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好的人生感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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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杨涛 实习生 姚媛媛
“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不少人觉得打野、摘花很有趣,但有时候,路边的野花不要摘,花园里的花也不能随便挖。
在成都新都区“沙梗子”,有人就以讹传讹,将“沙梗子免费挖花”“方华园退林还耕,免费挖花”的消息扩散开来,然而,这些花是能随便挖的吗?5月7日,新都区桂湖街道新桥村村民委员会发出一则声明称,网络平台出现“新都方华园免费挖花”“沙梗子免费挖花”等属于不实信息,但实际上造成大量人员聚集采摘,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花卉资源受损,而网传的所有花卉采摘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及预约方式由运营方统一制定。
记者也采访到了成都方华园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杨先生,他怒斥这些挖花的人,“简直就是偷,我那些花是有人订了的,这些人来挖,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目前,杨先生已经报警,希望能够对这些挖花的人进行劝诫和惩罚。
网友发的“新都区免费挖花”帖子
“免费挖花”引发众人组团前往
从5月初开始,社交平台上,就出现了“成都这里免费挖花”“沙梗子免费挖花”等帖子,帖文中,有到过现场采摘了花束的人,得意洋洋地分享起自己的“战果”。
一时间,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都转发了这些消息,并且在线下,也有很多人参与到了挖花的行动中。网友分享的照片显示,有大量车辆汇聚在成都方华园附近道路上,有的拖家带口,有的大包小包,锄头、铲子和各色工具齐上阵,花的种类也繁多,有月季、茶花等等,现场好生热闹。
网友发的“新都区免费挖花”帖子
在这些帖子下方,有人提到,有些花看起来很好看啊,为什么没有人卖呢?也有人开始提醒,“貌似这些花并非免费的,是有主人的。”但大量的网友还是前赴后继,询问挖花的准确地点,并且晒出自己的挖花成果,还把采摘好的花束给网友们分享,并介绍起了自己的挖花经验。
网友发的“新都区免费挖花”帖子
记者注意到,网友们所说的“沙梗子”,位于成都新都区桂湖街道新桥村附近,种植着数十亩的花园苗圃。官方资料显示,成都方华园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地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新桥村八组(57)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某某,经营范围包括蔬菜、瓜果、花卉、苗木、中药材的种植、销售;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生态资源、立体农业的开发生产等。
网友发的“新都区免费挖花”帖子
花园主人:
并非免费,预估损失几百万
一边热闹异常,一边却是十分气愤。成都方华园的花真的能随便挖吗?“当然不能!”成都方华园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杨先生对这样的挖花行为很气愤,5月8日上午,他告诉记者,从前几天开始,他们就发现,陆陆续续有人下地挖花,起初,还以为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但渐渐的,来挖花的人越来越多,杨先生形容,有人甚至叫了货拉拉开车组团来挖。
对于这种行为,杨先生怒斥道,“简直太过分了,我们都不晓得消息是从哪儿来的,说我们这里可以免费挖花!”他说,从大概4号开始,就有人下地挖花,他最开始提醒,这里挖花是要收费的,这些花还都是有人订了的,但这些人不听,挖了花之后就走了。
“我们这里确实属于退林还耕区域,但这些花还是保存完好的,并且还是有人订了的。”杨先生说,刚开始,他选择了报警,警察到了现场处理后,部分挖花的人把花重新移栽到了地里,但渐渐的,他发现,前来挖花的人越来越多,从4号至今,已经有成百上千号人到他这里挖花,“拦都拦不住。”
网友发的“新都区免费挖花”帖子
杨先生告诉记者,在现场,他们安排了工作人员专门看守,并且也有扩音喇叭提醒,这里的花不能随便挖,但似乎还是挡不住挖花人的脚步。“我们的花,有几十元到两三百元一盆的,有月季花、茶花等品种,有些保存得很完好,他们挖了十多万盆,预估损失在几百万元。”
目前,杨先生已经选择报警,并且采取多种措施提醒现场来挖花的人不要随便挖。同时,他希望,发了免费挖花帖子的网友们能够及时停止扩散这样的消息,也希望前来挖花的市民不要轻信网上的不实信息,“真的不是免费挖花!”
新都区桂湖街道新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声明
当地村委会声明:
“免费挖花”为不实消息!
5月8日,记者与新都区桂湖街道办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网传的“新都方华园免费挖花”“沙梗子免费挖花”等消息,他们已经和新桥村了解了情况,网传信息都是不实消息,而新桥村也发了相关声明。
声明提醒:近期,网络平台出现“新都方华园免费挖花”“沙梗子免费挖花”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人员聚集采摘,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花卉资源受损,严重影响村域公共管理秩序。桂湖街道新桥村村委会作为村集体事务管理主体,现就相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新桥村花卉种植区域为企业经营的经营性场所,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免费挖花”信息。所有花卉采摘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及预约方式由运营方统一制定,可通过芳华桂城公众号咨询了解。二、未经允许私自采摘、挖掘花卉,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如造成设施损坏,须承担修复费用。三、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导致公共秩序混乱的主体,村委会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恶意破坏村集体财产的行为。请大家赏花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及安保引导,文明观赏,严禁拥挤推搡、破坏植被或进入未开放区域,儿童需由监护人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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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一顾客买鱼时要求不宰杀,竟遭到鱼贩扔秤砣、抢手机、殴打。4月24日,记者获悉,涉事鱼贩被处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元。
市场开办方已对涉事商户进行关停15天处理,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据博主“@狂傲探店日常”发布视频,4月19日,他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花费33元购买了一条活鱼,结果鱼贩现场要为其宰杀。遭到顾客的拒宰要求后,鱼贩声称“不杀要先说”“哪有买鱼不杀的?”“买鱼不杀是闹事”……
(图源:狂傲探店小号)
在之后的争辩过程中,鱼贩扔出一个秤砣,砸中了顾客的脚踝。此外,鱼贩还有抢夺手机、殴打他人的行为。顾客现场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将涉事鱼贩带走调查。
4月24日,记者获悉,涉事鱼贩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被处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元。据被打顾客透露,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他称,涉事商家已被停业15天,具体事宜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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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游客李先生在云南大理古城流动摊贩处买完西瓜,出于好奇用自己的苹果15手机(标重170克)验证对方的电子秤,竟称出“0.34千克(340g)”的重量,这让他感到很诧异。
之后李先生与商家发生争执,后又升级至网络纠纷,一些云南网友称“‘市斤秤’是当地习俗”,并对该游客出言嘲讽,甚至有当地自媒体公开称该游客不懂市斤规则似“憨鸵鸟”。
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文旅局,试图咨询相关问题,未获明确回应。
买瓜复秤——
170克的手机咋称出“0.34千克”,
游客质疑有问题
据李先生描述,他在大理古城一流动摊贩处买完13元钱(10元钱3市斤)的西瓜,发现商家电子秤未归零,出于好奇随后用自己的苹果15手机(标重170克)复秤,电子秤显示重量为“0.34千克”,他质疑称有问题短斤少两遭否认。
之后他前往隔壁特产店复秤,确认手机重量是170克后,再次返回理论,但该摊贩坚称“秤无问题”,反指其“诬陷”,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在路人劝解下,李先生离开现场。
事后,李先生将事件视频发布于抖音及微信视频号,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评论区呈现截然相反两种观点:外地网友普遍支持其维权,认为“商家明显调秤”;云南本地网友则多数指其“不懂习俗”,称当地惯用市斤计量,秤面显示的“千克”实为“市斤”单位。
争议升级——
自媒体博主点评质疑游客是“憨鸵鸟”,
有网友称“市斤秤”现象很常见
4月21日,当地一自媒体博主发视频称,李先生质疑“市斤秤”的行为似“憨鸵鸟”,并呼吁网友不要与李先生计较,引起李先生不满。
李先生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强调,我国法定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公斤)”,市斤秤已被明令禁止,“旅游城市更应遵守法规,而非让游客被迫‘入乡随俗’”。
有网友指出,云南地市中,仅昆明、曲靖、楚雄三城普遍使用公斤秤,其余城市仍保留市斤秤的使用习惯,当地市民拿到秤后甚至会先调成“市斤秤”这一现象在菜市场、流动摊贩中尤为常见。
大理古城作为全国知名旅游景区,面对各地游客该不该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有网友表示:“市斤秤是本地生活传统,只要价格透明、提前说明,并无不妥。”更多网友认为:“习俗不应凌驾于法规之上,尤其景区需保障游客权益,以免混淆概念容易人为制造矛盾”。
相关部门——
存在“市斤秤”“公斤秤”混用情况,
“流动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
4月2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商家使用“市斤秤”问题,未获明确回复。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大理当地确实存在“市斤秤”和“公斤秤”混用的情况,但其监管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一位不愿具名的市场监管人士介绍,云南多地对小商户计量器具管理存在“宽松”现象,“流动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而游客与本地居民的不同习惯,更让执法陷入两难。
目前,李先生表示暂不考虑进一步维权,但希望事件能推动当地重视景区计量规范,“既然要吸引全国游客,就该用全国通用的标准。”他说。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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