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抬棺心梗猝死家属获11万补偿#


  湖南常德,男子热心帮他人抬棺,途中却突发心梗去世了,他的家属找到主家要求赔偿,双方对簿公堂。法院5小时化解纠纷,主家补偿是11万,调解书特别注明“此系人道关怀,非责任认定”,双方没有异议,但是网友却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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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1月底,被告张某父亲去世,邹某依照农村风俗(帮忙)抬棺送葬,结果在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死者妻子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9万元。


  考虑到在农村中婚丧嫁娶时,邻里乡亲互帮互助是风俗,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化解此次纠纷。


  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纠纷成功化解。张某一次性支付丧葬费3.8万元,另分三年补偿家庭损失共计7.2万元,总计11万元。


  调解书特别注明“此系人道关怀,非责任认定”,既维护法律严肃性,又保留双方颜面。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前几年,我老师邻居农村建房,老师帮工,墙倒压死了,房主赔了4万。11万有点多了,何况还是本身疾病原因!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这种人不厚道,自愿帮忙去了而且本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索赔不应该。我们这也曾出现老人去帮忙出殡不慎掉入菜窖死亡,主家拿出5 万但被家属谢绝!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个人觉得补个3.5万差不多了!以后抬棺材先体检,不达标者禁用!他死了,有人愿意抬他吗?


  还有不少网友质疑: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9万元,法院判赔11万元?11万多了,赔个3,5万差不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一、法律上主家究竟该不该赔?死者家属的赔偿主张应不应该得到主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所以说,在民事领域,过错责任才是赔偿前提。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像邻居帮忙搬家具闪了腰,若主家没指挥失误、没提供危险工具,纯属自身旧疾复发,法律上确实不构成责任。


  同时,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4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无偿帮工受伤,被帮工人要给予赔偿。除非能证明明确拒绝过帮工(比如说过"您年纪大别帮忙了")。本案主家没拒绝抬棺帮助,按司法解释本应担责。


  在这起案件中,有意思的是,调解书特意写明"人道关怀非责任认定",相当于双方各退一步——既规避了"主家全责"的道德压力,又让家属拿到了实质补偿。


  二、死者家属要求赔偿9万?法院为什么判11万?是多了还是少了?


  首先,根据《民法典》1179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对比法定赔偿标准,若按工伤死亡计算:


  丧葬费=地区月平均工资×6个月(湖南约4.2万)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资比例×长期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收入×20倍(2024年标准约105万)


  但本案特殊在:死者邹某和被告张某属帮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同时,猝死主因是自身疾病(心梗)!


  所以说,本案中,实际判决11万(3.8万丧葬+7.2万补偿),而且还分期赔偿,一次性支付3.8万,余下在分期支付7.2万,相当于法定标准的10%,既考虑了农村收入水平,又平衡了"人死为大"的民情。


  三、给乡亲们的三个保命建议!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第一步,买份5块钱意外险:支付宝搜"助农意外险",覆盖婚丧帮工场景,比事后扯皮强百倍


  第二步,帮忙前留句话:说句"叔我血压高只能搭把手",避免被认定"默认重大劳务付出"


  第三步,用红包代替出力;法官私下透露:本案若家属当初婉拒抬棺改送礼金,法律上连11万都不用赔


  最后,这场"棺材官司"给所有人提了醒:法律尊重善良风俗,但更保护懂得避险的聪明人。


  下次遇到红白事,您是选择闷头帮忙,还是先拿出手机买份保险呢?


  (本文法律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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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翻车了!农民帮抬棺猝死家属索赔9万元,法院判赔11万?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