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正式颁布了《农历的编算和颁行》标准,沿用清朝顺治2017年正式颁布了《农历的编算和颁行》标准,沿用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颁行的《时宪历》编算规则,明确规定以东经120度即北京标准时间为计算标准,并采用现代科学的模型方法编算。作为历法的定义,主要有月朔计算、节气推定、建正(年始)和置闰方法等。简单讲就是:现代科学模型,北京标准时间,定朔,定气,建寅,(第一个)无中气置闰。 名称及含义
?地心视黄经:以地球为中心的天球上,自春分点起沿黄道向东经过的角度。通俗讲,就是从春分算起,太阳在天空划过的角度;

?(定气)二十四节气:地心视黄经每15o为一个节气,共24个;

?(定)朔:月球和太阳的地心视黄经相等的时刻,月球和太阳在同一方向;

?(定)望;月球和太阳的地心视黄经相差180°的时刻,月球在与太阳相反一侧;

?朔望月;月球连续两次朔的时间间隔;

?农历日:北京时间0时起到24时的时间间隔;

?朔日:包含朔在内的农历日;

?农历月;根据农历规则确定的包含29个农历日(小月)或30个农历日(大月)的时间间隔;

?农历年:有平年和闰月年之分,平年为12个月,闰月年为13个月。

?月份名称: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冬)月和十二(腊)月。

?闰月:用闰月前一个月命名,加一个闰字。比如闰五月,就是夏至后边的那个没有中气的农历月。
历法规则 农历法则,依据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颁布为准,太阳和月球的位置按IERS Conventions规定的模型计算,朔和节气的时间计算精度应达到1秒以内。

?时间,以东经120度即北京标准时间为准。并非北京地理位置(东经116度24分)时间。

?朔日,设为农历初一。

?冬月,包含冬至所在内的农历月,为农历十一月。

?置闰,从上一个冬月开始计算,到下一个冬月之前,如果出现13个农历月时,则需要置闰。第一个不含中气的农历月,为闰月。

?建寅,正月为年首月份。也就是说,从上一个冬月后开始,第二个月(不计闰月)为正月。

两个冬至的间隔为回归年长度,约365.24219日,朔望月长度约29.53059日,故可能合朔12或13次。平气法时,一气一中的长度必然大于一朔的长度,所以一年之中只会存在一个无中气月份。采用定气法后,节气长度不等,夏至最长为15.729日,冬至最短为14.716日。农历月的长度为29或30日,30天中就可能会出现两个中气,一年中也会有多于1个无中气月的情况。

所以,从上一个冬月开始到下一个冬月之前,必须在出现有13个农历月的情况下才置闰。因此,有些月份即使没有中气,也并不需要置闰。虽然不完美,但是在统一时间标准基础上,这一置闰规则完全排除了出现不同(置闰)版本的可能性。《农历的编算和颁行》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历法的传统规则,并且准确反映了一年四季、月相盈亏以及日食、月食等天象变化。
节气、月份、月干支
二十四节气的顺序是从春季的第一个节气“立春”开始的,并非“春分”(黄经0°,黄道升交点),也非“冬至”(子月,地支起始月份)。单数为“节气”,双数为“中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中气代表月份,分别是:

寅月(雨水)正月、
卯月(春分)二月、
辰月(谷雨)三月;
巳月(小满)四月、
午月(夏至)五月、
未月(大暑)六月;
申月(处暑)七月、
酉月(秋分)八月、
戌月(霜降)九月;
亥月(小雪)十月、
子月(冬至)冬月、
丑月(大寒)腊月。

因此,月份与地支对应关系是固定的。干支纪月每5年一个循环,根据年干支的天干就可以确定月天干,从而确定月干支。

闰月干支与同名月份干支相同。
干支纪法参考时间
?农历干支纪日参考时间:公元1949年10月1日的农历日为甲子日。

?农历干支纪年参考时间:公元1984年2月2日 零时起到1985年2月20日零时止的时间间隔的农历年为甲子年。

每日固定有十二个时辰。太阳离地平线最远的一个时辰为子时,是北京时间23:00-1:00时间段。但是,农历日则始于子正(24:00),而非子初(23:00)。每日时辰时间段分别为:

13.子,23:00-1:00;
14.丑,1:00-3:00;
15.寅,3:00-5:00;
16.卯,5:00-7:00;
17.辰,7:00-9:00;
18.巳,9:00-11:00;
19.午,11:00-13:00;
20.未,13:00-15:00;
21.申,15:00-17:00;
22.酉,17:00-19:00;
23.戌,19:00-21:00;
24.亥,21:00-23:00。

与干支纪月类似,干支纪时每5天一个周期。因此,只要知道日干支的天干,就可以确定时辰的干支。

了解更多干支纪法,参见上面“三、中国农历—— 干支纪法”和“四、中国农历—— 干支历”章节。
参阅 《二十四节气》 返回《中国农历简介》

本文标题:农历的编算和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