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小米起诉假小米获赔3000万
根据2025年4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小米科技公司起诉山寨厂商“小米零度”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胜诉,获赔3000万元。以下是案件的核心信息梳理:
一、案件背景与行为
1. 被告及产品
被告“小米零度”自2022年11月起,在电商平台销售马桶及花洒等卫浴产品,使用与小米近似的标识,包括“小米零度”字样、形似“M”的图形商标,以及“小爱小爱”语音唤醒指令。其销售额达1.3亿元。
2. 小米公司的指控
- 商标:认为“小米零度”标识与小米驰名商标高度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 不正当竞争:使用“小爱小爱”语音指令,利用小米智能语音助手“小爱同学”的品牌影响力,构成仿冒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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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决要点
1. 商标认定
- 法院认定“小米”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在马桶、花洒等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构成商标。
- 尽管被告辩称其商标已通过国家商标局认证,但法院认为其标识与小米商标在视觉和联想上高度相似,足以误导消费者。
2. 不正当竞争行为
- 法院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兜底条款,认定“小爱小爱”语音指令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属于“其他仿冒混淆行为”。
3. 赔偿金额计算
- 法院根据利润率核算,被告获利2700余万元,并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最终金额达5400万元。因超过小米公司诉请的3000万元,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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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件争议焦点
1. 商标近似性争议
被告主张其商标与小米商标存在差异,且“小米”文字商标未注册在卫浴类产品上。法院则强调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原则,认为混淆可能性成立。
2. 语音指令的法律定性
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明确语音指令的保护规则,法院通过兜底条款扩展适用,开创了同类案件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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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意义与影响
1.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
- 首次明确智能产品语音指令的法律保护路径,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2倍)体现了对恶意的严惩,推动企业尊重知识产权。
2. 行业警示作用
案件警示企业需避免“擦边球”行为,尤其是对驰名商标的跨类别模仿和语音交互技术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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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历史类似案例对比
此前,小米科技曾于2022年起诉深圳小米公司(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等商品),同样以“小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胜诉,获赔3000万元。两案均适用惩罚性赔偿,但深圳案因商品类别不同,赔偿计算方式略有差异。
总结:本案是小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胜利,凸显了中国司法对商标权及新兴技术权益的强化保护。被告的高额赔偿反映了法院对恶意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品牌方维权提供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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