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 备货与包装:准备符合要求的货物,并按运输和客户要求包装、贴唛头
· 安排运输:委托货代或船公司订舱,取得《配舱回单》或《托运单》
· 办理商检/其它监管证件:如果货物属于法定检验检疫目录(查看HS编码监管条件),需向海关报检,取得《出境货物通关单》或电子底账数据号
(二)申报前准备
1、报关单据
· 核心单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销售合同(Contract) 副本
·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或空运运单
· 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通关单等
· 其他:代理报关委托书(若委托报关行)、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已取消纸质,但电子数据需关联)等
2、归类与审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确定货物HS编码,申报合理成交价格
(三)电子申报
1、预录入
· 一般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申报要素(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商品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
· 特殊材料:商检证书、产地证、许可证、熏蒸证等
2、海关申报流程
· 还柜:码头系统截重前,柜子须还进码头
· 预申报:72小时内必须还柜进码头,否则会存在删单,改单的问题
· 需提供详细资料及申报要素
· 确保货物的件数,毛重准确无误,舱信息要与海关系统对接
· 客户重点核对抬头、HS编码、品名、金额、境内货源地、成交方式
· 报关员据合适时间发送
(四)海关审单与查验
1、审单:海关关员审核电子数据,判断是否接受申报
· 若接受:进入下一步
· 若需补充/修改:系统会退回,报关员需重新提交
2、征税:出口绝大多数货物不征税,但少数资源性产品等需征收出口关税
3、查验(可能发生):海关根据风险布控或随机抽查,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货主或报关行需配合将货物运至指定查验场地,开箱核对品名、数量、重量等是否与申报一致
(五)放行与装运
· 海关审单/查验无误并办结所有必要手续后,在报关单上或通过系统电子签章“海关放行章”
· 凭放行信息,货物可以装船/装机离境
· 船公司/航空公司凭海关放行指令,签发正本提单或运单
(六)结关与后续
· 货物实际离境后,海关会进行结关操作,代表该票货物进出口手续正式完结
· 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联,用于办理退税和外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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