环保部成立后,从2008年至2013年,他出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2013年后,他任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从环境监察一线转向环境保护技术和环保标准的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