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文】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


  【译文】又以暴力威胁强取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诈欺别人财物者,本身偿还恶报不足,便由他的妻子承受,渐渐至死丧。如侥幸不死,便有水灾、火灾、强盗、小偷、遗失、疾病、官司、口角等种种报应。且其报应轻重,恰与横取他人钱财的价值相等。


  【原文】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译文】冤枉害人,与以刀杀人之罪相同。夺取不义之财,就如吃有毒的肉脯充饥,喝有毒的酒解渴,不但不能暂饱,接着就是丧失生命。


  第七章


  【原文】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


  【译文】起心动念,神明即知,起念必记。心生善念,虽尚未为善事,吉祥神明已随身护佑降福。心生恶念,虽尚未为恶事,凶神已注记降祸。


  【原文】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译文】太上力劝世人改过向善。人是凡夫俗子,谁无过错?过则勿惮改,若曾做恶事,一定要痛下决心,痛改前非,忏悔改过修善。心存善念,时时行善,积功累德,只要善因厚积,功德圆满,自然感格天神,得获善报。但如偶行一、二善事,即妄求福报,有如一杯水,妄想救一车薪材之火,自难得善报。


  修德积福造命法:命运是随时会变,算命虽可知命,但不能改命。唯大善、大恶则能改命。改造命运,应依下列方法。


  一、深信因果--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深信因果,必畏恶果而断恶因,修善因而得善果。


  二、忏悔罪业--忏悔以前所犯过错,不再重蹈覆辙,积极改过向善。


  三、惧畏无常--人命无常,在呼吸之间,一旦无常到来,随着业力而受报应轮回。因此,改过必及时、当下,不可拖延,否则后悔莫及。


  四、断恶修善--断一切恶,修一切善。以「阴骘文、感应篇、了凡四训」作为断恶修善之准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五、谦虚忍让--修善积福,务必谦虚、忍让。心存恭敬、谦虚、礼让,始能感动天地鬼神,加以佑护。否则,骄慢、轻浮,心不清净,妄想获回报,纵使行善,亦不能积阴德。


  六、读诵经典--未修福,先修慧。必读诵「四书、五经、道德经、文昌帝君阴骘文、太上感应篇及佛教大乘经典」等儒、道、释三教经典,始能了解真善、假善及如何行善。否则,不明真假,好心修福,反造恶业。


  七、发至诚心--断恶、修善,必以至诚心行之。至诚之心则金石为开,笃信之则诚,诚则必验。姑试之则不诚,不诚则不验。因此发心要真心(非伪善)、要坚心(克服一切困难)、要恒心(不懈怠),直到功德圆满。


  第八章


  【原文】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译文】语善--「非善不言」,存好心说好话,乐道别人善行,劝人行善。


  视善--「非善不视」,乐见人善,喜读善书,常见自己之过错,不见别人恶事。


  行善--「非善不行」,不做不合天理之事,自己随分随力,勇猛行善,并感化世人共同行善。


  勉行--「尽力而行」,知而不行,仅是知而已,读了感应篇,明知「断恶修善」之理,必发至诚心,奋励力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之必获福报。


  《完》


本文标题:太上感应篇白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