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自驾上高速推荐文章1又抓一个!男子醉酒开智驾上高速,路中停车呼呼大睡!将负刑责

  近日,贵州毕节,张师傅驾车行驶到毕威高速野马川收费站匝道时,前方一辆SUV突然停下后,就再也没有移动。他下车查看发现,驾驶人竟然耷拉着脑袋睡着了。在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后,张师傅警求助。


  民警到达后呼叫了近十分钟,驾驶人张某才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涉嫌醉酒驾驶。据张某交代,当晚他喝了点酒,依仗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他直接驾车上路。结果快到收费站排队缴费时,酒劲上来直接睡着了。经过抽血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张某已经被立案调查,不仅驾照被吊销,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醉驾的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


  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2025年1月30日,高警局长沙支队灰汤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长芷高速(西往东)57km处有异常缓行。路面民警立即前往该路段巡查,发现缓行的源头竟是一小车违停在行车道上。民警立即上前敲窗查看,打开车门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该车驾驶人竟在车内呼呼大睡。


  民警对驾驶人熊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离高速,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熊某当日和亲友吃午饭时喝了酒,饭后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负气驾车出走。熊某驾车上高速后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随后其逐渐睡着了,最终车辆自动驻车停在了行车道。


  民警对熊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新取得,对其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熊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进一步办理。


  2025年4月19日,沈海高速福建霞浦段。夜间00:14分许,交警接到警称有一辆小车停在快车道上,未摆放任何警告标志,十分危险。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躺在车内呼呼大睡,立即敲打门窗将其叫醒并转移到警车上。


  经查,该男子游某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其间喝了一些啤酒。因第二天还有事要办,他不顾朋友阻拦执意开车上路,行至事发路段时,酒劲发作又引发浓浓困意,不知不觉就停下睡了起来。而在交警批评教育时,游某还表示自己酒量不错,喝完酒感觉状态还可以,并且“开的智驾”,自以为不会有问题……


  呼气检测显示,游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82.9mg/100ml,确属醉驾。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案件进一步办理。


  酒后驾驶危险重重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不要酒后驾车


  别让“酒驾”误了“团圆”!


  综合经视直播、湖南高速警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红网


推荐文章2舒服了!男子酒后开智驾上高速停车呼呼大睡:吊销驾照5年不得重考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本月19日00:14分许,沈海高速福建霞浦段夜间,交警接到警称有一辆小车停在快车道上,未摆放任何警告标志,十分危险。


  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躺在车内呼呼大睡,于是敲打门窗将其叫醒并转移到警车上。


  经查,该男子游某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其间喝了一些啤酒,因第二天还有事要办,他不顾朋友阻拦执意开车上路,行至事发路段时,酒劲发作又引发浓浓困意,不知不觉就停下睡了起来。


  游某称自己酒量不错,喝完酒感觉状态还可以,并且“开的智驾”,自以为不会有问题……不料却出现了意外,好在没有发生事故。


  血检显示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2.9mg/100ml,属醉驾,他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1、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2、当前各家车企的“智驾”都属于辅助驾驶,尚未达到脱离驾驶人监管而纯靠系统自动驾驶的水平!


  广大驾驶人切记理性认识、正确使用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确保双手握方向盘并观察路况,一旦发现异常或系统发出提示,要立即人工接管车辆。


推荐文章3紫牛热点∣醉酒后还敢开车上高速?司机:开的智驾!剖析酒后使用辅助驾驶法律责任

  扬子晚网4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明明喝了酒,又有了困意,这名司机为啥自信满满驾车上路,答案是,有智驾!今天上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微发布了一则交通处罚案例,看了之后让人不禁为这名胆大司机“捏汗”。


  案例显示,事发时间是2025年4月19日夜间00:14许,地点是沈海高速福建霞浦段。当时,交警部门接到警称有一辆小车停在快车道上,未摆放任何警告标志,十分危险。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躺在车内呼呼大睡,立即敲打门窗将其叫醒并转移到警车上。


  经查,该男子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其间喝了一些啤酒。因第二天还有事要办,他不顾朋友阻拦执意开车上路,行至事发路段时,酒劲发作又引发浓浓困意,不知不觉就停下睡了起来。而在交警批评教育时,游某还表示自己酒量不错,喝完酒感觉状态还可以,并且“开的智驾”,自以为不会有问题……呼气检测显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82.9mg/100ml,确属醉驾。据悉,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了解到,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近期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讨论。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也为此曾专门发文,提醒警惕“高阶智驾”陷阱,文中还特地剖析了关于驾驶人酒后使用辅助驾驶的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驾驶人本人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上路通行。即便本人通过使用“智驾神器”等方式实现脱手驾驶,未实际操纵方向盘驾驶车辆,仍然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属于醉酒驾驶的,还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原因在于,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相关功能时,需要通过账号登录,验证识别等方式进行授权和许可,表明驾驶人对车辆启动具有明知且认可的主观心态,驾驶人驾驶辅助驾驶汽车上道路通行期间,具有掌握车辆控制权、监控道路交通环境、保持专注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的义务,此种义务不能由未实际操作方向盘,或者车辆具有辅助驾驶功能等理由予以免除。


  驾驶人在明知自身因醉驾等原因导致风险控制能力下降,且车辆的情况,仍然放弃驾驶责任,放任不具有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自主行驶,具有充分的社会危害性,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分心驾驶行为,亦属于酒后驾驶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帮助处于醉酒状态的驾驶人设定终点、启动车辆、规避驾驶员监控系统(DMS),再由辅助驾驶汽车根据预先设定好的线路行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在明知驾驶人处于醉酒状态,且不会对车辆进行驾驶的情况下,仍然为其设定路线、启动车辆,实质上纵容并帮助了车主实施分心驾驶、醉酒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前国内量产车型所搭载自动驾驶系统尚处于2级辅助驾驶阶段,系统属于“执行者”角色,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或不安全使用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事故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应做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使用辅助驾驶系统时保持专注,确保随时可控。


  校对 盛媛媛


本文标题:酒后开自驾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