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荐文章1:海南省唯一的211大学,为何被称为海甸岛人民免费公园?

  作为海南省唯一的一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大学在海南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过,许多人不知道,海南大学还有一个江湖绰号,叫“海甸岛人民免费公园”。


  这个江湖绰号是怎么得来的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海南大学的发展历程吧。


  海南大学是一所“年轻”的大学——当然,这是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百年名校相比。1946年,海南大学才开始筹办。一年后的1947年,海南大学正式创办,校址位于海口市沙尾椰子园。当时,海南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由民间筹款建成。


  几十年来,海南大学几经停办、改名等事故,到上世纪80年代得以恢复。在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下,海南大学从此步入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并于2008年12月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如今,海南大学共有3个校区,分别是海甸校区、城西校区和儋州校区,校园占地面积共5100多亩。其中海甸校区是海南大学的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达2800多亩,占了一多半的面积。


  海南大学的海甸校区位于海甸岛上。海甸岛是位于海口市北部的一个岛屿,面积13.8平方公里,人口约20万。海甸岛与繁华的海口市中心近在咫尺,一衣带水,仅以3座过海大桥(世纪大桥、人民桥、和平桥)相连接,但是,海甸岛有一个非常难得的地方,就是整个岛上没有一家工厂。这就使得海甸岛保持着良好的环境和新鲜的空气。


  坐落在海甸岛上的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与大海相依相伴,堪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甸校区里的校园环境美丽得跟旅游景点一样,到处是鲜花、绿草。校园里的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物也很有特色,看上去赏心悦目。


  不仅如此,校园里还有一个与大海相通的咸水湖,即“东坡湖”。显而易见,这是为了纪念曾经在海南生活了3年的北宋文豪苏东坡先生。东坡湖面积有500多亩,湖水清澈。湖周栽种有4000多株海桑、红海榄、木榄、海莲、尖瓣海莲、无瓣海桑等品种的红树林树苗,枝繁叶茂、连片成林。东坡湖的中心还有几个小岛,吸引了不少水鸟在岛上休憩。这不就是一幅美丽宜人的画卷吗?


  由于海甸岛是一个旅游景区,每年都有众多中外游客来岛上旅游观光。游客往往游着、游着,就来到了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海甸校区一共有3个校门,分别是北门、东门和新南门。北门附近有著名的白沙门公园和琼州海峡海滩。在新南门外面是世纪大桥,往西走是美的海口湾。


  当游客无意间发现了海南大学的校门后,顺便进去重温一下校园风光,追寻年轻时代的记忆,岂不是好?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对游客来而不拒,允许他们在校园里参观。这样一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便宛如一个不收门票的人民公园。


  “海甸岛人民免费公园”的称呼就不胫而走。


  其实,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和城西校区,虽然没有靠近大海,但校园风光也堪比旅游景区。特别是儋州校区,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院区连为一体,这里依山傍湖,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四季常青,让人流连忘返。


  所以,中国也许有很多“双一流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但是只有一所“海甸岛人民免费公园”。这才是真正的“凭实力低调”啊。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荐文章2:海南大学举行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中国日网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在观澜湖校区举行了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据悉,本次集中开工的四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达17.25亿元,建设地点涵盖海口与儋州,建设内容包括海口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儋州校区东坡学生宿舍及附属食堂(一期)、木棉学生公寓以及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


  为方便各方参与,开工仪式在儋州校区设立了分会场。


  海南大学党委书记符宣国宣布项目正式开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小华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建设项目的集中开工展示了海南大学扎实推进工作的优良作风,希望海南大学继续发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拓展科学研究领域,谋划建设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和娇表示,海口市政府将继续支持海南大学的“双一流”建设,全面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以项目牵引投资,以投资拉动增长,凝心聚力拼经济促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海南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骆清铭在讲话中强调,海南大学始终牢记“支持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近年来学校各项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多个核心办学指标进入全国高校前列。四个项目的集中开工,将进一步推动学校“三大改革”中心任务,优化校区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他希望各参建单位以卓越的职业素养、高昂的创业激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新形象、开创新局面,齐心协力,精心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执行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海南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代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海口市供电局、市水务局、龙华区、美兰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海南大学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以及参建单位代表参加仪式。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主会场在观澜湖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主会场在观澜湖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分会场在儋州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分会场在儋州校区举行,到场嘉宾共同为开工项目培土奠基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中国日社海南记者站 陈博文)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荐文章3:海南大学举行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中国日网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在观澜湖校区举行了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据悉,本次集中开工的四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达17.25亿元,建设地点涵盖海口与儋州,建设内容包括海口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儋州校区东坡学生宿舍及附属食堂(一期)、木棉学生公寓以及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


  为方便各方参与,开工仪式在儋州校区设立了分会场。


  海南大学党委书记符宣国宣布项目正式开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小华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建设项目的集中开工展示了海南大学扎实推进工作的优良作风,希望海南大学继续发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拓展科学研究领域,谋划建设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和娇表示,海口市政府将继续支持海南大学的“双一流”建设,全面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以项目牵引投资,以投资拉动增长,凝心聚力拼经济促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海南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骆清铭在讲话中强调,海南大学始终牢记“支持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近年来学校各项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多个核心办学指标进入全国高校前列。四个项目的集中开工,将进一步推动学校“三大改革”中心任务,优化校区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他希望各参建单位以卓越的职业素养、高昂的创业激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新形象、开创新局面,齐心协力,精心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执行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海南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代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海口市供电局、市水务局、龙华区、美兰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海南大学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以及参建单位代表参加仪式。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主会场在观澜湖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主会场在观澜湖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分会场在儋州校区举行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12月16日上午,海南大学2024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分会场在儋州校区举行,到场嘉宾共同为开工项目培土奠基 海南大学基建处供图)


  (中国日社海南记者站 陈博文)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荐文章4:海南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海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学校的主校区为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部分本科专业分布在海南省其他四个校区(科教园):观澜湖校区(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儋州校区(儋州市宝岛新村)、城西科教园(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崖州湾科教园(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规划一路)。


  第三条 凡具有海南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学校招生考试中心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招生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南疆单列、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云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或到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旧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等10个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投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投档规则,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2024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


  (二)当考生填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份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五)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双学位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以招收服从调剂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适当降分录取。


  (六)艺术学类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录取原则:


  艺术学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不限;艺术分文理的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对投档进学校且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对投档进学校且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七)体育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学类专业,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女子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学校2024年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考试中心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上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到农艺教育、乡村治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且招生范围限定在海南省;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该3个专业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都柏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另行颁发怀卡托大学学士学位。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另行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海南省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学费、住宿费的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生缴费按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转专业、休学、复学学生缴费标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农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为4100元/学年;理学类、工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以及园林、生物育种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为46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为8800元/学年(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为66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为13600元/学年;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500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73000元/学年;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80000元/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学费1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200-145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800-105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校区(科教园)到;入校后,学校可根据发展规划和学生培养需求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教学地点。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


  咨询电话:0898-66251607(6月15日-7月5日期间使用)


  E-mail:


  监督投诉电话:0898-66279093


  举邮箱: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邮编:570228)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是海南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之一;任何人不得违反本章程规定,否则,学校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荐文章5: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焕然一新迎接新生到来

  儋州校区鸟瞰图(局部)。


  2月15日,随着最后一批搬迁车辆依次缓缓驶入儋州校区的大门,海南大学用时三天,有序完成了662名“2+2”涉农学生的校区搬迁任务。


  实验室内景。


  学校如今已经旧貌换新颜,新修建了400套配套齐全的专家公寓,维修改造出了整洁明亮的第二食堂、焕然一新的学生宿舍、温馨典雅的东坡书屋、设备完善的实验室、WIFI6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学生宿舍区和教学区……近年来,儋州校区新建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维修改造建筑设施22栋,投入资金约3亿元。


  作物实验基地(田)。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教学区有实验楼3栋,占地面积约13200平方米;教学楼3栋,占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农科基地有适宜农作物生长的红壤土,主体建筑为组培楼、表型实验楼、植保田间实验室等,主要用途为资源收集、保存或育苗和种植短期作物等。


  (海南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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