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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与网红“柴怼怼”在社交媒体因胖东来所售玉石价格和质量等问题“互怼”一事持续发酵。胖东来、抖音平台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日相继发声。5月6日午间,于东来更是2小时连发10条内容回应相关事件。


  于东来2小时连发10条内容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6日12时30分至14时30分之间,于东来在社交平台上连续发布10条内容。于东来表示,“柴怼怼、宋清辉、躺平叔等质疑胖东来的人们!如果你们愿意、胖东来可以邀请你们一起来胖东来认真地深入了解研究考察。”


  于东来提到,随意违法的行为在网络平台应该及时管理,让因无知随意作恶的行为得到及时遏制,让更多人主动向善而不是无意向恶,让社会文明美好也是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


  他还表示,在胖东来看来,过度的包容与容忍更是纵恶的结果,这会让更多受伤害的群体感到无奈。无论是正常人或是精神有问题的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5月3日,于东来曾发文称,如果不让“柴怼怼”这种随意污蔑伤害他人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我会主动关闭或永远离开胖东来这个企业”。目前该条内容已不可见。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目前于东来抖音账号只显示3日-6日的11条内容,其余均不可见。此前,于东来抖音账号一度设置为私密。在14时22分发布的最新一条内容中,于东来发了9张自己的照片,并配文:“无论怎样、保持最美的快乐的最重要……”


  胖东来多次发声,官网已关闭


  除于东来外,胖东来官方也就相关事件多次发声。


  4月10日晚,胖东来发布关于“柴怼怼对胖东来质疑”的相关回复说明。


  4月30日,胖东来公布受理案件通知书,关于起诉“柴怼怼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一案,已于4月25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同日,胖东来公布珠宝部“和田玉”定价标准公示↓↓↓


  6日,据蓝鲸财经,胖东来商贸集团官网显示“已关闭”状态,网页内容清空。对此,胖东来方面表示:后台正在维护升级,暂时不对外开放了,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官网关闭会持续一段时间,具体什么时候再次开放不太确定。


  许昌对胖东来玉石开展检查: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


  据许昌日报社5日晚间消息,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对时代广场销售和田玉的胖东来唯初珠宝有限公司开展了日常检查。现场查阅了2025年1至4月份销售的和田玉数量和价格情况,并随机抽查了在售的13件和田玉商品的进销货相关手续。


  来源:许昌时刻官方公众号


  经检查,许昌市胖东来唯初珠宝有限公司2025年1至4月份共销售和田玉商品4177件,销售金额2959.2175万元,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目前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被随机抽查的在售13件和田玉商品进货手续齐全,进货台账完备,鉴定机构具有合法资质,鉴定证书有效。


  “柴怼怼”此前发文称,胖东来以低成本从玉石获取暴利,并贬低其商品质量,称“3万元的玉石不如其他商家3000元的产品”。


  抖音回应


  5月3日晚,据抖音黑板报官微公告,接胖东来投诉后,对账号“柴怼怼”限制账号投稿权限一个月。


  公告称,5月3日14时54分,平台收到胖东来补充的完整材料,经审核,被投诉人“柴怼怼”近期视频中有29条视频涉嫌侵权(包括在无充分事实举证情况下,发布关于“胖东来的核心盈利点,在玉上……几百块的东西卖几千几万”“组织水军吹捧、造神”等信息),均予以下架,根据《抖音社区自律公约》,限制账号投稿权限一个月。


  公告表示,平台将持续关注相关账号,如其在处置期后进一步发布涉嫌侵权内容,将升级处置。鉴于胖东来称已起诉被投诉人,平台将参考裁决结果进一步处理。如法院判决被投诉人发布内容属实且不涉嫌侵权,被投诉人可向平台申诉解除处罚。


  来源:中新经纬


于东来与网红互怼推荐文章1:

  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池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8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大专及以上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97个岗位565人,具体详见《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岗位人员和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5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规定有且目前仍未满足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5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查阅《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张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学历、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情况等信息),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报考人员可填报上传《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申请专业相同举证(操作办法见附件5)。资格审查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提交举证材料,两个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5年5月8日8:00至5月15日18:00。


  2.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要寄送纸质报考材料。


  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查询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期间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存在疑问的及时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2025年5月14日18:00以后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8日8:00至5月15日22:00。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5月15日22:00前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放弃参加笔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五)开考比例


  市级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县级及以下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的人数未达1:3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5年5月17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17日8:00至18:00。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报名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成功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缴费;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5年5月19日8:00至公开招聘结束。


  已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八)退费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账号退还考试费:⑴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的;⑵改报其他岗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2.符合退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提交《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退费申请表》(附件6)。


  3.申请退费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2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退费。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方式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


  2.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分值


  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


  0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分值:《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1.笔试成绩查询。2025年6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河池市教育局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河池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任一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河池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教育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核


  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并亲笔签名。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河池市教育局在河池人才网和河池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5年6月下旬。


  (五)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河池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六)实施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的综合素质,采取说课、试讲、实操或者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1.面试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2025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各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自动放弃或逾期未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招聘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放宽条件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纪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9325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773-5896686


  附件:


  1.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4.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指南


  6.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退费申请表


  7.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文件下载:


  附件1: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附件2: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附件4: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附件5: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指南.docx附件6: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退费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https://mp.weixin.qq.com/s/KR3nkG5f5Yq-HSBMUsbvIg


  来源丨河池市教育局


幼儿园招聘要求硕士推荐文章1: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在校服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浙江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中提出


  不得强制购买校服


  坚决抵制高端化奢侈化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确保校服供应安全有序。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校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单位,及时公布抽查、查处结果并向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中小学校承担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设立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严格标准执行


  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要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规范市场竞争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优化选用管理


  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


  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抵制高端化、奢侈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


  加强采购管理


  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选用采购实施要求


  不论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


  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最高限价、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采购文件,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评审工作。


  4.采购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


  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


  3.报名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说明,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企业。


  4.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代表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5.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


  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


  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代表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4.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


  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


  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


  以上1—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


  严格质量监管


  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


  强化监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完善服务保障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为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等特殊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免费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转自浙江发布


  来源: 西湖之声


本文标题:鱼塘干活被雷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