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这词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真正恶意讨薪,比如讨要非工资款项还极端行事的确实不对,像围堵机关、堵塞道路等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


  但很多时候所谓的“恶意讨薪”是无奈之举。就像有的农民工,辛苦大半年没拿到钱,孩子学费、老人看病都没着落,找包工头没结果才过激。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不少,这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要解决“恶意讨薪”,得先从根源抓起,严惩拖欠工资的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有正常途径讨薪,而不是被逼无奈走向极端。


  以上是我搜索到的内容,说的倒也正确。只是我们可以想象,有多少人是真正“恶意”的,谁愿意去和别人过不去,尤其是和政府过不去!不是被逼无奈有多少人愿意去“恶意”?


  再说“恶意讨薪”这个词,我查了一下是一个叫李某忠的人发明的。据说此人就是个超级大无赖,不过至今仍过的有滋有味


  。道德的扭曲,人性的沦丧用到这里应该很准确吧!


本文标题:“恶意讨薪”是什么?这个该不该存在?