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记者 邵可强


  近日,在京港澳高速郑州段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导致肇事小轿车车辆严重损坏,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河南高速交警发现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竟是肇事小轿车司机醉酒驾车。


  4月3日21时,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民警付斌、周宏坤巡逻至京港澳高速郑州圃田段688公里西半幅发现一辆小型客车追尾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却闻到小车驾驶人田某身上一股酒气,遂将其带回支队进行呼气检测,检测显示田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部门鉴定,田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05.6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田某陈述,因烦心事较多,独自在郑州家中饮白酒一斤后,驾车上高速准备回周口老家,途中酒劲发作,迷迷糊糊中追尾撞到正常行驶的大货车,所幸田某系有安全带,人身没有受到伤害。


  根据法律规定,田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刑事立案。河南高速交警提醒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驾车出行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侥幸,而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


本文标题:高速上醉酒开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