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深一度#?


  最近,我在今日头条上发表了关于逻辑学的几篇文章,引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指责我只专注于逻辑学而忽略辩证法,认为我有所偏颇。这简直可笑至极!其实早在几年前,我就已经发表过不少关于辩证法的看法。为了回应这些质疑,我昨天在今日头条上发表了《也谈逻辑学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一文,进行详细说明。今天我想进一步探讨辩证法的核心内容与实质,作为对昨天文章的补充。


  辩证法,作为深入探讨事物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哲学学科,自古以来便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从人类社会掌握了辩证法以来的实践活动和经验总结来看,辩证法的核心内容与实质不仅体现在理论层面,更深深植根于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具体实践之中。


  一、辩证法的核心内容


  1.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辩证法的核心在于对矛盾的认识和把握。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动力源泉。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便是一部不断解决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无论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都是推动社会形态更迭的关键力量。因此,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辩证法教会我们正视矛盾、分析矛盾,进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2. 辩证思维的方法论。


  辩证思维是一种以矛盾和统一的观点来思考问题的方法。它要求我们不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要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在实践活动中,辩证思维的方法论价值体现在:它能够帮助我们从多角度、多层次审视问题,避免片面性和绝对化;它鼓励我们在解决问题时注重灵活性和创新性,不拘泥于传统观念和固定模式;它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理论。


  二、辩证法的实质


  1.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


  辩证法的实质在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同时,认识又指导着实践,正确的认识能够推动实践的发展,错误的认识则可能导致实践的失败。因此,辩证法的实践观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进行反思,以形成正确的认识;同时,又要求我们将正确的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


  2.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结合。


  辩证法的另一实质在于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结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虽然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推动事物的发展。这种结合体现了辩证法关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深刻洞察。


  三、从人类社会实践与经验总结的角度看辩证法


  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与经验总结的角度来看,辩证法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在实践中,我们不断遇到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同时,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又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案例,使我们能够不断深化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运用。


  综上所述,辩证法的核心内容与实质体现在对矛盾的认识和把握、辩证思维的方法论价值、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以及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结合等方面。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与经验总结的角度来看,辩证法不仅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更是我们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指南。因此,我们应该深入学习辩证法、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