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教育培训机构
阳光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文章1:管住“预付费”避免培训机构“任性跑路”
多地出台新规 严管教育培训机构 “预付费”
新年伊始,多地教育主管部门针对社会关注的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费用的情况出台新政,对培训机构资金使用情况细化管理,避免培训机构“任性跑路”。
合肥:上线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
今年1月1日,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提供家长查询、机构预警等功能,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资金进行监管,滚动拨付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费,对预缴费账户内的大额资金异动情况及时告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发布的管理办法,该服务系统自培训机构开课起计时,银行按协议约定和培训进度将预缴费账户中相应课程预缴费划拨至校外培训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校外培训机构的预缴费账户中最低余额,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培训规模、教学点数量以及年检等情况进行核定。
福州:严控培训机构大额资金流动
新年伊始,福州市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防办学风险的通知》,明确2021年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实行监管,原批准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应于2021年5月份前全面完成。资金监控管理办法应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户,并主管部门备案。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新设立或设立不足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内留存资金最低余额不少于10万元;设立一年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最低余额不少于30万元。
家长:大家都比较明白,钱花到哪去,这个应该会比较好。
家长:就是在收费方面会比较好一点,公平一点,比较透明一点。?
资金托管“预付费”? 约束机构任性挪用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势头迅猛,但也出现了不少预先收取高额培训费后“人去楼空”的现象,有法律学者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出台 “预付费”管理新政,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利,也可以促进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在2020年共监测到有关教育培训消费网络舆情信息3847566条,其中负面舆情信息就有2712138条,占比达到70.49%。而教育培训消费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退费困难、虚假宣传、培训质量和合同纠纷四个方面,其中退费困难的舆情信息占比近六成,达到了59.87%。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舆情信息主要是集中在教育培训机构这种关门跑路的问题,学生家长的费用无法退还,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一个资金监管的问题。所以从舆情里面也反映出社会对这种资金监管的这一种意愿也是比较强烈的。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有教育学者指出,此次各地出台新政,就是在“3个月红线”的基础上进行的细化管理。比如合肥市出台的新规就是教育局、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遴选、公示一批合适的金融机构,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托管。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 董圣足:因为教育部门本身它综合执法的能力是比较欠缺的,所以还得必须借助于其他多部门的业务综合主管部门的这样一种力量。收取的费用不直接给机构了,而是通过一个第三方平台,那么然后按照你教学的进度,来按月来拨付资金,这就使得家长的资金不会一股脑地被一些机构给挪用了。
在线教育火热背后 亟待强化资金监管
在各地出台培训机构预付费管理新政的同时,相关学者也指出,在线教育培训同样面临“预付费”后消费者资金风险。呼吁加强对在线教育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2020年,在线教育凭借其独特优势,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停课不停学”提供了强大支撑。因此,“在线教育”也吸引来资本的青睐,成为互联网行业的“新宠”。但在2020年底,也出现了用户量众多的某在线教育机构突然停摆的情况,有教育学者指出,对于在线教育预收的资金,同样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用制度手段预防金融风险。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 董圣足:
现在培训机构,尤其在线机构,都在大量地引进风投资金,不断地在扩张规模,一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后续的资金风投跟不进,那么就容易发生资金链的崩溃。将来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还有一些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实际上在对机构进行备案的时候,要把预收费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需要能够有更好的机制来防范风险。
据了解,教育部在2019年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备案管理,在线教育机构在注册地备案后,在其他地区开展业务无需重复备案。同时明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以备案为基础建立监测预警通机制。有法律学者指出,在线教育机构的预收费管理同样适用于该模式,通过实行属地管理,约束资本“任性”。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资金托管的方式,不仅仅是适合这种线下的培训机构,同样应该适合这种线上的培训机构。针对这种新型的模式或者是新型的业态,确实有关部门在这种监管上也要引进更多的技术手段,确保它的这种银行账户托管之后,它每一笔都有流水的账单,其实你通过一个技术就完全可以控制,我觉得实现起来也应该是不难的。(总台央视记者 马力)
(编辑 汤嘉铭)
阳光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文章2:
阳光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文章3:请注意,厦门这些培训机构已经被注销
最近
厦门各区陆续公布
培训机构注销名单
或是从营利性转为非营利性
湖里区
湖里区最早公布,在11月30日公布11家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见附表。顺便说下,是“四太”,我们没有写错。
海沧区
01
五家注销
海沧区近日公布五家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
02
七家变更办学内容
七家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依法变更办学内容。
翔安区
01
两家注销
02
三家由营利性转为非营利性
三家培训机构被准允由营利性民办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民办机构。
具体如下
?厦门市翔安区阳光彼岸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区阳光彼岸教育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李梨榕变更为宋瑞晖,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235021370000018号,办学期限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教育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江大世,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235021370000028号,办学期限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厦门市翔安区竹鹿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区竹鹿溪教育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为赵璐,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235021370000038号,办学期限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
原名称为厦门市翔安区阳光彼岸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1360000580号)、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1360000700号)、厦门市翔安区竹鹿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136000065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已失效,由行政审批局收回存档。
: 厦门招考、翔安教育、厦门海沧教育
阳光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文章4:阳光大姐|从职业培训到职业教育 创“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典型
:济南日-爱济南
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为职业教育发展送来了东风,对于家政行业来讲,也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阳光大姐既是企业、又有学校,是“产教融合”办学模式的典型。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产教融合”是为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为毕业生寻找“标配式岗位”的最佳路径。市场对人才需求的迫切性是“产教融合”最大的推动力。
阳光大姐的成长,主要来自于不间断地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阳光大姐成立于2001年,是济南市妇联创办的家政机构,2005年成立了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过去20年,阳光大姐培训了38.7万人,走出了8000多名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服务员,近60人成为享受政府津贴的首席技师和杰出技术能手,300多名来自一线的家政服务员成为具备授课能力的家政专业指导师,阳光大姐还被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山东省技师工作站、济南市首席技师工作站,连续三届夺得全国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冠军。
这些年来,阳光大姐认识到,家政行业“人”最重要,也深知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程度对企业和用户的意义,更体会到“家政提质扩容,教育必须先行”。2020年里,阳光大姐创办了“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合成立了二级学院——“阳光健康学院”,均实现了当年招生。经过两年多的实践,逐步推进“产教融合”,构建标准链、人才链、服务链、产业链,培养专业人才、促进高质量就业。
阳光大姐从职业培训到职业教育,实了“学”与“用”、“课”与“岗”、“供”与“求”的紧密对接。
一是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学习为岗位服务”。
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阳光大姐始终坚持“安置一个人,温暖两个家”的宗旨进行培训,安置就业。对于产教融合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本着“学习为岗位服务,课程为技能服务”的原则,将学习与实践、毕业与就业结合起来。对于阳光大姐所有岗位的从业者,阳光大姐开展了包括母婴生活护理、养老护理、家庭保洁、医院陪护、保健按摩等技能在内的持续提升培训,培养知识型、技能型、服务型专业人才。阳光大姐率先实施“双证”上岗、“双把关”、“双轨制”,让学员的学习与实践挂钩,与考核挂钩,与薪资挂钩,激发学员学习热情。
二是积极推动“1+X”试点,扩大“课证融通”实践。
经过20年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积累,2019年阳光大姐成为全国家政行业首家入围教育部“1+X”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家政企业,同时也被人社部确定为首批第三方评价机构。相继开发了“母婴护理”、“家务管理”、“家庭保健按摩”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负责标准制定、教材编写、组织培训和考评等工作。一年多时间里,阳光大姐为全国各地的近600所院校的5000多名教师及教务管理者开展了师资和考评员培训,组织了7万多在校学生考“1+X”证书。这个过程让更多职业院校的老师们对家政行业有了更深入、直观的理解,让学生们掌握了家务技能,增加了就业本领,也为家政行业播撒了新的种子。
三是继续推进扩大产教融合范围,增加产教融合深度。
继“阳光健康学院”之后,阳光大姐还与多所院校建立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关系,在人才培养、教师培养、社会实践、课题研究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我们通过“全日制+非全日制”结合,广泛吸纳有学习意愿的学员,通过“理论+实训+案例+情景模拟”教学方式增强学员的岗位适应性,培养高级管家、家政培训师、家政管理者,为家政行业赋能。
四是用好家政产业链,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好就业”、“就好业”。多年来,阳光大姐围绕就业搞培训、办教育、拓平台。阳光大姐相继成立了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智慧康养、健康管理、网络科技、标准化发展等20多个专业公司,阳光大姐各地的280多家分支机构以及行业内的协会及企业,这些都能为学员就业创业提供广阔平台,让学员学以致用,力争在本行业就业。
乘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东风,阳光大姐将加快“产教融合”推进步伐。开发更多与家政服务发展有关、社会急需的“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质量,注重学生职业品格和实践能力培养,做出产业特色;与更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阳光大姐被教育局认定为首批“济南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为契机,依托阳光大姐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广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从小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生活、懂得感恩、尊重劳动者的良好品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在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征程中,阳光大姐将努力拼搏、奋斗前行,为培养家政人才,为促进家政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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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文章5:顶风违规,漯河2家校外培训机构被取缔
根据《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升级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2号)要求,全市已于1月7日及时紧急关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1月19日至20日,漯河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组成9支联合执法队伍,检查校外培训机构89家。共查处违规开展培训机构2家,分别为漯河市源汇区三陶思丹教育培训学校和阳光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具体违规行为和处罚决定如下:
漯河市源汇区三陶思丹教育培训学校
一、违规行为:
该机构为证照齐全学科类培训机构。该机构违反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和禁止在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规定,连续两次被发现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处罚决定:
1.由源汇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予以红牌关停注销;下发取缔通知,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办学,妥善安置学生和员工。
2.属地派出所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警告。
漯河市源汇区阳光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一、违规行为:
1.该机构为“无证无照”开展培训。
2.该机构违反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开展艺术培训活动。
二、处罚决定:
1.教育部门下发了取缔通知,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办学,妥善安置学生和员工。
2.属地派出所对该机构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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