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家庭老师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文章1: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文章2: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文章3:2020年吉林一桩因女儿撞破父亲与家庭教师亲热引发的悲剧
对于许多人来说初恋总是美好的,这种美好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回忆所带来的“滤镜”,我们所怀念的、珍藏的或许并不是那段感情,也并不是那个曾经爱过的人,而是那股最初的悸动,那份再也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对初恋我们可以怀念,但人总是要向前看,如果为了初恋破坏现有的生活,岂不是得不偿失?可惜家住吉林的赵先生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赵先生与王某梅曾经是一对爱人,由于种种原因二人并没有走到一起,而是分开有了新的生活。当初在一起时二人也曾经常争吵,可在记忆与“初恋光环”的加持下,就连这份争吵在之后回忆时都显得那般纯真,以至于2016年的时候,一场同学聚会让赵先生与王某梅再度燃起爱火。
王某梅正在某学校当老师,当初那段感情让王某梅受伤颇深,这些年一直都没有结婚,而是一心扑在事业上;赵先生则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贤淑女儿懂事,可谓是春风得意。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放着好好的生活不想过,偏要追求刺激。打着“真爱至上”的名号,赵先生无法忍受自己与王某梅再度分开,他干脆想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让王某梅来当女儿小雅的家庭教师。
赵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对于王某梅这位家庭教师总是有些排斥,她说不上具体原因如何,但就是下意识觉得这个女人很不顺眼。只不过王某梅的辅导的确有些成效,再加上她是丈夫请来的,因此李女士纵使很不喜欢王某梅也没有将她辞退,而是尽量不与她碰面,每次王某梅来到家里辅导功课时,李女士总是会避开。
李女士不知道自己的避让其实是在给丈夫创造出轨条件,只要李女士一离开,王某梅就会与赵先生一同去卧室内亲热一番,他们以为这样的亲密接触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这些全都被年幼的小雅看在眼里。
小雅或许不知道父亲跟王老师每次都要去卧室具体是在干什么,但她知道王老师给自己辅导功课时经常会离开,因此当一段时间后母亲李女士询问她具体上课细节时天真的小雅选择了实话实说:“王老师很厉害,教我也很细心,就是她经常会跟爸爸去卧室,一去就是好久,我有问题都没办法问她。”
小雅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李女士怎么可能不懂?她瞬间就明白了自己对王某梅的排斥来自何处,原来是她在跟丈夫对话时那股自然流露出来的亲热!
李女士不是没有想过解决办法,她曾找到丈夫诚恳交谈,但赵先生根本不在乎李女士的感受,甚至在李女士知情后完全不掩饰这段关系,明目张胆跟王某梅同进同出;李女士也曾找到过双方父母商量,可父母们要不就劝说李女士为了孩子“忍一忍”,要不就让她“反思”自身的问题。
一开始想要为了女儿息事宁人的李女士再也受不了这种委屈,她决定跟赵先生离婚,却不愿就这么便宜赵先生,干脆想出了一个复方式。
2020年4月的某天,李女士尾随赵先生跟王某梅,看到二人走进了一家宾馆。在确定二人已经进入到房间亲热后,李女士拨打了110电话,以有人在酒店进行非法X交易的名义进行警。
接到警电话的警察很快就赶到酒店就将二人抓捕,虽然事后证明了赵先生与王某梅并非MYPC关系,但也暴露出了他们的婚外情行为,警方的笔录是最有力的证据。
且自从李女士想要离婚后就一直在暗中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赵先生与王某梅的视频,赵先生给王某梅的一些转账记录,以及二人之间的聊天记录。
在证据全都收集完毕后,李女士将赵先生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赵先生对自己进行补偿。
首先李女士跟赵先生这婚是肯定的得离的,毕竟赵先生的行为已经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很多人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离婚还得要补偿?原因很简单,出轨虽然不犯罪,却违背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道德伦理,既然犯错就肯定得接受惩罚。
在李女士跟赵先生的婚姻中,李女士为家庭、为婚姻都尽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她没有任何对不起婚姻跟家庭的方面,属于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反观赵先生,他不仅出轨初恋女友,还甚至为了维持这段背德关系,将情人王某梅变成了女儿小雅的家庭教师,对李女士进行欺骗,让李女士受到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在具体资产归属之上,根据婚姻双方是否有过错进行财产分割;同时秉着保护无过错方以及偏向女方的原则,在确定赵先生的过错后,不仅财产分割上会更照顾李女士,同时还会就赵先生的出轨行为对李女士进行赔偿。
赵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竟然酿成了这么大的悲剧,不仅好好的一个家被拆散了,自己还需要补偿妻子的精神损失费。但错了就是错了,当他决定出轨的那一刻开始,他就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起责任。
(图片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文章4: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文章5:“父亲与怀孕家庭教师住主卧,我与母亲住次卧”,18岁女孩出庭指证父亲
我是原被告的女儿
我要证明我的父亲与吴某某非法同居
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法庭上
18岁的女孩的一席话
让人心惊,更让人心酸
她说想要摆脱这个畸形的家
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曾离婚后又复婚,男方与妻子、女儿及情人母子同住一个屋檐下长达6年。
下面,一起走进这个家庭
看看里面的故事
↓↓
辅导英语的家教怀孕了
和男主人一起住进主卧
陈女士与王先生于2002年结婚
同年生下女儿小小(化名)
小小在法庭上陈述:
2010年她8岁时,父母为她请了一个家教吴某某,辅导她英语。起初也挺喜欢这个“吴老师”的,后来偶然撞见“吴老师”与父亲有亲密举动,再后来“吴老师”就怀孕了。
证据显示,2013年6月,陈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同年7月,王先生与吴某某登记结婚,但两个月后两人离婚了。同年10月,王先生又和陈女士复婚。第二年,也就是2014年2月,王先生和吴某某的儿子出生了。
小小说,母亲难以单独抚养她,加上想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与父亲复婚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后来吴某某会带着儿子上门,和父亲一起住在主卧,而母亲和她只能住在另一个房间。她说,她们几次扔衣服赶人,都没有成功,于是5个人就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6年。
男方否认婚内出轨称是闪婚
同意离婚支付补偿305万元
陈女士表示
丈夫的婚内出轨给她和女儿
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
直到今年5月
女儿已满18岁了
她决定离婚
带着女儿离开这个家
“我父亲一直给我洗脑,让弟弟来抱我,说阿姨怎样怎样好。”小小说,“父亲这边的亲戚也都来劝说我们,甚至还说‘一家五口’是对的。”当法官询问她为何愿意出庭作证时,小小回答:“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不过
作为被告的王先生却不同意离婚
他表示想跟妻子女儿“好好过日子”
王先生也不承认自己是婚内出轨,他说,他是和陈女士离婚后,通过别人介绍与吴某某闪婚的,后来吴某某生了孩子住到家里来,也是经过妻子陈女士同意的。
开庭结束后
法官又组织双方调解
王先生这才同意离婚
双方的财产问题主要涉及一套房子
还有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
最终,双方同意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由王先生独自承担贷款;就陈女士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王先生支付补偿305万元。
心疼这对母女6年的隐忍
不过,终于可以勇敢地告别这个畸形的家
希望伤害能尽早结束
母女能够开始新的生活
:厦门日
广州日全媒体编辑:石钰
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推荐搜索词:
1.我老公的家庭老师汉字
2.我老公的家庭老师谁演的
3.我老公的家庭老师电视剧在线看
本文标题:我老公的家庭老师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