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园区产权人/管理人):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安全负责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承租/承包/施工单位):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项目/店铺负责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及住址) ————————————————————
鉴于:
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与适用法律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作业人员”:指乙方派驻园区从事施工、经营、维护、检修等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乙方自有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分包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2)“三同时”: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重大事故隐患”:指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
1.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及园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适用法律”)。如本协议与适用法律冲突,以适用法律为准,冲突部分自动失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二、安全管理目标
2.1 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2.2 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燃气泄漏等重大责任事故;
2.3 轻伤事故率控制在____‰以内;
2.4 安全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立即停业整改。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资质审查
(1)甲方应在签约前及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下列资料进行实质审查并留存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b.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 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单(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 d. 施工(经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e. 其他依法必须提供的材料。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事项;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形式审查通过,但不免除乙方真实、合法、有效的保证义务。
3.2 入场告知与培训
(1)甲方应在乙方首次进场前,组织不少于2小时的园区级入场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平面布置、疏散路线、危险源分布、消防器材点位、燃气阀门位置、应急联络方式、园区视频监控管理要求等,并留存签到表、影像资料。
(2)甲方应在园区显著位置张贴《园区安全告知书》,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3.3 日常监管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频次不少于每周1次;对高风险作业(高处、动火、受限空间、燃气、临时用电、吊装等)须实施旁站监督或抽查。
(2)甲方发现隐患的,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载明隐患描述、整改要求、完成时限;乙方签收后拒绝整改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电、供气、供水或限制人员、车辆、材料进出场等强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3.4 应急管理
(1)甲方应制定园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燃气泄漏专项应急预案》并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时,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拨打119、110、120,并在10分钟内通报乙方;同时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初期处置,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3.5 其他义务
(1)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电源、水源、燃气接口,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2)对园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并留存记录。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资质与保险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资质、人员、保险到期或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交更新后的资料。
(2)乙方应为其全部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并在进场施工前将保单复印件及人员清单交甲方备案。未投保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作业。
4.2 人员管理
(1)乙方应指定____名专职安全员常驻现场,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书面报甲方备案;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乙方应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工种、保险单号、进退场日期),并每日更新;未经登记或登记信息不符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
(3)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项目、班组),每季度不少于1次再培训,留存签到表、试卷、影像资料备查。
(4)乙方严禁雇佣童工、超龄人员、无证人员及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
4.3 现场管理
(1)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的围挡、门禁、实名制通道、五牌一图;在出入口及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警示灯。
(2)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配备足够数量且检验合格的灭火器材、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监火人及灭火器材。
(3)乙方使用燃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限量进场,严禁在园区内存放非当日使用量;使用完毕后及时清退。
(4)乙方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电缆穿管保护,宿舍、办公用房电气线路须设置限流、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5)乙方应落实扬尘、噪声、污水、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措施,不得向园区公共区域堆放、倾倒垃圾;每日下班前完成“工完场清”。
4.4 安全投入
乙方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足额有效,费用单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5 事故报告与处理
(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乙方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2)乙方应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甲方及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承担事故善后及赔偿责任。
五、危险作业许可
5.1 乙方在园区范围内进行下列危险作业前,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专项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1)动火作业;
(2)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
(3)受限空间作业;
(4)吊装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燃气设施安装、改造、拆除、检修作业;
(7)其他依法需经审批的作业。
5.2 危险作业审批流程
乙方申请→甲方安全部门审核→现场核查→签发《危险作业许可证》→实施作业→作业结束验收销项。许可证应载明作业时间、地点、内容、风险辨识、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监护人、批准人等内容,并张贴或悬挂在作业现场显著位置。
六、安全检查与考核
6.1 甲方建立乙方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人员持证、保险、现场防护、文明施工、隐患整改、事故控制等,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6.2 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施工(经营),限期3日内整改完毕;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及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
七、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安全文明施工/经营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且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甲方设立专用账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7.2 保证金扣除及返还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a.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b. 乙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逾期未整改; c. 乙方违反园区管理规定被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d. 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分包款、材料款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2)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3)本协议终止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在乙方完成退场、结清费用、提交竣工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余额。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合格作业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或经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8.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约定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造成事故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人员伤亡的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 (2)财产损失、停工损失、第三方索赔; (3)行政处罚罚款、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8.3 乙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甲方有权按事故等级加倍收取违约金:一般事故人民币____元,较大事故人民币____元,重大及以上事故人民币____元。
九、协议期限、变更与解除
9.1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一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主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同时终止。
9.2 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双方应于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事宜;未续签但乙方继续使用园区场地、设施的,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间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仍按本协议执行。
9.3 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15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2)乙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乙方拖欠保证金、租金、水电费等费用超过30日; (4)乙方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政府禁令等。
10.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十一、保密条款
11.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本协议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人员信息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法定职责必须披露的除外。
11.2 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而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无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13.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送达至本协议首页所列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地址。
13.2 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无法送达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十四、协议生效及其他
14.1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合同履行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园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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