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制指什么
三公九卿制指什么推荐文章1:一口气看懂秦朝三公九卿制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能讲讲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嘛?这个问题问得好!
秦王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还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封建 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就是咱们今天要聊的主题,三公九卿制度。
根据《礼记》中的记载,三公九卿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商朝和周朝也有三公九卿,周朝三公有两种,其一是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另一种说法三公是司马、司空、司徒,九卿为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秦朝的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首先讲丞相,秦朝三公之一的丞相为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是皇帝的助手,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从秦开始,丞相正式成为官职,是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
再来讲太尉,太尉是最高军政长官,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但他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
最后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是皇帝的耳目。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文本书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
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九卿是指古时中央政府的多个高级官员,指官位很高的人,秦汉时期的卿,不一定是九个人,九卿为: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九卿的职责分别为: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掌管司法审判的庭尉;掌管宫殿警卫郎中令;掌管宫门警卫的卫尉;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的太仆;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事务的宗正;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的治粟内史;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及官府手工业的少府。
秦朝时期,无论三公是还是九卿,一句不允许世袭罔替,而且还均由皇帝亲自调动任免调动。
三公九卿制指什么推荐文章2:秦和西汉初年根本没有三公九卿制!皇帝如何保障权力归于一尊?
咱平常老拿现代的科层结构去想古代官职体系,就像觉得从财政部到地方财政局,那领导和协作关系清清楚楚的。可秦汉时候,尤其是秦和汉初的官制体系,跟咱这想法差老远了!
地方行政架构的独特性秦和汉初那时候,郡、县一级有俩重要系统。一个是 “官啬夫”的办事系统,负责具体事务,比如经营养牛、养马,采金、采铁,都要管理经营赚钱;另一个则是 “令史” 系统,专门处理文书。可到了郡一级呢,“官啬夫” 系统没了,就剩下主簿、卒史等专门的文书处理系统。这跟现代交叉管理的行政体系完全不一样,一下子就把当时地方行政架构的独特性给显出来了。
中央官制,跟想的不一样在中央层面,丞相府是天下郡县文书的汇聚中心。但让人意外的是,秦汉初期根本没有咱们平常以为的三公九卿制。
不仅西周金文里没有见到三公的设置,就连西汉初年,也是如此。比如吕后二年的《二年律令》里就明确表明,在记录官吏级别的《秩律》中,御史大夫位列官吏的首位,反倒是理论上更高级的丞相、太尉在《秩律》中并未出现。
要知道,汉初的太尉一职并不常设,既无下属官员,也没有文书往来等实际任务,基本就是个闲职,而御史大夫虽位列二千石秩级之首,却与诸卿及郡守郡尉同列,本质上仍属卿一级,并不是三公九卿里,高“卿”一头的 “公” 。
对此,西汉初年的大文学家贾谊在《新书》之中,做出了比较清晰的界定,他提到 “王官”应分为六级,其中,最尊贵的是王之师友,和王之大臣两种,师友就类似于丞相、太傅,大臣即为卿,卿的范畴包括郎中令、中大夫令、太常、宗正、典客、典属国等。
郎中令和中大夫令,最初都由王的左右亲信发展而来,少府则负责管理王室的产业及相关事务,职责涵盖王室饮食等内务,还涉及部分国家祭祀事务,仅从少府的权限,我们就能看出帝室经济和国家经济是分开的,这可是周制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秦国官制的变革轨迹商鞅的《商君书?境内篇》记载秦国制度时提及 “诸令” 这一级别。严耕望先生研究发现,“诸令” 序列是较早实现官僚化的“王之左右”群体。
他们先设置令,形成官属行政体系,之后部分重要角色晋升为卿。
“令” 大多从王之左右发展而来,像郎中令,作为王身边侍卫的统领,在汉初已经被提拔到卿的地位。而卿中很大一部分不带 “令” 字的,则属于国家的廷臣大臣,比如内史、典客等。
要知道,秦国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官职体系里是没有相国、丞相这些名目的,是靠高爵者、大良造和 “庶长”们搭起廷臣体系的,他们的身份,一方面是世卿世禄的高爵,另一方面也是秦公的臣子官吏,因为这二重身份的合一,秦公与他们组成的宫廷,其实施行的是贵族合议制。
而高爵者,也就是君子,有封邑和封地,是秦国上层管理者,甚至可以说是合伙人,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庶长”,庶长的首席,则是大良造,这个层层叠叠的身份等级,就构成了秦国的宫廷。
在高爵者以下是职业官吏,最高到 “令” 的级别。设县令之职,其实就是把宫廷里的低级贵族子弟派到地方当管理者,把原来不规整的封邑体制给改了,用这些直属于秦公的贵族子弟来管理一大批的封邑和秦公直属土地,这可是秦国制度的大变革。
不过,这个变革的影响,还是不如设相来得大。
丞相的权限与职责商鞅变法之后,秦惠文公开始设相,名字叫“相邦”,后来也称之为相国,地位属于王之师友,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官吏。
从“庶长执政” 到有 “相”,这个变化的本质上是把秦国传统的贵族合议制给破坏了,相当于用一个秦公认可、任命的大贵族,替代了一群大贵族的联合执政,看似是君相共尊,实则是君权的一次大扩张。
不过,由于制度传统的原因,在秦和汉初的体系里,“相” 的权力弹性特别大,因为它既管文书汇总分发,又间接管理地方政务,所以权力看着啥都能管,说是二皇上,也不为过。
当然,相的首要任务还是文书汇总和分发,天下郡县的政务文书先从县到郡,郡守、郡丞审核、处理后,部分上,这部分的文书流转,就是秦、汉政治权力的核心。
因为秦律、令和诸多案例把官吏行为管得死死的,基层官吏可没法像明清时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令尹” 一样胡来,因为官吏犯法侯,连坐的后果相当严重,不光自己家受牵连,推举他的人、在文书体系里给他担保的人都得跟着倒霉。
比如秦昭襄王时候,范睢举荐郑安平征讨邯郸,郑安平投降赵国,范睢就因为连坐被免了相位。
相的另一项大权,在于人事任免。郡卒史、县丞、县尉以下的官吏任命罢黜,按例归丞相管,更高层级的任免就得王来决定了。
秦王、皇帝当然不可能有千里眼、顺风耳,他们会通过遍布全国的御史系统,来监察、考核官吏的文书,进而接收、分辨信息,所以,御史大夫为首的御史系统,其实是秦王、皇帝的爪牙。
而国家的人事任免也就存在两条路线:
丞相线和御史线。
丞相通过郡县管到底层,管文书这些事儿,郡丞和县丞在地方文书管理上跟丞相差不多,都负责分担本级主官的收文和转发,郡尉、县尉则主要管本系统官吏任免、爵位授予和日常治安。
不过,真正的军事相关的业务,则要归郡、县司马来管理。
司马系统是秦的屯兵指挥系统,云梦秦简显示,秦国的县里曾设有县司马,可在西汉的《二年律令》中,县司马已然消失,只剩下郡中设有司马系统的相关官职,如郡发弩、郡轻车等兵种管理官员以及郡司马等。
显而易见的是,秦和汉初的郡,主要职能分为文武两个部分,一个是文的文书转递,一个是武的军事组织,其中尤为重要的,其实是军事组织,这也是郡守在汉朝被称为“郡将”的原因。
无论文武,郡县的长官任免权力,都掌握在君主手中,通过御史系统来沟通、控制,而政务、文书则经过郡县文书系统,层层传递到丞相府中,这就是秦汉初年的双线统治结构。
尽管相国、丞相拥有文书行政的最终决策权,看似国家境内无所不统,可真正掌握军事力量的官员,都由秦王、汉帝亲自控制、监察,根本不用担心权臣拉拢实权派们反叛,反而,大量的繁琐政务都甩给了相国、丞相处置, 君主乐得清闲,出了事儿,可以罢相担责,君主永远伟大、正确。
这也是秦汉初年双线统治结构的妙处所在。
君相共治的实质要知道,秦汉的郡国,按规定,每年岁终都要到首都进行“上计”,也就是把全郡的信息汇总上给朝廷,相国、丞相、御史大夫由此掌握着整个帝国的数据和信息,承担着信息上传下达的关键职责,这个信息流,也是双线并行的,保证相国、丞相与秦王、皇帝都能准确掌握地方下情,尤其是各项数字。
由于信息为君王和相国共有,所以,当国家遇到大事,在没有律、令规定,或是没有过往成例可参考的情况下,相国、丞相就要上奏君王,召开廷议。廷议,就是皇帝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一起讨论议题,参与者很多,包括相国、丞相、御史大夫、列卿,乃至于中大夫、博士等人,要求与会者畅所欲言,充分讨论,很有秦国变法前贵族合议制的古风。
在议论完毕后,相国、丞相、御史大夫会汇总讨论意见,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上奏皇帝,皇帝 “制曰可”,相关结论就会以诏书的形式颁布天下。
这这个过程中,相国、丞相和大臣们,都是皇帝的大顾问,也是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如果诏书的方案可以推而广之,具有普遍性,则会定为“令”,比如金布令、田令等等,待到老皇帝死了,下一任皇帝,就会把之前的 “令” 拿出来再讨论编定,不合适的删了,合适的留下,就成新的 “律” 了。这就是《史记·酷吏列传》里说到的 “前王之令即日后王之律” 。
显而易见,相国、丞相虽然在律和令产生过程里作用不小,是其内容的主要提供者,可召集廷议的权力,一直在皇帝手里。比如汉武帝死后,丞相田千秋因为女婿犯法,自己召集官员在司隶门开会,霍光就指使部下弹劾他,因为只有皇帝才能召集会议,丞相只有建议权。
想来,读到这里,各位看官已经能够看出,整个体系里的君主集权之强,所有的诏书、律、令,人事任免,都出自君主,相国、丞相也好,御史大夫也好,九卿也好,都只是整个决策系统里的一个零件。
秦汉官制体系这么复杂、独特,跟咱们传统认知差别挺大,所以研究历史可得好好挖史料,才能还原真实的制度架构!
三公九卿制指什么推荐文章3:“三公九卿”指什么?对应的是哪些当代官职?
中国历史上有统一政府,要从秦汉算起。因为秦汉时代,其所管辖的各个地方,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不再是之前的封建诸侯国并存。
而从秦朝开始,废封建而行郡县,郡守、县令均有中央任命,这些官员只能拿工资,不能世袭,到了退休年龄就得退休,不能让儿子接班。之前的封建诸侯王已经不存在,一切权力归中央,所以从秦朝开始,才有了名副其实的中央统一政府,而汉代基本上是延续了秦代的制度。
01
汉代中央政府组织
汉代的中央政府组织,一般的说法是“三公九卿”。
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先来说三公。
丞相:是文官之首,典领百官,金印紫绶,品秩为一万石。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统,相当于国家总理。“丞”,从字义来说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就是一个“副官”,是谁的副官?肯定是皇帝的副官了。
丞相也叫宰相,因为在封建时代,上层贵族十分重视祭祀,而宰杀祭祀用的牛羊又是祭祀环节中最重要的事,所以当时替上层贵族管家的都称之“宰”。
秦汉统一后,封建制度改为郡县制度,不再有贵族政治,诸侯国也都不存在了,天下变成了一个大家,这个大家里的“宰”,就变成了宰相,也就是国家的政治领袖。
汉初比较有名的丞相有萧何、曹参、陈平、王陵等。
太尉:是主官军事的最高官员,相当于国防部长。品秩为一万石,金印紫绶。太尉是天下武官之首,统帅天下兵马大权,历朝均为正一品。
因太尉权势过重,故终秦一朝未任命太尉。原因在于秦当时为中央集权制,军政经合为始皇帝一体,所以若将兵权拱手送于他人之手,秦王政的统治会受到严重威胁。
汉初比较有名的太尉有周勃(平定诸吕之乱)、灌婴、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负责监察百官,相当于中纪委书记,品秩为二千石。辅佐丞相,为丞相的助手,相当于副丞相,银印青绶。御史大夫下面又设有御史中丞,这是御史大夫的副手,一般驻在皇宫里。
汉初较有名的御史大夫有周昌、张苍、晁错等。
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金印紫绶。秦代做大官的人都佩带官印,把官印装在腰带里,将绶带垂在腰旁。印的材质包括金、银、铜、玉等。绶是一条较宽并织有花纹的丝带,官位不同,所佩绶的颜色和织法也不同,用以区别身份。在当时,最尊贵的是金印紫绶,接下来就是御史大夫佩饰的银印青绶,表明御史大夫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在丞相和太尉之下。
再来讲九卿,九卿的品秩均为二千石。
太常:秦代叫奉常。掌宗庙礼仪之官,主管祭祀社稷、宗庙和朝会、丧葬等礼仪。祭祀时充当主祭人皇帝的助手。祭祀在古代是十分重大的事,可以说是伺候死人的事比伺候活人的事重要,所以汉代因为太常事重职尊,其位列于九卿之首。
太常的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
光禄勋:秦代叫郎中令,汉初沿用此名,武帝太初元年改名光禄勋。光禄勋的主要职责是守卫宫殿门户,居于禁中,也就是御前士卫,贴身保卫皇帝和后宫的安全,类似中南海保镖。此职位需要接近皇帝,地位十分重要。
卫尉:统率卫士守卫宫禁之官,是皇宫的卫兵司令,掌管宫门警卫,守卫皇宫,负责皇宫的昼夜巡警和检察门籍,当时凡属军事的官都称之“尉”。卫尉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保卫皇宫的安全,如果在皇宫内出现刺客什么的,那就是严重失职。
光禄勋和卫尉最大的区别就是光禄勋负责贴身保护皇帝,卫尉负责保卫皇宫内的所有安全。
太仆:掌皇帝的舆马,“仆”的意思就是赶车的,相当于皇帝的专车司机。汉初最有名的太仆应该就是夏侯婴了,先是为刘邦当司机,刘邦死后又给汉惠帝、吕后、汉文帝当司机,可谓是地位最尊贵的司机了。
廷尉:为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主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案件,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臣犯罪,由其直接审理。审处重大案件,可以封驳丞相、御史之议。
大鸿胪:掌管诸侯及藩属国事务,相当于外交部长。秦汉时凡诸侯王、列侯和各属国的君长,以及外国君主或使臣,都被视为皇帝的宾客,所以与此有关的事务多由大鸿胪掌管。如诸侯王进京朝见皇帝,大鸿胪要典掌礼仪;有诸侯王死亡,大鸿胪要遣使吊唁;臣属于汉的藩属国君长,在接受汉的封号或朝见皇帝时,以及外国使臣来贡献等,也都由大鸿胪承办礼仪事务。
宗正: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之官,相当于皇帝的大管家。其职务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别他们的嫡庶身份或与皇帝在血缘上的亲疏关系,每年排出同姓诸侯王世谱。
大司农:本名治粟内史,汉景帝更名为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改为大司农,与管理皇帝私财的少府并列。大司农是管理国家财政的官职,当相于财政部长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主要征收全国的田租,其收入主要用于国家公费。
少府:是为皇室管理私财和生活事务的职能机构。大司农的收入归公用,少府的收入为皇家私用,是皇家的小金库,为皇家奢侈生活提供金钱上的支撑。
其职掌主要分两方面: 其一负责征收山海池泽之税,以备宫廷之用。
当时老百姓种地上交的农业税全部归大司农征收,也就是用于国家公务。而中国之大,除了农田还有山、湖、树林等非农田,那么这些不能种庄稼的非农田土地属于谁呢,很明显属于皇家。
刚开始这些非农田是不对外开放的禁地,政府派专人把守。但是湖里有鱼、森林里有木材和禽兽,一些老百姓想捕鱼打猎、砍木烧炭就会偷偷的闯进这些禁地,这在当时都是违法收入,私闯禁地的人也被称为盗贼,但是利之所趋,照样有人铤而走险,所以政府也是防不胜防。最后政府索性把这些禁地对外开放了,但是凡是在禁地捕鱼打猎、伐木的,需要上交所收获物品的一部分,作为上交政府的赋税,这就是后来商业税的缘起。
这些上交的赋税归少府所有,也就是用于皇家消费的。
少府还负责宫廷所有衣食起居、游猎玩乐等需要的供给和服务。而且少府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严重超编,这充分反映出封建皇帝至尊至贵、高居国家之上的特征。
02
汉代地方政府
汉代的地方政府一共分两级:即郡和县。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实行的郡县制,西汉基本继承了这一制度。
汉代的郡有一百多个,一个郡管辖十到二十个县,汉代的县数大概为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之间,因为郡县数随时会有变动。
由于县一级的行政机构有千余个,中央难于一一控制,因此,在县以上再设一级政权,以监督县的工作,就是郡,直接对中央负责。这样,就形成了犹如一张大网,逐层布下,遍布全国每一个角落,而皇帝就是那个拿网的人。
到了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但是无论如何变,县始终都作为地方政府的单位而存在,直到现代还没变,可知郡县制的影响力之大。
每一郡的长官称“太守”,是一郡的最高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其地位和九卿平等,都是二千石,不同的是九卿被称为“中二千石”,指在中央任职的官员,太守是地方上的官员,称为二千石。郡守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太守可以调到中央做九卿,干的好了,可以再升职当三公。九卿也可以放到地方上当郡太守。因为汉代官级分的少,所以调动非常灵活。
除了郡太守,一郡之中还设有郡尉、郡监。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郡守直接对中央负责,每年要向中央汇工作,一郡之内的财政、经济、刑事、灾荒、民事等都要向中央呈,中央根据郡守的实际工作,有功则赏,有过则罚。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县令之下设县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又设县尉一名﹐专管武事。
县令每年也要向郡守汇工作,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的工作进行考察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
乡以下为里,里设里正或里典。
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每亭设有亭长。亭长类似于治安大队队长,可不要小看这个治安队长,因为大汉帝国的创始人刘邦同志当年就是泗水亭长。
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而守﹑令以下的人员则归郡守任免。
以上就是汉代的政府行政组织,了解这些,会对读史有很大助。
三公九卿制指什么推荐文章4:位极人臣的“三公”,在不同朝代分别指代哪些职位?
位列三公,在古代可以形容一个人很有能力,在朝堂上前途无量,同时也昭示着此人是朝廷重臣。中国古代封建史漫长而悠久,“三公”这个称呼,也在朝代的更替和历史的演变中发生了不一样的变化——几乎在每个朝代,“三公”所指代的官职都各有不同。那么,“三公”在不同朝代具体是指的哪三个职位呢?
或许一提到“三公”,我们会首先想起一个耳熟能详的词,三公九卿。继而会想到首创于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从制度层面来讲,的确是是秦朝开了先河,但是追溯“三公九卿”的根源,从夏朝也能看到痕迹。
《礼记》记载:“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可见,从夏朝开始,已经诞生了三公九卿的概念,甚至这一概念也被放到朝堂官职中,且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到了商周时期,“三公”也同样被重视和提起。根据《史记·殷本纪》所记载:“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这里的西伯昌,就是西周的创始人西伯侯姬昌,包括后面他有雄厚的实力讨伐商纣,也离不开他本身位于“三公”的地位。
周朝建立之后,除了周天子之外,朝堂设“三公六卿”。《尚书·周官》记载:“立太师、太傅、太保,兹为三公。”到了这里,“三公”所指代的就是太师、太傅和太保。除了保障“三公”处理朝廷政务最高官职的权力外,还下设“六卿”,负责帮助“三公”打下手。
到了春秋战国,“三公”不管是职位还是实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春秋时期,由于各诸侯国自发改革,之前“三公”的职权不再依旧沿用,“太保”被摒除于三公“行列”之外,而太师、太傅仍然存在,却不如同以往掌控实权,对于掌权这块来说,含金量委实有些缩水了。
而到了战国时期,“三公”所指代的职位有了新一番的改头换面。原来的太师、太傅、太保全都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司马、司空、司徒。这时候的“三公”,貌似也并不能拥有最高的权势和地位,如《通考》所记载:“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不同的职责,掌管着各自不同的领域,“三公”也有各自的专责。
然后就到了秦朝。秦朝时的“三公”,就是指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三个官职可以说是朝廷权力的中枢,协助皇帝处理朝政。
西汉是以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西汉从公元前119年开始正式设立大司马,一般大司马这个官职兼挂大将军的名号,例如汉武帝时期的卫青、霍去病,他们本来是大将军,后特加号“大司马”;还有历经汉昭帝、汉宣帝多朝官拜大司马的霍光,人们提起他都尊称一声“大司马大将军”。
对于这“三公”的权力谁最大而言,汉朝是不稳定、且时常转移的。汉初当然是丞相权力较大,到了汉武帝时,他由于宠信外戚和近臣,丞相的实权向大司马职权上过渡和转移。汉成帝时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丞相、大司马并列为“三公”。
到了东汉,则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虽然随着统治者的权力下放倾斜度不同,导致“三公”手中的职权也各不相同,但有一个毋庸置疑的共同点是:他们哪怕手里没权,也享受着十分优厚的待遇。
譬如东汉末的袁绍,他是有名的家底厚,为啥家底那么厚呢?别忘了他还有另一个响亮的名号,他袁家“四世三公”,有四代人都做过“三公”,这是怎样荣耀和有权势的家族?所以家底厚也情有可原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度已经初步形成轮廓,这一阶段虽然朝廷仍然设置“三公”,实权却已经逐步实现向三省的转移,所以这时候的“三公”,一般都是闲职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地位级别和待遇变化都不大,只是实权变得少之又少。
到了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诞生与完善,逐渐取代了三公九卿制,但是“三公”依然存在。隋朝虽然还设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却参与朝政的比例并不大,多限于礼乐之事。因为实际上参与朝政事务的大权,还是集中在尚书令及其相关职务之上。以及后来的宋元明清中,“三公”也依旧存在,仍然多为名誉上的“虚衔”。
即便是后期制度经过多重演变,“三公”仍然贯彻封建社会发展的始终,其中种种演变,也多能窥见历代朝政官职的更改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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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尹钊,高雯婷《“位列三公”吉语花钱》
三公九卿制指什么推荐文章5:“三公九卿”里的“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吗
中国古代的制度中,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名词:“三省六部”和“三公九卿”。其中“三省六部”许多人都答得上来,但“三公九卿”估计很多人都不一定答得上来。尤其是“三公”——别看只有三个官职,但究竟是哪三个。历来都有不同的说法。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三公”指的到底是哪三个官员。
“三公”流传最广的两个说法。
一种是指“太尉”、“丞相”、“御史大夫”三个官员。
一种是指“司徒”、“司空”、“太尉”三个官员。
尤其是后者,由于“三国”这段历史深入人心,所以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对“三公”的理解就是“司徒”、“司空”、“太尉”。那么,这两种说法哪一个是准确的?它们之间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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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的前身三公之名,古已有之。西汉早期,朝中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位高官,故有人称其为“三公”。这就是关于“三公”最早的解释。
丞相,有时称“相国”,乃汉朝承秦而置。秩万石,“金印紫绶”,地位最高,为汉初第一高官。“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几乎无所不统,权力也最大。根据《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丞相府中有“百官朝会殿”,皇帝与其议论国家大事,还要亲临其殿。除此之外,丞相还执掌全国的行政事务以及官吏的考核任免大权。
这种局面一直到了汉武帝时才有所变化:武帝初年,外戚田蚡为丞相,他凭借皇帝舅舅的身份不断扩大丞相的用人之权,引起汉武帝的不满。此后,为夺取丞相的权力,武帝以大司马、大将军参议机密大事,以分割丞相手中的权力。所以自武帝之后,丞相虽然名义上仍是百官之首,但实际权力已大大削弱。到了汉哀帝时,丞相更名为“大司徒”,地位在大司马之下,为第二位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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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亦承秦制,俸禄与丞相相同,“秩万石,金印紫绶”。但地位次于后者,为第二位的高官。职权为专管武(军)事,从制度上说,权力也很重。但由于当时丞相无所不统,武事亦在其职权范围内,因此在丞相权力最大的那段时期,太尉一职并不常设。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在汉武帝之前担任过太尉一职的,仅有卢绾、周勃、灌婴、周亚夫、田蚡五人。从汉初设太尉之职,到武帝建元二年废除,共六十七年,其中这五个人担任太尉的时间一共才二十二年,约为三分之一。
由此可见,太尉一职在当时并未成为常态。到汉成帝时,因外戚王莽以大司马之职不断扩充权力,以至代太尉掌管武事,并被授予银收官署,自此成为实职。后到哀帝一朝,王莽的权力达到顶峰,其所担任的大司马一职也位居大司徒(原丞相)之上,成为第一位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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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大夫同样是承秦而来,“秩中两千石,银印青绶”,地位稍低,为汉初第三位高官。职权为监察百官,可以说是“副丞相”,权力也较重。但从所享的俸禄及印绶来看,与丞相、太尉并不属于同一等级。在古代,通常把官员分为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其中丞相、太尉属于“公”级,御史大夫仅属“上卿”级。
但是,由于太尉并不常设,御史大夫做为丞相副手,在百官序列中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权力也不可谓小。到汉成帝时,御史大夫改名为“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其地位才升级为“公”级。但仍位居大司马及大司徒之下,为第三位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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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的演变那么,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究竟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公呢?
我们知道,所谓“三公”,是指地位完全相等的三个官职。但是,上述三个官职从来没有完全地相等过,因此,这三个官员不能称为“三公”,整个西汉也不存在所谓的三公制。
但是,这并不是说当时就没有“三公”这种说法。只是依据某种习惯,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为“三公”。因为毕竟朝中这三个职位的品秩最高,虽然御史大夫比前二者的品秩要低,但他在百官之中排在第三位,且由于太尉这个职位常常无人担任。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除了丞相,就属御史大夫名位最高、权力最大了,可以说他实际上是第二位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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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西汉虽无正式的“三公”制,但并不是说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动议。比如,汉成帝时,担任九卿的何武就向皇帝建议建立“三公”的官制,他认为天下政事繁多,仅以丞相一人总领,必定力有未逮,所以应当设立“三公”官职,“分职授政,以考功效”。于是,在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天子授予大司马印绶官属,改御史大夫之职为大司空,封列侯,并增加其俸禄与丞相同等。这一切都是在为实行“三公”制做准备。
但是,仅仅过了三年,即汉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事情又有了变化。时任大司空的朱博上书反对建立“三公”制;而汉哀帝又听从了他的意见,并把“大司空”一职又改回了御史大夫,“哀帝从之,更拜博为御史大夫”,同时免除了大司马的印绶官属。至此,“三公”制彻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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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朱博的上书之所以能被采纳,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就是王莽的去职。做为著名的“复古”派,王莽的政治倾向一直是儒家的那一套,即推崇古制;而古代是有“三公”之说的。因此,王莽十分想要恢复“三公”的制度。于是,到了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王莽从封国回到长安,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大司马又被创新授予印绶官属,丞相又改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也变回了大司空。哀帝临死前,以董贤担任大司马,孔光为大司徒,彭宣为大司空。哀帝死后不久,董贤被外戚王氏(太皇太后)逼迫自杀,而王莽做为王氏一族的代表担任大司马一职。
到这里,似乎“三公”制已经建立起来。但是,这三个官职的地位并不平等: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大司马排第一,大司徒第二,大司空第三;而且由于王莽专权,使得后两者似乎也成了大司马的下属,“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因此,这时的“三公”只是名义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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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的正式形成“三公”制的正式形成,是在东汉时期。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里的“大”省去,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的新名号。同时,对三者的职责分工也做了明确说明:
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司徒“掌人民事”,司空“掌水土事”。三者各司其职,地位相等,无轻重之分。更重要的是,对于国家祭祀、皇帝丧事以及重大工程等国家大事,三者都有参与的权力,或分工处理,或联合论争,不允许任何一方具有特殊的权力。这就在制度上确保了“三公”地位相等、权力平衡,而这也是“三公”制的重要内涵。
文:爱影
参考文献:《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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