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对家住临河区某小区的林某来说,邻居给她带来的却是噩梦。8月11日,临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盗窃与强制猥亵、侮辱女邻居引发的案件,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今年1月,胡某利用无意中捡到的邻居林某家的钥匙,先后两次潜入林某家盗窃财物共计1854元。在实施盗窃后的一天,胡某趁林某独自在家时,故伎重演,用钥匙打开林某家的房门,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便对林某实施侮辱。后来,胡某被警方抓获。临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构成侮辱妇女罪,应数罪并罚。但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依法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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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男子捡到邻居家钥匙入室行窃 侮辱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