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暴力”新特征!谁为“罪恶”买单?
“网络暴力伴随互联网诞生而存在,并愈演愈烈”。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看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暴力”呈现出新特征。
首先在行动上,由此前发表主观评价衍变为违法的“人肉”搜索。其次,网络暴力与各种所谓“文化”结合,例如“饭圈文化”,表现为不问是非曲直、不顾法律道德,立场先行“带节奏”。第三,持续性和覆盖面愈演愈烈。“例如此次刘学州事件,就是由一二家媒体点燃后跨全平台‘引爆’”。
在这种情况下,夹杂着网络暴力的社会热点事件在其形成与发酵中,其传播节点从网民变成了媒体、UGC(用户生产内容,例如自媒体)等。“尤其是一些博主不顾真相,通过造谣等激发网友同理心、调动网友情绪。就如食腐肉的秃鹰一般,每天盘旋找寻血腥味,一拥而上。”不明真相的网友则陷入了“乌合之众”的集体无意识。
建议对“带节奏”者进行跨平台信用联合惩戒
网络暴力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上网成本低,发言只是敲敲键盘,但是网络素养的提高却是每个网民必须要上的一“课”。
朱巍认为,一旦网络暴力发生,平台须担责。例如,对相关博主降低信用指数、限流;对事件“降温”处理。而一旦出现“人肉搜索”“号召人肉搜索”的网友,涉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必须要承担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责任。
“抵制网络暴力,不仅要让网民、平台行动起来,更要对相关博主采取措施。”朱巍说道。他建议,对于“带节奏”造谣者应该进行跨平台信用联合惩戒,不仅是账号,更应追责到背后的MCN(俗称“网红推手”)公司等,让更多具有媒介素养、专业知识的用户发挥影响力。“这是‘清朗行动’落到实处的一个重点。”
见习记者 | 谢钱钱
: 上海法治
本文标题:警惕“网络暴力”新特征!谁为“罪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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