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全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鉴于:
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1.1 “事故”系指在园区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1.2 “三违”系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1.3 “特种作业”系指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气作业等特种作业目录所列项目。1.4 “燃气设施”系指乙方自用的管道、阀门、计量器具、调压设备、用气器具及附属安全装置等。
第二条 适用范围2.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乙方在园区内的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经营、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检修、维护保养、拆除、物流装卸、临时堆放、会展、促销等。2.2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主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3.1 死亡事故为零;3.2 重伤事故为零;3.3 火灾、爆炸、中毒、燃气泄漏等重大险肇事件为零;3.4 政府安全、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行政处罚为零;3.5 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4.1 资质审查a)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燃气设施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保险单(人身意外险不低于万元/人,公众责任险不低于万元/次)等,并留存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b) 对乙方提供虚假证件的,甲方有权立即暂停其进场并报告主管部门。
4.2 制度告知与交底a) 在乙方进场前7日,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乙方送达《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消防管理规约》《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保留乙方签收记录。b) 组织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数线90分,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场。
4.3 现场监管a) 有权对乙方作业全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影像记录;发现隐患或“三违”行为,立即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单”),乙方须签收并于限期内整改。b)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停气、停电、封闭现场,直至清退出场;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4 燃气专项检查a) 每月对乙方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泄漏检测(激光检漏仪+U型压力计法),并出具书面报告;乙方须配合停气、试压、复气作业。b) 对存在泄漏、锈蚀、软管老化、私接“三通”、无熄火保护装置等隐患的,有权立即切断气源并拍照取证。
4.5 应急与事故处理a) 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备AED、防烟面罩、燃气泄漏报警仪、防爆工具等;b) 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疏散、报警、医疗救护,并在一小时内向乙方出具《突发事件初步报告》;c) 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提供监控录像、门禁记录、整改单等证据。
4.6 信息通报a) 每月5日前向乙方通报上月安全巡查、燃气检测、消防维保、政府检查等情况;b) 对政府新颁布的安全、消防、环保、燃气等法律法规,甲方应在生效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5.1 资质与保险a) 保证所有资质、许可证、保险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并于到期前30日续办且书面告知甲方;b) 为所有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险(不低于万元/人),并为第三者责任投保(不低于万元/次),甲方为共同被保险人。
5.2 安全组织a) 设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担任,现场专职安全员按施工面积每5000㎡不少于1人配置,并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经甲方、监理、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c) 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每日班前教育、每周检查、每月综合排查,记录留存备查。
5.3 人员管理a) 进场前3日提交《人员实名制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工种、保险单号、特种作业证号、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并同步录入园区门禁系统;b) 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超过60周岁(特种作业55周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c) 所有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戴符合国标(GB)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须系双挂点安全带,并设置生命线;d) 严禁携带烟火、易燃品、管制刀具进入园区;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人,并清退出场。
5.4 施工与燃气管理a) 动火、高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燃气停送气等危险作业,须提前24小时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甲方、监理、运营单位审批并现场监护;b) 燃气设施改造须委托具有燃气管道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完工后出具《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报告》《吹扫记录》《竣工图》,并报甲方备案;c) 每日营业/作业结束后,由乙方指定专人关闭燃气总阀、切断非必要电源,并在《闭店安全检查表》签字确认,拍照上传甲方安全微信群。
5.5 文明施工与环保a) 施工现场设置2.5米高硬质围挡、喷淋降尘、车辆冲洗槽,PM10≤0.15mg/m3;b) 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严禁高空抛洒;噪声≤70dB(昼间)、≤55dB(夜间);c) 严禁在园区公共区域吸烟、便溺、倾倒污水、堆放杂物;违者一次罚款2000元–10000元,并承担清理费用。
5.6 隐患整改与事故报告a) 收到甲方整改单后,乙方须立即组织整改,并于24小时内书面回复整改结果(附前后对比照片);b) 发生事故或险情,乙方现场负责人须1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30分钟内书面快报,2小时内提交《事故初始报告表》;c) 配合事故调查,承担事故抢险、医疗、赔偿、罚款、停工损失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事故或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行政、刑事、民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媒体公关费)。6.2 违约金标准a) 一般隐患未按期整改:元/项·日;b) 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元/项·日;c) 发生一般事故(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元):万元/起;d)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有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万元/起,并承担全部赔偿差额;e) 提供虚假证件、转包、违法分包:合同总价10%且不低于万元;f) 燃气泄漏、私接私改:万元/次,并承担停气损失;g) 乙方人员未经审批留宿、做饭、使用明火:元/次;h) 拒不执行停工指令:合同总价5%/次,甲方有权强制清场。6.3 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应付工程款、租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否则按每日0.05%计收滞纳金。
第七条 保险与理赔7.1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负责理赔资料收集、索赔谈判;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7.2 甲方因事故遭受的财产损失、营业中断损失,乙方应在保险赔付之外全额赔偿。
第八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8.1 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监控录像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8.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三年;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9.1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与主合同同步生效、同步终止;主合同续签或顺延的,本协议自动顺延。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a)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b) 累计三次收到重大隐患整改单逾期未改;c) 提供虚假资质、转包、违法分包;d) 被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9.3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离全部人员、设备、材料,并将场地恢复原状;逾期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10.1 地震、台风、洪水、疫情、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双方可协商顺延履行或部分/全部免除责任。10.2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日,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已产生的安全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解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1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无争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12.1 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所列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12.2 通知送达方式:专人递交、EMS、电子邮件、传真、微信/钉钉工作群;以电子邮件、微信发送之日视为送达,EMS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附件与补充13.1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协议份数与生效14.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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