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觉树立和维护教师群体良好的社会形象。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绝不在公开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歪理邪说和低级庸俗文化。
2.绝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有偿家教、办班补课及特长生培养,不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补课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
3.不以任何理由动员、组织、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习,不为任何有偿家教活动提供和组织生源,不向学生宣传、推介有偿家教活动。
4.绝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强制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报刊、生活用品、商业保险,利用家长资源并从中谋取利益。
5.绝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
6.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学 校(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