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胶囊怎么服用
瘦身胶囊怎么服用推荐文章1:网红“减肥胶囊”的秘密!千万别吃!
“减肥”
是爱美人士的永恒话题
可是
总有一些“理由”阻碍你的行动
“没时间运动”
“减肥太累了”
......
如果此时有人跟你说
无需节食,无需运动
轻松实现月瘦20斤
绝不反弹!!!
你心动吗?
近日
公安部门通了一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
警方共查扣
有毒有害减肥糖果和胶囊
5万余粒
捣毁两个生产窝点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网络购买“老中医瘦身产品”
吃三天便出现不适症状
受害者在网上购买了减肥胶囊,吃了三天后,她发现自己出现了心慌等不适症状,随即向警方案。
受害者:去年我加了个网友,聊天中他称有老中医的瘦身产品,我就花580元买了一盒减肥胶囊,吃了3天后就感觉到心慌、身体不舒服,也不想吃饭、睡不着觉,就感觉这个产品不太对,感觉是不好的。
民警对受害者提供的胶囊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测,发现其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据办案民警讲述,他们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生产窝点两处,扣押有毒有害减肥胶囊和糖果共计5万余粒,累计销售金额超过1000万元。
涉事“减肥药”
含国家禁售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它的作用是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的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情况严重的会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心肌梗死。早在2010年,我国就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
警方提醒
千万不能相信
网络上销售的减肥“神药”
如发现购买的减肥产品有问题
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瘦身胶囊怎么服用推荐文章2:几天内购入5瓶减肥胶囊,是为了“瘦成一道闪电”?
【:江苏高院】
凉风起,贴秋膘
不知不觉“贴”过头了
面对减肥
不想苦了嘴,也不想累了腿
怎么办?
案情简介
小丽长期通过微信售卖某种减肥胶囊,单瓶40粒装的胶囊定价550元。小伟在微信上与小丽联系,表示想购买1瓶胶囊,并通过微信支付了货款550元,小丽收款后发货。
几天后,小伟收到了货品并录制了开箱视频,联系小丽询问胶囊的食用方法,小丽回复说1天吃1粒。三天后,小伟又向小丽购买了4瓶同款减肥胶囊,付款2000元,小丽照旧发货。
小伟收货后便提起诉讼,认为小丽售卖的减肥胶囊没有中文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主张小丽退还购物款255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25500元。小丽则表示可以退款,但是小伟在第一次购买后,明知产品没有中文标识还继续购买,并以此为由要求十倍赔偿,明显是想通过索赔获利,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
开庭审理过程中,小伟拿出第二次购买的减肥胶囊,现场开箱确认产品的包装盒及内部瓶身上没有中文标识。对于购买用途,小伟表示第一次购买为自用,第二次购买小伟先表明为自用,后又解释为帮朋友代购。
法院审理认为,小丽明知自己销售的产品外包装没有中文标识,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却依然通过微信渠道对外销售,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向小伟退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小伟在第一次购买后即知晓小丽销售的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本可以要求小丽进行退货退款处理,却在短时间内继续下单购买,且数量增加,明显超出正常的用量,可以认定小伟的第二次购买行为超出了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综上,法院判决小丽退还小伟两次购买产品所付货款2550元,并以第一次交易价款550元为基数,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5500元,小伟其他主张缺乏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
购买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起诉请求同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按每次购买金额分别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购买者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惩戒不法经营者、震慑潜在违法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在民事诉讼中对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者处以惩罚性赔偿,支持购买者的赔偿主张,有利于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但实践中,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来获利的“知假买假”行为时有发生。2024年8月22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知假买假”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予以支持。本案对“知假买假”者在合理生活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与市场经营秩序。
(图片于网络)
:袁东筱(省法院民一庭)
王 林(南京溧水法院洪蓝法庭)
编辑:夏思纯
审核:孙烁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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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胶囊怎么服用推荐文章3:什么减肥胶囊,吃一粒就令人恶心失眠
□ 本记者罗莎莎
□ 本通讯员 马胜伟 张勇
运动太累,节食太苦,不少减肥人群希望通过减肥药轻松“躺瘦”,这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其中的“商机”。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多层级分销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减肥食品的案件,案涉210人均被抓捕归案。
2022年4月,南京市民刘某网购时,发现了一款名叫“左旋肉碱胶囊”的减肥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见效快,10天减重10斤,且无任何副作用。刘某立即被吸引下单。收到商品后,仅服用了1粒减肥胶囊,刘某就出现了头晕、恶心、心慌、失眠等不良反应。刘某怀疑自己买到了伪劣产品,于是向公安机关案。
接到案后,警方根据线索很快便锁定了该减肥产品的卖家陈某径、肖某江,后又陆续抓获上家张某军、胡某甲等人,查扣大量减肥胶囊、压片糖果、减肥巧克力及生产工具和原料。经检测,查扣的减肥产品中均检出西布曲明、酚酞或者呋塞米成分(西布曲明、酚酞、呋塞米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经查,张某军、胡某甲等人购买西布曲明、呋塞米等原材料生产减肥胶囊、减肥压片糖果及减肥巧克力,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推广,层层发展代理商进行销售,发展的下级代理遍布全国20余省,大部分系服装店、美容店、美甲店的个体经营者与网络主播。他们以0.8元/粒至1元/粒不等的价格购进涉案减肥产品后,冠以“黄金海岸胶囊”“左旋肉碱胶囊”等名称进行包装,并以40元/粒的价格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2023年2月2日,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观明知、减肥产品、精准销售数额、上下游犯罪关系等方面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涉案电子数据,发现部分涉案人员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即涉案人员无需囤货,只需向上家提供客户的订单信息让上家直接将货物邮寄给客户)销售涉案减肥产品的线索,遂开展“一件代发”刑事监督立案,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诉7人。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且参与时间、犯罪行为、销售金额等情节各不相同,为确保罪刑相适应,鼓楼区检察院经充分考虑,决定对参与销售时间较短、进货数量较少、销售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前科的5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同时,鼓楼区检察院依法跨区域向52名涉案人员住所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发检察意见书,保证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2024年4月25日,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余的60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以及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等场所。目前已查处2家店铺涉嫌销售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已对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治日
瘦身胶囊怎么服用推荐文章4:别乱吃!这种网红“减肥糖果”竟添加禁药
近日,安徽黄山市公安局通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过近半年的调查,警方共查扣有毒有害减肥糖果和胶囊5万余粒,捣毁两个生产窝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网络购买“老中医瘦身产品”
吃三天便出现不适症状
2023年9月底,黄山市的吴某在网上购买了减肥胶囊,吃了三天后,她发现自己出现了心慌等不适症状,随即向警方案。
受害者 吴某:去年我加了个微信,聊天中他称有老中医的瘦身产品,我就花580元买了一盒减肥胶囊,吃了3天后就感觉到心慌、身体不舒服,也不想吃饭、睡不着觉,就感觉这个产品不太对,感觉是不好的。
民警对吴某提供的胶囊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测,发现其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民警根据线索,排查了有害减肥胶囊的、销售等渠道,发现这是一起跨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
经过民警近半年的调查,今年3月,随着本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邯郸被抓获,至此,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讲述,他们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生产窝点两处,扣押有毒有害减肥胶囊和糖果共计50000余粒,累计销售金额超过1000万元。
涉事“减肥药”含国家禁售成分
据介绍,“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它的作用是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的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情况严重的会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心肌梗死。早在2010年,我国就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
警方提示:千万不要相信网络上销售的减肥“神药”,如发现自己购买的减肥产品有问题,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中国青年官微
瘦身胶囊怎么服用推荐文章5:什么减肥胶囊,吃一粒就令人恶心失眠
□ 本记者 罗莎莎 □ 本通讯员 马胜伟 张勇
运动太累,节食太苦,不少减肥人群希望通过减肥药轻松“躺瘦”,这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其中的“商机”。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多层级分销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减肥食品的案件,案涉210人均被抓捕归案。
2022年4月,南京市民刘某网购时,发现了一款名叫“左旋肉碱胶囊”的减肥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见效快,10天减重10斤,且无任何副作用。刘某立即被吸引下单。收到商品后,仅服用了1粒减肥胶囊,刘某就出现了头晕、恶心、心慌、失眠等不良反应。刘某怀疑自己买到了伪劣产品,于是向公安机关案。
接到案后,警方根据线索很快便锁定了该减肥产品的卖家陈某径、肖某江,后又陆续抓获上家张某军、胡某甲等人,查扣大量减肥胶囊、压片糖果、减肥巧克力及生产工具和原料。经检测,查扣的减肥产品中均检出西布曲明、酚酞或者呋塞米成分(西布曲明、酚酞、呋塞米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经查,张某军、胡某甲等人购买西布曲明、呋塞米等原材料生产减肥胶囊、减肥压片糖果及减肥巧克力,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推广,层层发展代理商进行销售,发展的下级代理遍布全国20余省,大部分系服装店、美容店、美甲店的个体经营者与网络主播。他们以0.8元/粒至1元/粒不等的价格购进涉案减肥产品后,冠以“黄金海岸胶囊”“左旋肉碱胶囊”等名称进行包装,并以40元/粒的价格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2023年2月2日,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观明知、减肥产品、精准销售数额、上下游犯罪关系等方面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涉案电子数据,发现部分涉案人员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即涉案人员无需囤货,只需向上家提供客户的订单信息让上家直接将货物邮寄给客户)销售涉案减肥产品的线索,遂开展“一件代发”刑事监督立案,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诉7人。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且参与时间、犯罪行为、销售金额等情节各不相同,为确保罪刑相适应,鼓楼区检察院经充分考虑,决定对参与销售时间较短、进货数量较少、销售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前科的5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同时,鼓楼区检察院依法跨区域向52名涉案人员住所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发检察意见书,保证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2024年4月25日,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余的60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以及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等场所。目前已查处2家店铺涉嫌销售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已对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法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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