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万巨款说送就送,名义是保姆服务,实则暗藏玄机,最终法院一锤定音:全额退回。这事儿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区,男子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一位名叫张某的女子转了六十多万,说是请人做推拿、当保姆,妻子马某离婚后不干了,起诉讨回公道,还真就把钱要回来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这利要是来路不正,终究得吐出来。李某和马某2004年就结了婚,日子过得本来平淡,李某后来去山东禹城工作生活,身子骨不太爽利,经常头晕,严重时甚至晕倒。这时候,张某出现了。李某找她上门推拿按摩,刮痧拔罐,据说效果不错。一来二去,李某提出雇佣张某照顾起居,双方签了一份《保姆雇佣合同》。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每月劳务费六千五,买菜钱两千五,还有一千五的养老保险补偿,听起来条理清晰,合情合理。
纸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某给张某转账的数额高达六十二万四千三百元。张某坚称这是劳务费,是雇佣关系,绝无半点不正当男女关系。法院一查,这转账记录乱七八糟,根本跟合同约定的金额、周期对不上号。法官询问张某,哪些钱是工资,哪些钱是还借款,张某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谁信这是正经劳务费?
2024年4月,李某和马某协议离婚,导火索就是李某承认出轨。离婚后,马某查账,发现这笔巨款流向了张某。这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竟然擅自大方送人,马某岂能善罢甘休?她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李某呢,面对法院传唤,躲着不见,不出庭也不答辩,实属心虚。
常言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但这钱拿着烫手啊。大兴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张某转账,早就超出了普通朋友交往的界限,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私自赠与,侵犯了马某的权益,赠与行为无效。张某所谓的雇佣关系,证据不足,解释不清,法院不予采信。既然是赠与,那就得还。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返还马某六十二万四千三百元。这事儿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不义之财不可取,违背道德法律的事儿,终究是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