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写借条可还行!”


  女子以死相逼男友写百万借条,男子拒绝还钱双方起了冲突,女子将男友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了。


  陈某与赵某是一对男女朋友,但是双方最后还是因为性格不合,闹矛盾走到了尽头,但是陈某却显得格外不甘心。


  陈某觉得自己浪费了青春应该有一定的赔偿,就让男友给自己写欠条,起初赵某是拒绝的。


  但是陈某上演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以死相逼要求男友写下100万的赔偿欠条。


  为了稳住陈某赵某只能选择写下欠条,但是万万没想到陈某竟然真拿欠条找到自己要求还钱。


  赵某表示无语,自己根本什么都没干为什么要还钱,而且这个欠条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写的,根本不算数。


  但是陈某并不在乎那么多,就是一心要求赵某还钱,见对方不还直接将对方告上法庭,多次赵某也是一脸无语。


  网友也对女子的做法感到无缘:“这算不算敲诈勒索呢!这要是哪天让人要挟欠一个亿欠条,不都乱套了。决不能惯着这种人,建议男方以敲诈勒索起诉”


  法院在对此次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是不存在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法律上规定借贷合意必须就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在通过书面合同尽情签订。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协议是被告为了结束与原告之间的关系而提出的一项补偿方案。


  双方均承认,这100万元并不是基于借贷关系产生的债务,而是被告为分手所承诺的一种经济补偿。


  尽管协议当中使用了“借”这一形式,但其本质并不符合正常的借贷关系的定义。


  法院审理认为,此协议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被告以支付100万元为条件,换取与原告解除关系的结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下,协议不应被视为合法的借贷合同来执行。鉴于此,法庭最终裁定驳回了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按照协议支付100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而在历史案件中,像赵某和陈某一样的类似案件并不少见,在24年的时候,一对情侣子在同居七年后选择分手,女方向男方索要23万元青春损失费。


  张某和李某是在在2016年,经由朋友的介绍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并迅速坠入爱河,没过多久便同居生活。


  两人相爱了七年,可惜七年之痒,同居的生活里,两人共同经历了许多生活的起伏,为了维持生活,张某选择外出打工改善两人的经济状况。


  一年半后,张某用他打工的所有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屋,但也只是够支付首付,但当时两人并没有结婚,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没有变心,在房本上写上了女友的名字。


  随着时间推移至2023年,张某和李某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矛盾逐渐加剧,双方就此分开,尽管两人没领结婚证,但是都当以为彼此是对方的夫妻。


  所以在离婚后,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中明确规定,这套婚房是由张某全额出资购买的,因此李某同意将房产过户返还给张某,但作为补偿,张某需要支付李某一笔所谓的“青春损失费”,金额为23万元,这笔款项计划从售房所得中扣除。


  双方对此次协议内容都达成了共识,双方各自搬离了婚房,而房子则交由张某负责出售。


  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套房子一直售卖不出去,而这样的结局让张某后悔对自己当时签署的协议,要求女友返还房屋,和自己当初转账的24万。


  两人多次谈判并未达成一致,最后闹上了法院,法院认为尽管双方同居了七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并不属于合法夫妻。


  因为不是合法夫妻,所以并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一说法,而在法律规则中也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


  所以,双方在同居期间所赚到的所有收益,都是归本人所有和支配。


  法院经过审理后,一致认为,双方尽管共同生活了七年之久,但是彼此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婚姻保护法的保护,既然双方不是合法夫妻,双方也的财产自然也不再婚姻法得到保护范畴之内,所以所有的工资和个人所得都必须归还给本人。


  法院判判决


  而在张某转账的24万当中,将近一半是房子的首付,剩下得到有十七万是张某花费到了装修身上,于是要求返还24万的行为很是但淡定,表示自己根本不太高


  法院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了7年,彼此的生活已经混到了一起,无法区分,驳回了男方要求归还24万的要求。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女友将配合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归还男方,张某支付李某购买家电补贴1万元,对于其他诉求进行驳回。


  网友认为女方一开始写协议就搞错了方向:“女方应该主张是夫妻关系,虽然没有领证但是有事实婚姻,只要证明了事实婚姻,那彼此就是真夫妻,青春损失费是最愚蠢的提法,哪个法官也不会支持。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又有何看法呢?


  欢迎在评论区中留言!


  喜欢的话点一个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信息来源:“钱江晚报官方微博”——(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社官方账号”——(分手后女子以死相通强迫男友写100万元借条 男方并未“还款”被其起诉 法院:两者非借贷关系而是赠与 驳回女方诉求)


本文标题:女子逼迫男友写下100万借条,男方未“还款”被其起诉,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